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
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简章
因工作需要,区司法局需选调工作人员,充实干部队伍工作力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
在重庆市范围内选调2名工作人员。
二、选调范围
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或者相当层次职务职级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热爱司法行政事业,文字功底较强,综合协调能力过硬;
2.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11日以后出生);
3. 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限法学类专业;
4. 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5. 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选调
1. 尚在试用期内的;
2. 受处分期间,有规定不得调动的;
3. 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 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
(二)坚持择优选调。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注重选择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具有过硬专业理论知识、丰富工作经验、较强写作能力的优秀工作人员。
(三)坚持人岗相适。以工作需要为导向,与单位职能和岗位职责相符。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6日—8月20日下午5:00止。
2.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提供潼南区司法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个人基本信息表(详见附件)纸质件交区司法局606室(桂林街道春阳街298号)。电子档发送至邮箱:1251084889@qq.com。
3. 报名咨询电话:023—44577811、18896027181、18375953245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法学专业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参加。
(三)考察
根据考试表现情况,经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重点为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岗位匹配度等。
(四)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确定拟选调人员,并按《关于印发<重庆市潼南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潼委组〔2022〕12号)文件规定,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附件:潼南区司法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个人基本信息表
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