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
通知
潼南府办发〔2024〕2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已经区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
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市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以下简称“三位一体”改革)工作部署,着力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4〕3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深化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改革,有效整合涉农资源,组建以合作经济组织为主体,生产、供销、信用服务协同,兼具区域性通用服务和行业性专业服务功能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以下简称农合联),打造以农合联为平台、合作与联合为纽带、农业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社会化协作与专业化分工有效衔接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体系,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推动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024年,新型为农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为农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区级农合联建设完成,组建镇(街)农合联4个,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规模达到45万亩次,建成农村流通网点30个,撬动金融机构投入“三农”信贷资金达到60亿元。
到2027年,全区农业产业服务高质高效、农村流通服务全面覆盖、农村金融服务方便快捷、农民群众可感可及的新型为农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全区组建区级农合联1个、组建镇(街)农合联7个、发展产业农合联3个,建成为农服务中心8个、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规模达到90万亩次、建成农村流通网点150个、撬动金融机构投入“三农”信贷资金达到75亿元。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以农合联为纽带的为农服务大平台
1.规范组建农合联。组建兼具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的区域农合联和产业农合联。区域农合联按照区级、镇(街)分级组建,依法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区级农合联由区供销合作社牵头组建,会员包括辖区内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科研院所、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涉农企业、行业协会等。镇(街)农合联由区供销合作社统筹相关镇(街)联合组建,会员包括供销合作社基层社、农村综合服务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涉农企业等。产业农合联围绕全区“蔬菜、柠檬、油菜”等一主两辅优势特色产业组建,会员包括同类农业产业链上的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到2027年,全区发展农合联会员单位超过310个。有意愿的农村常住农户100%加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有意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00%加入农合联。
2.建好建强服务载体。建设区级、镇(街)为农服务中心。区级为农服务中心依托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改建,开展需求调查、供给调剂、农技培训、产销对接、财务代账等综合服务。镇(街)为农服务中心以供销合作社基层社示范社为主体建设,组织农合联会员实施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机作业、农事服务、农产品流通和初加工、农村金融、政策宣传等服务事项。
3.建立健全运行机制。依法依规制定农合联章程,落实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农合联设立秘书处,负责农合联的组织协调、服务和监督等日常工作,指导为农服务中心运行。各级涉农部门、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动态入驻为农服务中心,探索建立常态化服务工作机制,为农合联会员提供政策咨询、项目申报、金融代办等服务。
4.分类完善服务功能。区级、镇(街)农合联统筹政府、社会、企业、农民等各方面涉农要素资源,推动区域内各类主体横向联合,开展生产、供销、信用等综合服务,承担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公共服务、政策执行、农情调查等实施工作。区级农合联主要承担聚合服务力量、配置服务资源、生成服务功能、运作服务事项等职能;镇(街)农合联主要承担具体服务事项的组织实施。产业农合联主要推动产业链上各类主体纵向联合,开展农资专供、技术指导、产品加工、市场营销、品牌运营等专业性服务,与区域农合联的通用性服务共同形成社会化协作与专业化分工相结合的为农服务体系。
(二)全面推进农业生产联合合作
