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潼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潼南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一)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的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五)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开展军休服务保障工作。

(六)组织开展全区拥军优属工作。

(七)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申报全国、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担区内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扬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八)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的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九)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二、机构设置(内设科室)

重庆市潼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机构4个。内设机构:综合科、优抚科、双拥科和安置科。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纪检、党风廉政、宣传以及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群团等工作。

(二)抚科。负责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申报全国、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担区内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三)双拥科。组织开展全区拥军优属工作,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四)置科。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的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三、下属事业单位

下属事业单位2个。重庆市潼南区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参公)和重庆市潼南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一)重庆市潼南区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参公)。负责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以及开展军休服务保障工作。

    (二)重庆市潼南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四、负责人信息

  党组书记、局长代卫东:主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姚传波:分管财务;分管党建党务、意识形态、组织人事;分管退役军人优抚法规贯彻落实;指导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承办烈士报批、褒扬工作。分管优抚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泽群:分管退役军人安置法规贯彻落实;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落实;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以及维稳等。牵头负责最美退役军人评选及推荐工作。具体负责区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分管安置科、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副局长徐小芬:分管机关日常运行、后勤保障、群团、军休、双拥等工作;负责工会工作;分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区委、区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具体负责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分管综合科、双拥科、区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

五、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金佛大道66号。

办公时间:9:0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3-81657378

真:023-81657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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