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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3009330348N/2024-00005 [ 发文字号 ] 潼南府办发〔2024〕1号 [ 发布机构 ] 潼南区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4-01-05 [ 体裁分类 ] 其他 [有效性 ]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潼南区红火蚁根除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潼南府办发〔2024〕1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潼南区红火蚁根除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有效遏制红火蚁传播扩散势头,全力做好我区红火蚁阻截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潼南区红火蚁根除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4

(此件公开发布)


潼南区红火蚁根除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遏制红火蚁传播扩散,持续压低根除红火蚁种群,保障生产、生态和人民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发生现状

20228月,在我区涪江大桥南桥头首次发现红火蚁疫情,此后在百米大道、万达广场、潼州公园等多处公园绿地相继发现。当前,我区红火蚁疫情呈扩散蔓延、多发态势。核心发生区域主要集中在近年新建公园绿地区域,发生面积约460亩。一是金佛岛湿地公园(含万达售房部外侧绿化区域),发现超过50个蚁巢,发生程度34级,偏重发生,面积约180亩。二是百米大道两侧绿化带(含中骏世界城和电力高专外部绿化带),发现超过40个蚁巢,发生程度34级,偏重发生,面积约200亩。三是佛缘公园,发现2030个蚁巢,发生程度3级,中等发生,面积约80亩。四是潼州公园发现2处蚁巢,发生程度1级,偏轻发生,面积约1亩。潜在发生区域为2500亩(核心发生区域外扩500米)。目前农田区域暂未发现。

二、工作目标

按照红火蚁根除相关技术标准和疫情动态清零要求,坚持政府领导、属地实施、协同联动的原则,相关单位协同推进红火蚁灭除行动。一是外防输入,即确保调运入潼的绿植、草皮、农林苗木红火蚁“零携带”;二是内防蔓延、全部灭杀。自20241月起,力争用1—3年时间,我区疫情发生区持续保持动态清零状态并实现全面根除。

三、主要任务

(一)及时开展监测普查。

一是抓住关键时期。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分工,即刻开展红火蚁专项监测普查工作。以近三年(自202111日起)建成或在建的绿化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园林绿化、住宅小区绿化、公铁道路以及水利工程附属绿化)等区域为重点,邻近区域为潜在发生区域,开展拉网式监测普查,准确掌握疫情发生区域,及时上报红火蚁疫情普查情况和发生动态。

二是强化监测手段。按照《红火蚁疫情监测规程》,采取踏查、访问调查、诱饵诱集等科学有效的监测方法开展监测普查。已发生区域应拉起警戒线或警示标牌,做好提醒,以免人员被红火蚁攻击。

三是划定根除范围。金佛岛湿地公园(含万达售房部外侧绿化区域)、百米大道两侧绿化带(含中骏世界城和电力高专外部绿化带)、佛缘公园、潼州公园初步确定为局部根除范围。普查期间发现新增疫情点的,及时纳入根除范围按照本方案予以处置。

(二)全面实施根除行动。

根据红火蚁疫情发生区域,按照相关部门职责分工,采取政府购买专业化防控服务、统防统治、群防群治三结合的防控模式实施根除行动。选择正规登记、低毒高效、环境友好的红火蚁专用药剂,谨慎使用粉剂、禁止采取水剂灌巢。结合蚁巢重点诱杀、发生区和潜在发生区全面防治,连续6次用毒饵诱杀,每次诱杀时间不少于15天(视天气情况顺延)。每次诱杀完成后,进行不少于3次的诱饵监测。根除防控完成后,应定期监测蚁巢活动情况,监测范围为中心蚁巢方圆500米以上,以免活蚁迁徙扩散,导致漏治。做到发现一处,防治一处,不留死角,不漏一巢。

红火蚁根除防控期限为:20241月—2026 12月。

1.20241月—11月,结合蚁巢重点诱杀、发生区和潜在发生区全面防治,连续 6 次用毒饵诱杀,每次诱杀时间不少于 15 天(视天气情况顺延)。每次诱杀完成后,进行不少于 3 次的诱饵监测。

