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潼南区群力镇委员会关于印发《群力镇全民反诈专项行动 宣传预警劝阻工作方案》的通知
群力委〔2021〕81号
中共重庆市潼南区群力镇委员会
关于印发《群力镇全民反诈专项行动
宣传预警劝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部门、镇直各单位:
《群力镇全民反诈专项行动宣传预警劝阻工作方案》已经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重庆市潼南区群力镇委员会
2021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群力镇全民反诈专项行动
宣传预警劝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最大限度地防范广大人民群众被电信网络诈骗造成财产损失,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势头,健全全镇电信网络诈骗宣传预警劝阻工作机制,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质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公安部、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建立市、区、镇三级宣传预警劝阻工作体系,全区构建党政领导、公安牵头,镇干部、村(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等多方社会力量参与的队伍,将预警防范和反诈宣传触角延伸至各村(社区)社、家庭院落、市场等地,全力降低发案,助力平安建设。
二、工作原则
电信网络诈骗宣防工作按照“统一指挥、属地处置、首接首办、快速响应、人人见面”的原则组织实施,在镇全民反诈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村(社区)、各部门、镇直各单位等多方社会力量相互配合,利用辖区距离相对较近优势,同步预警到居住、工作等地开展上门劝阻,形成劝阻合力,精准宣传劝阻。
三、工作职责
(一)预警劝阻工作实行首接责任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推诿、拖延,影响预警劝阻效果。
预警劝阻指令是指市反诈骗中心通过各渠道汇聚、梳理的电信网络诈骗潜在受害人信息,需要对其开展预警劝阻工作的指令。由区反诈中心通过市公安局预警平台“反诈狙击手”推送下发,各村(社区)、各部门、镇直各单位接到预警劝阻指令后,应立即联系潜在受害人,告知预警信息,确定具体位置,安排力量开展见面劝阻。
预警劝阻指令分为“特危”“高危”“中危”“低危”4个等级。特危、高危指令由辖区派出所民警、辅警负责上门预警劝阻,中危、低危指令由辖区派出所接到指令后,通知本辖区预警宣传队伍负责人,由其按照距离较近原则安排人员开展上门预警劝阻工作。
(二)见面劝阻时,公安民警应佩戴执法记录仪,其余预警劝阻人员应使用录像设备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劝阻时用语文明,尊重保护隐私,遵守相关规定。
见面劝阻时,应表明身份,说明来意,获取预警对象信任。根据沟通情况,判明劝阻对象受骗类型,采用相应劝阻话术,通过手法释义、以案示警、疑问解答、反复宣讲等方式开展劝阻工作。劝阻过程中,要细心观察劝阻对象语言神态、行为举止等情况,如有神情慌张、语焉不详,言辞闪烁等异常行为,疑似被深度洗脑的,视情况通知其家人、朋友、同事等社会多方力量,开展共同劝阻。见面劝阻工作完成后,应按时反馈劝阻情况。
(三)对预警对象已经转款被骗的,应按照相关规定,迅速开展涉案资金止付拦截工作,全力为被害人挽回损失。同步落实稳控措施,开展心理疏导,避免被害人因过激行为造成不良后果。
(四)为巩固劝阻效果,对等级为特危、高危的预警对象,以及可能继续被骗的预警对象,在见面劝阻完成后48小时内,各村(社区)宣传预警劝阻队伍应开展二次回访。
四、考核督导
为强化预警劝阻队伍履职能力和激励工作积极性,全面推进全民反诈专项行动宣传防范、预警劝阻工作。对凡点醒深陷诈骗而不自知、正欲给诈骗分子转账汇款的,抢时间找到被诱骗群众,并成功拦截诈骗的,或在劝阻过程中有其他突出表现,避免群众遭受重大损失的,视情可予以以下奖励。
(一)作为公务员平时考核、干部职工年度考核重要标准。
(二)对队伍中的社会力量,视其案情每案给予奖励500-3000元经费。
(三)因未履行劝阻职责,敷衍工作,应当见面劝阻而未见面劝阻,导致发生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对队伍中镇村(社区)工作人员采取“发一防十”进行惩罚,对社会力量人员每案扣除相应的奖励经费,并视情况将予以通报批评、约谈整改等,根据情节轻重及造成影响程度,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各村(社区)、各部门、镇直各单位要落实属地属事责任,高度重视宣防工作,将其作为推进全民反诈专项行动的重要举措,加强培训督导,确保预警劝阻工作第一时间见面劝阻并取得实效,防止被骗。
(二)强化责任。对辖区预警劝阻失效、大额警情(损失金额30万以上案件)、社区多发要实行倒查,对未入户宣传、应当见面劝阻而未见面劝阻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