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商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提出商务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

二、负责推进商贸流通业发展,拟订本区商贸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发布商贸服务行业发展导向,组织、指导和推进商贸服务行业经营创新;负责推进商贸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创新发展;负责商贸行业管理,促进商贸企业发展;负责推进商贸领域品牌建设,提出培育商贸流通大企业、促进商贸流通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三、负责组织实施本区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城乡商品交易市场、大型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区规划布局;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传统商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业态发展,促进商务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推动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商贸流通方式发展。

四、拟订规范市场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开展统计监测和综合评价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承担商贸特种行业和特殊商品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对二手车、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进行行业管理。

五、负责拟订会展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会展经济指标统计体系和信用评价体系,优化会展行业环境;组织实施境内外大型经贸展览活动,指导和支持品牌展会发展。

六、负责定和实施电子商务发展相关政策、规划、措施及电子商务相关标准、规则;负责电子商务行业管理;牵头推进各行业电子商务应用;负责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工作;负责商贸系统信息化建设,推进商贸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

七、指导全区现代物流业发展,负责拟订全区物流发展规划和政策,牵头推进物流园区建设;负责拟定实施国际物流发展规划及促进政策,统筹冷链行业管理和仓储发展工作、培育国际物流市场主体和物流服务品牌,推进物流行业对外交流合作。

八、拟订开放型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内陆开放高地建设;推动总部贸易、转口贸易和服务贸易工作;协同推进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负责实施本区走出去战略,组织本区企业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工作;推进本区企业国际产能合作。

九、负责全区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的备案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负责提供政策咨询、投诉协调等协调性服务工作;承担外商投资统计工作;拟订本区吸引境外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国内企业总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境外跨国公司和国内企业在潼设立地区总部的认定工作;协调促进跨国公司和国内企业在本地区总部功能完善。

十、负责本区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机制,按照分工负责重要商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十一、负责监督管理城乡商贸流通市场居民生活物资、日常用品的正常经济秩序和商贸流通企业生产经营安全,受理消费者投诉,依法查处单用途预付卡、再生资源、酒类流通、二手车市场、汽车市场、电子商务等行业的违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流通秩序。

十二、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重庆市潼南区商务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行政审批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机关工作;负责党建、组织、人事、宣传、统战工作;负责法制、信访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组织,工作目标拟订,管理制度修定完善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公文、保密、人大代表意见、政协委员提案交办、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务、国有资产管理、机关财务工作。

(二)电子商务和信息化科。负责定和实施电子商务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及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及规划;负责电子商务行业管理,牵头推进各行业电子商务扩大应用;负责组织协调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国际合作;负责商贸系统信息化建设,推进商贸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推进数字商务有关工作。

(三)开放经济发展科(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联络办公室)。负责拟订开放型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全区进出口,指导和组织实施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和对外贸易促进活动;负责加工贸易指导、管理和服务,推进总部贸易、转口贸易;负责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生态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负责指导、实施工业、农业出口基地、出口知名品牌、外贸综合服务平台、贸易便利化建设;协调推动各开放平台协同发展,对接做好海关商检、口岸物流、中新示范项目等相关工作;负责对外贸易统计和运行情况分析;负责拟订全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服务外包、技术进出口、软件出口、文化服务出口等重点服务贸易领域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服务贸易促进活动;负责实施本区走出去战略;组织本区企业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合作;负责商务出国(境)团组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参加境外大型经贸展览活动,指导和支持品牌展会发展;指导本区境外经贸合作,负责本区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经贸合作工作;推进本区企业国际产能合作;负责拟订和实施本区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和赴境外就业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全区实施的国家对外援助业务;推介重点产业、重大项目;指导和参与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协调工作。负责全区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的备案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负责提供政策咨询、投诉协调等协调性服务工作;承担外商投资统计工作;拟订本区吸引境外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国内企业总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境外跨国公司和国内企业在潼设立地区总部的认定工作;协调促进跨国公司和国内企业在本地区总部功能完善。

(四)市场体系建设科。负责拟订和实施流通业发展政策、发展规划、行业规划;指导商圈、商业综合体、商品市场等商业设施建设项目的论证;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业态调整、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负责农商对接等农产品产销对接工作;负责内贸流通统计监测和综合运行分析;牵头拟订重要生活消费品和重要商品应急保供预案并组织实施;承担突发性灾害和突发性事件重要生活消费品和重要商品应急保供工作;承担对重点商务项目的推进。

(五)消费促进科。统筹商贸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提出商贸领域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承担批发零售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汽车流通及老旧汽车更新行业流通经营的监督管理;负责大中小微商贸企业的培育;负责拟订商贸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与商贸服务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负责指导商贸服务业发展;负责指导商贸行业技能技术培训和鉴定工作;承担全区会展行业管理工作,拟订会展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区内、本区外出、外地来区举办的大型展会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开展会展推广工作;指导、监督商贸领域各类促销活动。

(六)市场流通科拟订规范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负责重点行业和重要商品的行政执法、商务举报投诉受理、行业监管综合执法的协调;负责推动商贸领域信用建设和优质服务工作;负责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参与打击商业欺诈等工作;负责指导商贸服务业安全生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商贸服务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成品油经营、储存日常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督促商贸、流通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负责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商务行业安全稳定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拟订实施全区物流发展规划及促进政策;协调、指导全区物流产业发展工作;研究分析物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区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电商物流、冷链行业管理和仓储发展等工作;负责城市物流三级配送体系建设,开展城市共同配送工作;负责再生资源回收、旧货流通等行业以及按有关规定对酒类等重要商品流通经营的监督管理;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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