5.推动农村市场主体联合发展。引进培育一批新农人,领办一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一步加强农村综合服务社培育,推广“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户”等产业化经营模式,帮助农民融入现代农业产业体系。采取“供销合作社基层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的“村社共建”方式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166家,逐步将具备条件的农村综合服务社培育成“强村公司”。创建区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加强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建设,支持区级为农服务中心为农民合作社提供统一财务代账服务,规范财务制度,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务规范工作机制。支持农户、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和村集体资产等农村要素资源评估作价,与农合联会员、供销合作社基层社交叉入股、合股联营,形成利益共同体。
6.构建新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区、镇(街)两级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并与农村综合服务社连接,形成“为农服务中心+农村综合服务社”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网络,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农业生产服务进村入户,打通为农服务“最后一公里”。大力推动蔬菜、柠檬、油菜、中药材、水产等“一主两辅多元”产业标准化原料基地建设,抓好“庆油”系列油菜品种扩面扩区,发展粮药轮作巩固提升中药材基地,打造重庆市食品及农产品标准化种养基地10个,培育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龙头企业8个。镇(街)为农服务中心组织农村综合服务社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提供农资配送、农机作业、农技推广等农业生产服务。
7.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因地制宜发展农业单环节、多环节、全过程生产托管服务,推广保姆式、菜单式、订单式等农业生产服务模式,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提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服务。支持为农服务中心用好财政补助资金,购置农业机械设备,整合农机资源,与村集体共建农资、农机、农事、农技、农艺等专业化服务队参与“四千行动”,承接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整村连片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农合联参与研发和推广适宜丘陵山区农业生产的农机装备,制定和推广农业生产标准和服务标准,组织产业农合联参与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培育“潼南供销”“潼南智慧农服”等农业服务品牌。
(三)大力推进供销服务深度融合
8.推动流通设施共建。深入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加快建立完善县域统筹、以城区为中心、镇(街)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加强区、镇(街)、村三级物流节点建设,分层分类补齐物流设施短板。支持农合联会员承建农产品产地、集散地、销售地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冷链仓储、集采集配中心。支持供销合作社承担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实施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网络提升行动,通过资产划拨、委托管理、股权合作等方式,培育一个农产品流通企业、经营一个农产品市场、建设一个县域集采集配中心。
9.推动流通渠道共用。推动农村流通服务主体联合合作,整合农村流通服务资源,构建“一点多能、一网多用”的双向流通网络,促进日用品下乡、农产品进城。支持供销、邮政、快递、交通以及大型物流企业等共同拓展客运站客货邮功能,推进统一仓储、统一分拣、统一配送,提升分拣、运输、投递、派送等各环节服务效率。拓展乡镇站点综合服务功能,增强上接区、下联村的集散中转服务能力。
10.推动农产品品牌共育。引导农合联会员全面参与农产品公用品牌建设,滚动实施“爆品计划”,加强品牌营销,叫响潼南绿、潼南柠檬等区域品牌。依法依规开展具有“重庆农合联”标识的“潼南柠檬产业高质量发展论坛、柚子节、农民丰收节”等农业节庆活动。大力推广“村村旺”等电商品牌,打造直播电商基地,培育农村数字消费场景,集聚一批农产品直播带货“网红”主播。
11.强化重要物资保供。提高农合联服务粮食生产安全和重要农产品应急保供能力,支持农合联会员参与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物资和米、面、粮、油、肉等生活必需品保供,建立与粮油和物资储备部门的联动机制。落实重要生产生活物资储备贴息政策和保供稳价应对机制。做好化肥淡季商业储备,落实化肥淡季商业储备贴息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网络建设,完善重要节点和粮油农资仓储设施,开展农资供应监测,稳定市场价格。
12.切实深化川渝供销合作。聚焦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产品流通两大主业,加强遂潼两地供销合作社联合合作,突出平台建设,共同打造农业社会化服务网、农产品现代流通服务网、农产品冷链物流骨干网。突出产销对接,依托川渝两地供销合作社系统农产品交易市场等平台,持续开展农超、农企对接,办好各类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扩大两地农特产品销售。
13.推动社有企业破局发展。学习供销社发展社有企业先进经验,加快推动社有企业发展。新建再生资源回收、农资销售、农产品流通等社有企业2-3家。理顺机制,规范管理,落实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完善社有资产监管,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四)创新推进信用服务协作联动
14.创新农村信用评价服务。为农合联生产经营类会员精准画像、信用评级、匹配产品。支持农合联与合法征信机构合作,依法依规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提供信用评价服务。推进“整村授信”,提高“三位一体”改革涉农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便捷性。
