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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古溪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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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潼南区古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古溪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古溪府〔2022〕105号

各村(居)

为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根据《重庆市潼南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潼农居组〔2022〕1号)文件精神,结合古溪镇工作实际,现将《古溪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潼南区古溪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古溪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打造绿色古溪、生态古溪、文化古溪为目标,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坚持党委、政府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领导,强化落实村(社区)支部工作责任,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施策。坚持分层分类,根据潼南区乡村振兴局的总体布局,古溪镇党委、政府统筹协调,结合各村(社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分类循序推进。

——坚持群众主体,以民为本。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注重发挥群众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中的主体作用。

——坚持因地制宜,留住乡愁。发挥农村资源禀赋优势,突出乡土特色,保护好既有自然景观格局和乡村自然肌理,保留乡村风貌,严禁大拆大建。

——坚持始终如一,常抓常管。古溪镇将常态化抓紧抓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集中整治与常态管理有机结合,做到建管并重,着力构建系统化、长效化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

(三)行动目标

古溪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实行全域推进。到2025年,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提升,各村(社区)村容村貌明显改善。农村卫生厕所更加普及,厕所粪污得到有效治理,资源化利用水平逐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进一步提高,乱排乱倒得到有效管控,黑臭水体得到有效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明显提升,各村(社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农村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村容村貌进一步提升;村民环境保护和卫生健康意识进一步增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乡村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效益进一步显现。

古溪镇所属一类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全面实现垃圾分类减量,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建立,达到示范引领水平。

古溪镇所属二类村:基础设施持续改善,农村户厕实现愿改则改、能改则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有效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达到美丽宜居水平。

古溪镇所属三类村: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逐年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水平逐年提升,村容村貌逐年改善,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干净整洁有序。

二、主要任务

(一)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1.全面排查整改问题厕所。开展十八大以来财政资金补贴改造的问题户厕排查整改工作“回头看”,完善问题厕所整改台账,分类制定整改方案,及时完成整改任务,建立长效管护机制,落实责任,强化管护。(牵头单位:镇乡村振兴办、镇农服中心、镇社事办;配合单位:各村(社区))。

2.持续推进农村户厕改造。坚持因地制宜推进改厕工作,力争实现愿改则改、能改则改。优先推进“一类村”户厕整村改造。各村(社区)结合实际,尊重群众意愿,鼓励支持发动群众自主实施户厕改造。(牵头单位:镇乡村振兴办;配合单位:各村(社区))

3.加强农村改厕技术指导。坚持数量服从质量,以群众满意为导向,强化技术规范管理和质量管控。按照《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技术规范》《农村三格式户厕运行维护规范》《农村集中下水道收集户厕建设技术规范》等要求,切实提高改厕技术水平。按照“一户一策”的思路,结合实际指导农户选择适宜的改厕模式。(牵头单位:镇乡村振兴办;配合单位:各村(社区))

4.加强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统筹推进农村户厕改造与生活污水治理,积极推进居民集聚区粪污集中处理,适时清掏、抽排还田零星分散户厕粪污。对条件允许的地方采取建设“大三格式”化粪池、配套人工湿地等方式予以治理。鼓励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等结合绿色农业发展收集利用厕所粪污。(牵头单位:镇农服中心、镇乡村振兴办、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配合单位:各村(社区))

(二)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农村地区延伸,加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减量化、生态化、资源化为导向,因地制宜选择达标排放与综合利用相结合模式,梯次推进农村聚居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资源化利用、可持续治理为导向,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加强与改厕工作相衔接,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粪污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基本实现农村常住人口200户或500人以上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牵头单位: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配合单位:各村(社区))

2.分区分类推进治理。重点整治古溪镇水源保护地和城乡结合部、古溪镇驻地场镇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开展规模畜禽养殖污水、淡水养殖尾水专项治理。优先推广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的治理技术,鼓励居住分散地区探索采用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等生态处理技术,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牵头单位: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镇农服中心;配合单位:各村(社区))

3.开展黑臭水体治理。按照“分级管理、分类治理、分期推进”的工作思路,摸清全镇农村黑臭水体底数,建立治理台账,明确治理时序。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综合治理,消除突出黑臭水体问题,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模式。建立健全促进水质改善的长效运行维护机制。(牵头单位: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镇农服中心;配合单位:各村(社区))

(三)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1.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持续推进“农户分类、村社收集、镇街转运、区域压缩、集中运输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加强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清扫工具、收集车辆等设施设备配置。进一步优化行政村生活垃圾收集点位,严禁使用露天垃圾池,逐步普及密闭运输车辆或压缩式运输车,提高转运设施及环卫机具卫生水平。将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向自然村(组)延伸。到2025年,全镇农村地区基本实现自然村(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全覆盖。(牵头单位: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配合单位:各村(社区))

2.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示范,提升分类收运处置能力水平,逐步提高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比例。按照分类处理要求,对适合在农村消纳的生活垃圾实施分类就地减量。果皮、枝叶、厨余等易腐垃圾应就近堆肥处理;可再生资源尽量回收。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参与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古溪镇废旧农膜回收站作用,建立废旧商品回收企业定点定期回收模式,健全完善回收利用体系,提高资源化利用率。扩大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覆盖面,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融合。协同推进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积极探索农村建筑垃圾就地就近消纳方式,鼓励用于村内道路、入户路、景观等建设。(牵头单位:镇农服中心、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配合单位:各村(社区))

3.加强农村生活垃圾设施管护和处理过程监管。及时维修更换受损垃圾箱(桶),加强古溪镇垃圾转运站养护,确保收运处置设施正常使用。禁止露天焚烧或利用耕地、山谷、河塘、沟渠等直接堆放、填埋生活垃圾。强化垃圾运输管理,优化运输路线,提高运输效率,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防止在运输途中发生丢弃、遗撒和随意倾倒等现象。明确村民责任,引导村民正确投放生活垃圾,自觉爱护设施设备,主动维护公共环境。(牵头单位: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配合单位:各村(社区))

