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职责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拟订相关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牵头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等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还草。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石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公益林划定、申报和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市级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区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五)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初审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管理范围内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督指导其他自然保护地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风景名胜区和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遗产等自然公园。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六)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工作。负责落实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

(七)负责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竹)材利用,执行相关林业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负责国有林场基本建设、管理和发展,负责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子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子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九)承担林业和草原领域相关行政执法和行政审批工作。指导镇街开展林业和草原领域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监督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森林、草原火灾预防预警监测的相应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林业、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和建设的相关资金和国有资产。拟定区级林业建设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重点林业、草原项目的立项申报和建设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草原、湿地生态补偿工作。

(十二)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制度、最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和石漠化防治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行动,持续提高全区森林覆盖率,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参与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积极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全力推进林业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把重庆潼南建成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信息、

保密、信访、党建、党风廉政、政务公开、精神文明、教育培训、

年度考核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牵头办理人大、政协等有关林业的议案、建议和提案。

(二)规划财务科。起草全区林业和草原中长期规划、年度

计划;起草区级林业、草原建设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林业、草原项目编制、规划、申报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林业和草原国有资产管理、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监管;负责本部门财务管理、编制预决算草案并督促检查执行;负责林业、草原统计工作。

(三)法制审计科。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法制建设,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承担林业和草原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负责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四)行政执法科。承担破坏林业和草原、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涉林行政案件的行政执法工作;承担买卖或伪造涉林证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林木采伐、林地征占用、林木种子种苗、草种、森林植物检疫、湿地资源保护、各类自然保护地、林区违规用火、林业安全生产等行政执法工作。

(五)产业发展科。起草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和林业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等生态修复、造林绿化、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治理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培育工作;指导、监督林业产业的培植、林业龙头企业培育和全区林产品的开发利用工作;指导森林旅游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指导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工作;负责林木(草)种子、种苗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开展退耕还林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资源管理和行政审批服务科。承担全区森林、林地、湿地、草原资源的监督管理。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负责林地占用的审核报批及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及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承担集体林权、国有林场、草原等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国有林场基本建设、管理和发展;负责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竹)材利用;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管理工作;承担林业、草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行政审批工作;承担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和修复工作;承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自然遗产、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和修复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指导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监督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森林、草原火灾预防预警监测的相应工作;负责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

(七)林长科。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林长制具体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定期开展日常巡查,整治突出问题;拟订分解林长制年度目标任务,监督落实并组织考核,协助办理执法案件和督办群众举报案件;指导实施生态修复、保护和产业发展。

三、下属事业单位

(一)林木种苗管理站。承担林木(草)种子、种苗质量和生产经营活动、林木(草)检验、引种和种质资源管理事务性工作。

(二)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负责开展林业和草原病虫害的监测预警、药(器)械推广、技术指导和培训,承担防治、检疫相关的事务性工作。

(三)国有林管理服务中心。承担区域内国有林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培育,公益林管护、森林旅游、林下种养业的发展、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和林场发展规划的研究拟草。开展木(竹)、草相关产品的运输巡逻和收集违规运输的相关信息,上报林业主管部门处理。

(四)花椒产业发展站。负责做好花椒产业的规划引领,宣传、落实相关政策,科学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花椒产业,指导全区花椒产业的生产、基地建设及相关服务工作。

四、负责人信息

陈廷友: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区林业局全面工作;负责区林长办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市区目标考核工作。主管办公室。

潘文良: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林业改革、林长制、乡村振兴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和“一区两群”协调发展(遂潼一体化、潼南彭水协作)、联系镇街工作;负责工青妇、工商联、残联、侨联、文联、红十字会、慈善会、人口计生协会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议案、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分管科室: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林长科。

秦焘: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党建、组织、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对外宣传和信息工作)、意识形态、统战(民族宗教)、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机关党总支、离退休干部、老龄、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含机关安全和信访稳定)、政法(平安潼南建设)、卫生健康(巩固创卫成果、疫情防控)工作;负责保密、档案、公共机构节能、政务公开、应急、防汛抗旱、河长制、生态环境保护、“双碳”行动;负责森林草原防灭火、森林资源(国有林场)管理、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政策法规、林业行政执法、林业行政审批(含大数据发展)、法治建设、林业规划、国有苗圃管理、林业工作站建设;负责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含志愿服务)、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双拥模范城市、武装工作(含国防教育)、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联系区纪委监委驻区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分管科室:资源管理和行政审批服务科、行政执法科、法制审计科、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李在军:副局长。负责规划财务(含非税收入、对上争取、重点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政府采购、审计、统计、科协、招商引资、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生态修复、耕地保护、林业种苗、林业科技、林业产业发展(含花椒产业发展)、森林旅游发展、国有林场建设;负责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负责联系行业协会工作。分管科室:规划财务科、产业发展科、林木种苗管理站、国有林管理服务中心、花椒产业发展站、退耕办、创森办。

五、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兴潼大道333号。

办公时间:9:0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3-44590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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