15.创新涉农信贷产品。鼓励金融机构丰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产品,依托农合联加大信用贷款、随借随还贷款和线上信贷产品投放力度。聚焦特色农业产业,按照“一业一贷”模式,创设特色信贷产品,探索禽畜活体、养殖圈舍抵押贷款,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保单质押贷款。创新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探索农合联会员为产业链上下游主体提供增信支持,开展订单、应收账款等质押贷款业务。支持保险机构和农合联合作,推广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托管综合金融保险服务模式,丰富农户特色农产品收入保险、区域产量保险、农机具综合保险等特色农业保险品类。加强“政银”“银担”合作,创新推出各类助农贷款品种,精准解决农村一、二、三产业融资难问题。
16.扩大农村普惠金融覆盖面。鼓励金融机构基层营业网点加入各级农合联,工作人员通过交叉任职或兼职等方式,与农合联会员单位人员融合、机构融合、业务融合,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稳妥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林权,农机具、大棚设施等涉农资产抵押贷款。鼓励金融机构依托农合联会员经营服务网点设置信息化金融机具,为农户提供基础金融服务,推广乡村振兴特色金融产品,缓解小农户生产资金需求,形成“乡乡有机构、村村有服务”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
(五)着力推进数字化改革赋能
17.用好数字平台。“将经济·村村旺农服通”作为农合联数字化服务平台,推进数字技术在生产、供销、信用等服务领域的应用,提升农合联数字化服务能力。用好“经济·村村旺农服通”涉农应用场景的农产品交易、农资集采集配、农机调度、技术培训等功能模块,实现产业链互通、服务链协同。
18.聚合涉农数据资源。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在“经济·村村旺农服通”登记注册,办理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事项,聚合平台用户基础数据、交易数据、财务数据、信用数据等数据资源。推动涉农政务数据、农合联服务管理数据、市场主体经营服务数据等数据资源的归集、加工、交换、共享,加强涉农数据资源转化利用,为党委政府部署“三农”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三、服务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建以分管区领导任组长,相关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三位一体”改革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进“三位一体”改革工作,督促指导区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落实相关任务,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区供销合作社牵头推进“三位一体”改革,协调落实改革具体工作。区级农合联会长可由供销合作社主要负责人兼任,镇(街)农合联会长可由镇(街)分管负责人兼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并经法定程序选举产生。
(二)加强改革协同。将“三位一体”改革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抓手,与强村富民综合改革等重大改革事项统筹推进。因地制宜探索创新“三位一体”改革机制,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具有辨识度的改革经验和典型成果。新闻媒体要强化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三)加强政策支持。统筹用好涉农政策,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力度,用好农民合作社信贷风险补偿资金,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保障。区财政局要加大财政保障力度,会同区供销合作社管好用好专项资金。区农业农村委要支持农合联承接符合政策的政府购买服务事项,支持为农服务中心和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将供销合作社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人才培训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训计划。区商务委要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合联开展各类产销对接活动。潼南税务局要对农合联成员开展农产品购销、加工、贮运和农资购销、商品流通等生产经营活动,按规定减免相关税收。区人力社保局要支持农合联人才队伍建设,将政府购买培训服务交给农合联承接。区国资委要加强金融政策创新和风险管控。发展改革、科技、民政、规划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据职能,对农合联开展为农服务工作给予支持。
附件:1.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主要指标
2.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四个重大”清单
3.潼南区镇(街)农合联组建任务指标
4.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重点任务分工
附件1
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主要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4目标 |
2027目标 |
1 |
组建农合联(产业农合联) |
区级农合联1个、镇(街)农合联4个 |
区级农合联1个、镇(街)农合联7个、产业农合联3个 |
2 |
建设为农服务中心 |
3个 |
8个 |
3 |
