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职责

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为区政府领导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提供法律参谋服务。负责对区政府对外签订的重大项目合同进行法律审核。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负责全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联系工作。负责对全区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综合协调负责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全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负责承办区政府管辖的派出机关、政府工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镇人民政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立案审查、案件审理、数据统计等有关工作。负责具体承办行政复议后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指导全区行政应诉工作。

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指导各街镇、各部门行业法治宣传、依法治理、普法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调解工作承担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

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和监督工作。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

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律师行业党建工作。

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和应急处突指挥工作。

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对内设科室及局属事业单位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本系统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承担调研、信息、统计、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政务值班、外事和外宣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管理本系统国有资产,负责财务、装备、服装、车辆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应急处突指挥工作、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培训

    (二)政治处。协助局党组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局党组决策及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和党建工作。负责局党组会的会务、记录整理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本系统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聘任相关工作。负责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法治事务科。具体承担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职能职责。为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治参谋。承办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

(四)行政执法监督科。负责对全区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综合协调,负责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全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

行政复议应诉科。负责承办区政府管辖的派出机关、政府工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镇人民政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立案审查、案件审理、数据统计等有关工作。负责具体承办行政复议后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指导全区行政应诉工作。

)规范性文件审查科。承担区政府及区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负责组织全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对区政府对外签订的重大民商事合同进行法律审核,负责联系区政府法律顾问。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法治宣传教育。负责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区的对外宣传、交流工作。组织实施区级部门普法责任制工作,指导、监督区级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组织实施区级层面大型普法活动。编制全区普法五年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检查、监督、考核全区普法守法日常工作。指导、监督、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部门、各街镇、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社区矫正管理科(重庆市潼南区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贯彻执行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法律法规及政策,拟订本区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承担部分刑罚执行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指导司法所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导、监督接受指派的法律援助服务机构、法律援助人员勤勉、尽责地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和其他事项。组织法律援助业务培训。负责潼南123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指导、监督公证、司法鉴定工作。负责对公证处、司法鉴定所、公证员、司法鉴定人违法违纪执业行为的调查处理。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十)律师行业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指导、监督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负责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注册年检的初审登记。负责对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违纪行为的调查处理。指导、管理和监督全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政府、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

三、下属事业单位

下属4个事业单位

潼南区人民调解中心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潼南区矫正帮教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协助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潼南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保障应当受法律援助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负责潼南12348法律咨询服务电话咨询工作。

潼南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事务和相关法律事务,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引导公民、法人正确设立、变更和终止法律行为。

四、负责人信息

(一)黄西北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区司法局全面工作

(二)李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社区矫正、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乡村振兴、财务等工作。

(三)周雪明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律师服务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管理、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法律服务行业党的建设、禁毒、防邪、安全稳定、 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关心下一代、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

(四)杨玉凤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组织人事、目标考核、卫生健康、节能减排、精神文明建设、保密、宣传、大数据、统战、工会、共青团、妇联、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志愿者活动工作、创森、环保、招商引资等工作。

(五)张荣德 副局长

负责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管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立法协助、区政府决策参谋等工作。

五、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春阳街298

办公时间:9:0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3-44577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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