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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 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简章

日期:2024-08-12

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

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简章

因工作需要,区司法局需选调工作人员,充实干部队伍工作力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

在重庆市范围内选调2名工作人员。

二、选调范围

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或者相当层次职务职级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热爱司法行政事业,文字功底较强,综合协调能力过硬;

2.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811日以后出生);

3. 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限法学类专业;

4. 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5. 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选调

1. 尚在试用期内的;

2. 受处分期间,有规定不得调动的;

3. 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 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

(二)坚持择优选调。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注重选择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具有过硬专业理论知识、丰富工作经验、较强写作能力的优秀工作人员。

(三)坚持人岗相适。以工作需要为导向,与单位职能和岗位职责相符。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4816—820日下午5:00止。

2.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提供潼南区司法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个人基本信息表(详见附件)纸质件交区司法局606室(桂林街道春阳街298号)。电子档发送至邮箱:1251084889@qq.com

3. 报名咨询电话:023—445778111889602718118375953245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法学专业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参加。

(三)考察

根据考试表现情况,经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重点为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岗位匹配度等。

(四)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确定拟选调人员,并按《关于印发<重庆市潼南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潼委组〔202212号)文件规定,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附件:潼南区司法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个人基本信息表

                                   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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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潼南区司法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个人基本信息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照片

出生年月

政治

面貌

学历

学位

婚姻状况

参加工

作时间

现单位

工作时间

现任职单位

(部门)

身份类别(公务员/参公)

现任职务(职级)

任现职务

(职级)时间

报考人户口所在地

报考人员

联系电话

所报职位是否构成回避关系

简历

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

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惩

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

社会关系

与本人

姓名

出生年月

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级)

所在单位

意见

(盖章)

备注














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简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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