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 |
45家 |
166家 |
4 |
发展农合联会员单位 |
60个 |
310个 |
5 |
培育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 |
60家 |
80家 |
6 |
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规模 |
45万亩次 |
90万亩次 |
7 |
建成农村流通网点 |
30个 |
150个 |
8 |
撬动金融机构投入“三位一体”改革信贷资金规模 |
60亿元 |
75亿元 |
附件2
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四个重大”清单
序号 |
名称 |
责任单位 |
重大改革 | ||
1 |
组建区级、镇(街)农合联,打造为农服务中心,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 |
区供销合作社、区农业农村委 |
重大政策 | ||
2 |
建立涉农部门、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入驻为农服务中心常态化服务工作机制 |
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合作社、各镇(街) |
3 |
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务规范工作机制 |
区供销合作社、区农业农村委 |
重大平台 | ||
4 |
用好“经济·村村旺农服通”数字化应用平台 |
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合作社 |
重大项目 | ||
5 |
建设为农服务中心8个 |
区供销合作社、区农业农村委 |
6 |
建设农村综合服务社166家 |
区供销合作社、各镇(街) |
7 |
建成农村流通网点150个 |
区商务委、区供销合作社 |
附件3
潼南区镇(街)农合联组建任务指标
序号 |
建设地点 |
责任镇(街) |
配合镇(街) |
1 |
梓潼街道 |
梓潼街道 |
大佛街道、田家镇、 别口镇 |
2 |
桂林街道 |
桂林街道 |
上和镇、龙形镇 |
3 |
柏梓镇 |
柏梓镇 |
崇龛镇 |
4 |
双江镇 |
双江镇 |
花岩镇 |
5 |
塘坝镇 |
塘坝镇 |
新胜镇、太安镇 |
6 |
小渡镇 |
小渡镇 |
寿桥镇、卧佛镇、五桂镇 |
7 |
古溪镇 |
古溪镇 |
宝龙镇、群力镇、米心镇、玉溪镇 |
附件4
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
名称 |
事项 |
工作任务 |
责任 单位 |
配合单位 |
1 |
构建以 农合联 为纽带 的为农 服务大 平台 |
规范组 建农合联 |
组建区级农合联1个,发展会员单位超过310个。有意愿的农村常住农户100%加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有意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00%加入农合联。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各镇(街) |
2 |
建好建强服务载体 |
建设为农服务中心8个。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农业农村委、有关镇(街) | |
3 |
全面推 进农业 生产联 合合作 |
推动农村市场主体联合发展 |
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166家。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农业农村委、各镇(街) |
4 |
创建区级农民合作社80家。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供销合作社、区林业局、区水利局、潼南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 ||
5 |
支持区级为农服务中心为农民合作社提供统一财务代账服务。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供销合作社、各镇(街) | ||
6 |
构建新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
推动形成“为农服务中心+农村综合服务社”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网络。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农业农村委、各镇(街) | |
7 |
大力推动蔬菜、柠檬、油菜、中药材、水产等“一主两辅多元”产业标准化原料基地建设,抓好“庆油”系列油菜品种扩面扩区,发展粮药轮作巩固提升中药材基地,打造重庆市食品及农产品标准化种养基地10个,培育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龙头企业8个。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供销合作社、各镇(街) | ||
8 |
创新农村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 |
因地制宜发展农业单环节、多环节、全程生产托管服务,推广“保姆式、菜单式、订单式”等农业生产服务模式。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规模达到90万亩次。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供销合作社、各镇(街) | |
9 |
支持为农服务中心用好财政补助资金,购置农业机械设备,整合农机资源,与村集体共建农机、农事、农技等专业化服务队。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各镇(街) | ||
10 |
大力推 进供销 服务深 度融合 |
推动流 通设施 共建 |
深入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加快建立完善农村商业体系;加强区、镇街、村三级物流节点建设,分层分类补齐物流设施短板。 |
区商务委 |
区交通运输委、区供销合作社、各镇(街) |
11 |
实施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网络提升行动,通过资产划拨、委托管理、股权合作等方式,培育一个农产品流通企业、经营一个农产品市场、建设一个县域集采集配中心。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农投集团、各镇(街) | ||
