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金佛大道333号


工作时间:9∶0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3-44551248


传真电话:023-44776566


邮政寄递,收件人:潼南区农业农村委;收件地址: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金佛大道333号;邮政编码:402660。



表4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各科室职能职责一览表
序号 科室名称 科室职能职责 备注
1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区级农业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
2.统筹推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3.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承担中共重庆市潼南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负责农业统计,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管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船、渔港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整治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提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的建议。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兽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负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承担潼南区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市级财政专项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指导农业科技园区建设。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提出地方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建议,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育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农村对外交流合作。承担农业农村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14.按照权限管理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下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 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 负责处理机关日常政务以及综合协调有关事项。承担综合性报告、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对外协调和接待工作。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保密、双拥、政府信息公开、目标管理、政务信息及综合服务工作。牵头办理人大、政协等有关农业的议案、提案。负责党的组织、制度、作风建设和统战、群团、民族和宗教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督导工作。(潼委编〔2021〕12号将信访稳定职责划转至农业安全监管科)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内设科室
3 人事科教宣传科 负责思想政治、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负责退管工作。负责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承担农业农村新闻宣传和舆情管理。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指导农业教育、农村实用人才和职业农民培训,推进实施职业农民制度。牵头开展农村实用人才相关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内设科室
4 法制审计和行政审批服务科 承担农业农村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统筹协调行政审批工作。拟订内部审计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财政项目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估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审计监督。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内设科室
5 发展与改革科 提出农业产业改革发展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适度规模经营。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农业投资项目的审批与管理,指导农业科技园区项目实施。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农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土地承包资产权纠纷查处工作。承担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承担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内设科室
6 市场与品牌建设科(农业企业管理办公室) 编制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承担柠檬、蔬菜、粮油、花椒、小龙虾等农业品牌建设工作。承担农业展会管理和农民丰收节协调指导工作。编制区级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智慧农业建设规划。推进农业大数据应用和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体系建设。负责农业统计,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指导协调农业对外开放工作。承担农业外事、外经、外援、对口支援和招商引资工作。承担“三品一标”的申报认证管理工作。拟订全区农产品加工业、乡镇企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内设科室
7 农业生态科 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拟订地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可再生能源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内设科室
8 乡村产业科 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乡村特色产业、休闲农业发展和相关产业园区建设。拟订区级粮油、经济作物、渔业、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粮食油料作物、经济作物、渔业产业区域布局、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工作。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承担肥料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牵头承担抗灾救灾、节水农业、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农情信息工作。组织农作物品种及配套系管理,承担审定、登记、鉴定工作。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内设科室
9 畜牧兽医科(潼南区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监督管理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畜禽良种推广应用、标准化生产、规模饲养、畜禽粪污资源利用。监督指导动物疫病防治和疫情管理工作。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验检疫、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管理。负责动物疫情应急管理。监督管理畜禽屠宰、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负责兽医从业人员和动物诊疗活动管理。拟订区级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组织畜禽品种及配套系管理,承担审定、登记、鉴定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内设科室
10 农业安全监管科 牵头负责全区渔业安全、农业机械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及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牵头负责应急处置、防灾减灾工作。监督管理渔政、渔船、渔港。组织农机安全监理。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追溯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农资安全监测、监督抽查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化肥、农药、种子等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登记。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信访稳定工作。(潼委编〔2021〕12号将信访稳定职责划转至农业安全监管科)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内设科室
11 农田建设科 承担农田建设、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编制、组织实施等管理工作。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地方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建设与保护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定耕地质量等级。指导开展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绩效评价、监督检查及建后管护。承担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宣传、方案制定、监督检查、投诉受理等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内设科室
12 财务科 负责编报和执行财政预算。负责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衔接协调和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负责单位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内设科室
13 农村土地管理科 承担农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土地承包资产权纠纷查处工作,承担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内设科室
14 农业科技推广中心 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开展土壤、农业投入品技术服务及监测工作;负责农机科学技术及新机具的引进、推广等工作;指导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指导镇(街)农业技术推广活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5 综合科 负责公文收发、登记、传送、交办、督办、存档;负责党建、人事、政工、会务承办、公务接待、目标考核等事务性工作;负责信息上报、考勤、印鉴使用、档案管理等事务性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内设科室
16 粮油产业发展站 负责粮油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等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承担粮油作物重大项目的申报与实施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内设科室
17 特色经济发展站 负责主要经济作物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推广;承担全区水果、中药材、蚕桑、茶叶等主要经济作物基地建设及相关服务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内设科室
18 柠檬产业发展站 负责柠檬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推广;承担全区柠檬基地建设及相关服务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内设科室
19 蔬菜产业发展站 负责蔬菜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推广;承担全区蔬菜基地建设及相关服务工作;开展蔬菜市场产销信息的收集、整理及上报,指导蔬菜生产、营销体系建设。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内设科室
20 农业投入品站 开展农药、肥料、种子等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为农业植物保护和植物检疫提供服务;承担农药检定服务工作;开展肥料科学使用技术指导工作;开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技术指导工作;承担农作物种子管理的服务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内设科室
21 水产发展站 承担水产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和推广工作;开展水产养殖技术咨询服务;开展水产品检测、苗种检疫及病害防治等事务性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内设科室
22 畜牧技术推广站 承担畜牧技术引进、试验、示范与推广等工作;承担畜牧业信息采集、发布和咨询服务,指导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内设科室
23 农机技术推广站 负责全区农业机械化科学技术及新机具的开发、引进、应用、推广和指导工作;负责收集农机化科技信息;负责农机项目的实施。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内设科室
24 耕地质量保护站 承担全区耕地质量的监测和新增耕地建设质量的评定具体事务性工作;开展耕地质量提升及土壤改良工作;开展节水农业技术指导。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内设科室
25 重庆市潼南区农村经济指导站 (1)承担全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2)负责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服务工作;
(3)承担全区农村经济统计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4)协助主管部门承担全区农村经济体系的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

