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五桂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策解读
重庆市潼南区五桂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五桂府发〔2025〕50号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经五桂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重庆市潼南区五桂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修订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通知》(五桂府〔2018〕193号)予以废止,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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