(四)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

1.加强村庄公共环境整治。全面整治村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倾乱倒、乱贴乱挂问题,整治农村户外广告,规范发布内容和设置行为,推动各类管线违规搭挂治理。常态化开展道路院落垃圾、河塘溪流漂浮物、田间地头废弃物、房前屋后杂物堆清理清扫。加强村便民服务中心、村民公共活动场所等公共区域的环境整治。(牵头单位:古溪规划和自然资源所、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镇农服中心、镇乡村振兴办;配合单位:各村(社区))

2. 加强村庄村容村貌引领。加强村庄规划引领,切实严格乡村规划建设管理,落实管理责任,严禁乱占乱建行为。加强村庄景观引领,深入推进整洁田园、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不挖山、不填湖、不毁林,保护村庄田园风貌。引导村民栽种本地常见蔬菜、果树、花木等,支持村庄适度建设小微公园、公共绿地,鼓励房前屋后建设小菜园、小果园。加强村庄文化引领,传承巴渝建筑文化,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力度。(牵头单位:镇党建办、镇文化站、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古溪规划和自然资源所;配合单位:各村(社区))

3. 推进村庄绿化亮化工程。积极开展农村“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植树活动,突出保护乡村山体田园、河湖湿地、原生植被。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构建村庄森林生态系统。到2025年,根据区相关部门安排:1是完成国土绿化农村“四旁”植树工作。2是完成绿色示范村庄建设工作。3是完成河流绿化美化工作。4是推广农村亮化工程,完成村庄主干道、广场晒坝和村民聚居点等区域的亮化,落实管护责任。5是完成公共照明路灯或庭院灯安装工作。(牵头单位:镇农服中心、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古溪供电所;配合单位:各村(社区))

三、重点举措

(一)开展“五进”宣传行动

坚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突出群众主体地位,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进村居、进院落、进农户、进校园、进农场“五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宣传行动,形成人人知晓、人人认同、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进村入户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政策,引导群众养成健康卫生的生产生活习惯。中小学校开展绿色、文明、健康知识教育,做好“小手拉大手”教育引导,推动农村人居环境宣传教育由学校向家庭延伸。积极引导农村生产经营主体树立人居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古溪镇将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宣传力度,宣传先进、曝光问题,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形成浓厚氛围。(牵头单位:镇党建办、镇社事办、镇农服中心、镇乡村振兴办;配合单位:古溪辖区内各中学(小学、幼儿园)、各村(社区))

(二)开展“村庄清洁”行动

继续以“三清一改”为重点,贯彻立足“清”、聚焦“保”、着力“改”、促进“美”的总体要求,因地制宜,创新方式,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春夏秋冬”四季战役。全面开展村庄清洁评比活动,各村(社区)注重运用“红黑榜”“积分制”等激励措施,积极开展最美庭院、清洁户等评比活动。(牵头单位:镇乡村振兴办;配合单位:各村(社区))

(三)开展“五清理一活动”

开展以清理“蓝棚顶”、无人居住废旧房、房前屋后杂物堆、田间地头废弃物、管线“蜘蛛网”、农村爱国卫生运动为主要内容的“五清理一活动”。坚持重点区域清理和全域推进相结合,坚持集中攻坚和常态管理相结合,坚持严控增量和消除存量相结合,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到2025年“五清理一活动”取得明显成效。(牵头单位:古溪规划和自然资源所、镇农服中心、镇乡村振兴办、镇应急办、镇社事办;配合单位:各村(社区))

(四)开展美丽宜居乡村创建行动

以打造“小组团、微田园、生态化、有特色”的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结合乡村规划布局,加大创建力度,全力打造美丽宜居乡村。到2025年根据区相关部门安排完成市级美丽宜居乡村创建工作。(牵头单位:镇乡村振兴办;配合单位:各村(社区))

四、保障措施

(一)有序完善村庄规划编制。加强村级实用性规划编制,统筹考虑村自然地理环境、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因素,优化完善村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形成村镇管理“规划一张图”。(牵头单位:古溪规划和自然资源所;配合单位:各村(社区))

(二)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创新管护方式,明确村(社区)和运营单位责任。利用公益性岗位组建农村人居环境管护队伍,优先聘用建卡脱贫户和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员。明确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产权归属,建立健全设施建设管护标准,推动农村厕所、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行管护。(牵头单位:镇乡村振兴办、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镇社事办、镇社保所;配合单位:各村(社区))

(三)充分发挥基层治理作用。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导青年志愿者、农村在家妇女在垃圾分类、村容整洁、庭院打造、植绿护绿、巡河护河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全面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深入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十抵制十提倡”,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村规民约,提高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牵头单位:镇党建办、镇社事办、镇农服中心、镇乡村振兴办、镇团委、镇妇联;配合单位:各村(社区))

(四)加强资金保障。古溪镇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资金重点向推进效果显著的村(社区)倾斜。(责任单位:镇财政办;配合单位:各村(社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履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主体责任,村支部书记、主任要亲自研究、亲自安排、亲自督导,当好一线总指挥,调动村组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有力有效推进辖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镇乡村振兴办落实统筹协调、督导考核、督促指导工作。

(二)强化过程督查。镇乡村振兴办将定期开展工作调度,组织开展现场观摩,推动落地落实,不定期组织镇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和暗查暗访。建立通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成效考核。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由镇乡村振兴办统筹推进。依据区相关部门制定的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对各村(社区)开展考核评估,考核评估结果纳入村(社区)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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