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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2022年潼南区非采暖季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日期: 2022-06-08


潼发改〔202271

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2022年潼南区非采暖季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区内各燃气供气企业:

  根据国家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的有关要求,以及上游供气企业调整重庆天然气门站价格情况和我区居民、非居民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综合考虑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和疫情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经研究,现就2022年我区非采暖季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采暖季天然气销售价格

   (一)居民用气

    1.城区居民用气。天然气一、二、三阶梯最高销售价格分别由现行的2.16/立方米、2.36/立方米、2.76/立方米调整为2.08/立方米、2.28/立方米、2.68/立方米。

2.城区外居民用气。天然气一、二、三阶梯最高销售价格分别由现行的2.23/立方米、2.43/立方米、2.85/立方米调整为2.15/立方米、2.35/立方米、2.77/立方米。

3.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和部队食堂等非居民用气。最高销售价格由现行的2.16/立方米调整为2.08/立方米。

(二)非居民用气

   非居民天然气(包括工业、商业、集体用气)、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暂不调整,仍按现行价格执行。即:工业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2.566元、商业集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2.824元、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3.686元(按质量计算为每公斤5.42元)。

二、政策执行时间

    非采暖季最高销售价格执行期限为202241日至20221031日,其中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执行期限为202258日至2022127日。

三、相关要求

    天然气价格调整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燃气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做好执行时间追溯、气费清算结算,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有关部门和燃气企业要加强供需衔接,保障用气需求和安全,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天然气市场供应平稳运行和价格政策平稳实施。有关行业协会要强化行业自律,增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




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51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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