12 |
推动流 通渠道 共用 |
拓展农村综合服务社服务范围,打造日用品下乡、农产品出村进城“一网多用、双向流通”的农村流通综合服务网点。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商务委、区交通运输委、区农业农村委、各镇(街) | |
13 |
支持供销、邮政、快递、交通以及大型物流企业等共同拓展客运站客货邮功能,推进统一仓储、统一分拣、统一配送,提升分拣、运输、投递、派送等各环节服务效率。 |
区交通运输委 |
区商务委、区供销合作社、各镇(街) | ||
14 |
推动农 产品品 牌共育 |
引导农合联会员全面参与农产品公用品牌建设,滚动实施“爆品计划”,加强品牌营销,叫响潼南绿、潼南柠檬等区域品牌。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商务委、区供销合作社、各镇(街) | |
15 |
依法依规开展具有“重庆农合联”标识的“潼南柠檬产业高质量发展论坛、柚子节、农民丰收节”等农业节庆活动。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农业农村委、各镇(街) | ||
16 |
强化重 要物资 保供 |
支持农合联会员参与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物资储备和米、面、粮、油、肉等生活必需品保供,建立与粮油和物资储备部门的联动机制。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农业农村委 | |
17 |
支持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网络体系建设,完善重要节点和粮油主产区级农资仓储设施,开展农资供应监测,稳定市场价格。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委、各镇(街) | ||
18 |
做好化肥淡季商业储备,落实化肥淡季商业储备贴息资金。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 | ||
19 |
贯彻落实重要生产生活物资储备贴息政策和保供稳价应对机制。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商务委、区农业农村委 | ||
20 |
切实深化川渝供销合作 |
依托川渝两地供销合作社系统农产品交易市场等平台,持续开展农超、农企对接,办好各类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商务委 | |
21 |
推动社有企业破局发展 |
新建再生资源回收、农资销售、农产品流通等社有企业2-3家。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 | |
22 |
创新推 进信用 服务协 作联动 |
创新农 村信用 评价服 务 |
推进“整村授信”。 |
区政府办公室 |
区国资委 |
23 |
支持农合联与合法征信机构合作,依法依规为农户以及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信用评价服务。 |
区国资委 |
区政府办公室、区供销合作社 | ||
24 |
创新涉 农信贷 产品 |
加强“政银”“银担”合作,创新推出各类助农贷款品种,精准解决农村一、二、三产业融资难问题。 |
区政府办公室 |
区国资委、区供销合作社、重庆农商行潼南支行 | |
25 |
扩大农 村普惠 金融覆 盖面 |
鼓励金融机构基层营业网点加入各级农合联,工作人员通过交叉任职或兼职等方式,与农合联会员单位人员融合、机构融合、业务融合,建立利益联结机制。 |
区国资委 |
区政府办公室、区供销合作社、重庆农商行潼南支行 | |
26 |
鼓励金融机构依托农合联会员经营服务网点设置信息化金融机具,为农户提供基础金融服务,推广乡村振兴特色金融产品,缓解小农户生产资金需求,形成“乡乡有机构、村村有服务”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 |
区政府办公室 |
区供销合作社、重庆农商行潼南支行 | ||
27 |
着力推 进数字 化改革 赋能 |
用好数字农合联平台 |
将“经济·村村旺农服通”作为农合联数字化服务平台,提升农合联数字化服务能力。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农业农村委 |
28 |
聚合涉 农数据 资源 |
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在“经济·村村旺农服通”登记注册,办理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事项,聚合平台用户基础数据、交易数据、财务数据、信用数据等数据资源。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供销合作社 | |
29 |
保障措施 |
加强政 策支持 |
要统筹用好涉农政策,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力度,用好农民合作社信贷风险补偿资金。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财政局、区供销合作社 |
30 |
区财政局加大财政保障力度,会同区供销合作社管好用好专项资金。 |
区财政局 |
区供销合作社 | ||
31 |
支持农合联承接符合政策的政府购买服务事项。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供销合作社 | ||
32 |
支持为农服务中心和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财政局、区供销合作社 | ||
33 |
指导农合联开展各类产销对接活动。 |
区商 务委 |
区供销合作社 | ||
34 |
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
区商 务委 |
区供销合作社 | ||
35 |
将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人才培训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训计划。支持农合联人才队伍建设。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人力社保局、区供销合作社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