26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 (1)开展农业生态建设和农业自然资源保护工作,促进农业生产持续发展;
(2)开展生态农业建设试点、示范和推广工作;
(3)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4)负责农村能源的行业服务和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服务工作,承担农村能源项目建设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5)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农业环境质量调查和农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6)协助相关部门调查农业环境污染事故;
(7)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工作。

27 重庆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潼南区分校(重庆市潼南区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1)组织实施全区农民的职业技术和实用技术培训计划。
(2)负责农村基层干部与农业服务体系人员的培训教育,以及实施“绿色证书”培训工作计划。
(3)组织实施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和承担职业技能鉴定的事务性工作。
(4)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及新型农民培训规划、计划的草拟与实施。
(5)组织实施农机智能成人教育。

28 重庆市潼南区农情信息中心 (1)承担农情、农业信息和农业统计等日常事务性工作;
(2)搜集、整理全区农业信息和农产品流通信息;
(3)承担农业信息网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4)负责智慧农业的推广应用。

29 重庆市潼南区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1)承担全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的工作。
(2)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3)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标准宣传、技术培训、咨询服务工作。

30 重庆市潼南区农田设施建设站 (1)负责农田建设、农田整治、农田水利等项目的实施,对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进行协调。
(2)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工作。
(3)承担农田建设及科技推广项目技术培训工作。

31 重庆市潼南区动物疫病防控中心 (1)承担全区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等事务性工作。
(2)承担动物流行病学调查和疫病报告工作。
(3)承担动物疫病预防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及法律法规、动物防疫科学知识的宣传工作。
(4)承担防疫物资的储备和组织供应工作。

32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企业服务中心 (1)承担农业招商引资具体事务性工作;(2)承担项目引进后跟踪服务工作;(3)承担农业企业帮扶工作;(4)承担农业企业信息统计及报送工作;(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3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潼南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潼南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区农业农村委名义执法,统一行使区级农业农村系统内兽医兽药、动物卫生监督、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渔业等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1.负责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等方面违法案件的查处;2.指导镇(街)农业综合执法工作;3.受理涉及执法范围内群众举报、投诉、信访工作;4.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农业农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34 综合科 负责公文收发、登记、传送、交办、督办、存档;负责党建、人事、政工、会务承办、公务接待、目标考核等事务性工作;负责信息上报、考勤、印鉴使用、档案管理等事务性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科室
35 案件审查科 组织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案卷审查、评查制度、执法公示制度、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等;承担支队承办案件的立案、审查、审核;承担农业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相关工作;承担行政执法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受理涉及执法范围内群众举报、投诉、信访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科室
36 执法一大队 承担辖区内农业植物检疫执法职能;承担辖区内种子、农药、肥料生产经营监督检查执法职能;承担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执法职能,开展农业“三品一标”的监督检查;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科室
37 执法二大队 承担辖区内畜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防疫、畜禽屠宰、兽药等方面的执法职能;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科室
38 执法三大队 承担辖区内水产品检疫监督检查;承担辖区内渔业、渔船(不含渔船检验)、渔港等方面的执法职能;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科室
39 执法四大队 承担农业机械使用操作、维修经营等方面执法职能;承担辖区内农村土地承包方面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科室
40 执法五大队(重庆市渝遂高速公路双江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 负责辖区内所有高速路道口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的日常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科室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