2.202412月完成普查监测资料汇总提交普查监测报告。

3.20251月—9月,进行连续 9 个月监测,连续跟踪监测和评估根除效果,防控效果达到《红火蚁疫情监测规程》《红火蚁专业化防控实施规程》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根除水平。

4.202510月—202610月,每年开展不少于两次防控效果检查,进行跟踪重点监测。

(三)巩固深化根除效果。

一是持续开展跟踪监测。根除验收后连续 12 年在发生区及周边建立重点监测点,组织专业防控人员持续开展疫情跟踪监测。

二是始终坚持动态清零。跟踪监测过程中,发现零星疫情复 发、新疫情传入等疫情反弹情况的,及时采取应急防控措施,第一时间彻底处置疫情。同时,扩大范围、提高监测调查频次,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确保根除区域疫情动态清零。

(四)有效提升防控能力。

充实壮大基层防控力量,在购买专业化防控服务的同时,着力开展防控培训,培养掌握防控技术的基层统防统治力量。积极发展镇街工作人员、绿化养护人员、农林技术人员等一线人员组建基层红火蚁专业化监测防控队伍,网格化、系统化开展监测防控工作。

(五)严格落实检疫制度。

全区各公园、绿化带、居民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应建立绿植或草皮等材料调运出入档案,避免从疫区调入带疫材料。各建设管理单位应联系调出单位做好调运检疫,做到逢调必带证,将检疫合格证书交由相关部门备案;农林部门应加大农林材料调运检疫、落地复检、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对无证调入或疫区调入进行处罚。在监管中,若发现红火蚁疫情,应责令企业开展除害处理,并增加后续检疫频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将相关线索移交相关执法机构依法严厉查处,同时作为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形成震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分管副区长罗全良为组长、区农业农村委主任胡广建为副组长,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水利局、区交通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城投集团、区旅投集团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区红火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委,由分管负责人张璞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

按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等九部门《关于加强红火蚁阻截防控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136号)精神,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区农业农村委负责农业植物检疫,指导农业生产田块、农村生活区及周边区域红火蚁监测防控,镇街负责具体落实。

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做好在建和已建成住房建筑小区绿化带区域红火蚁监测防控。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做好城市公园绿地及园林绿化带区域红火蚁监测防控。

区交通局负责做好货物运输、公路、铁路两侧绿化带区域红火蚁监测防控。

区水利局负责做好水利工程及河流湖库周边绿化区域红火蚁监测防控。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区林业局负责林业植物检疫,组织林地、草原、苗圃等区域红火蚁监测防控。

    区城投集团、区旅投集团负责建立绿植或草皮等材料调运出入档案,遵守检疫制度,避免从疫区调入带疫材料。

(三)加强信息调度

各相关部门、各镇街要及时向区农业农村委报送监测普查情况,填报《重庆市潼南区红火蚁踏查情况统计表》(附件),及时报送新发生疫情及监测防控进展,以准确掌握疫情发生动态。

(四)强化督促指导

相关部门在实施根除行动的不同阶段,适时开展联合调研指 导,建立工作通报机制,及时通报根除行动进展、根除工作的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

(五)强化宣传培训

各镇街要向群众科普红火蚁的危害、防控和自救知识,加深群众对疫情根除的理解和认识,发动和组织群众参与红火蚁监测普查根除工作,在全域营造良好的红火蚁疫情防控氛围。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开展监测普查防控技术培训,把培训对象扩展到相关部门人员、各镇街、环卫工人、绿化工人、农户等一线监测普查防控人员,全面提升基层防控人员的监测普查防控技术水平,保障根除效果。

附件:重庆市潼南区红火蚁踏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

重庆市潼南区红火蚁踏查情况统计表

报送单位(盖章):                                 时间:   

踏查时间

踏查地点

地块类型

面积
(亩)

蚁丘

个数

踏查人

联系电话

备注

(农田/草坪/水库/林地/小区等)

填报人及联系电话:                           审核人:

备注:1.全域踏查以踏查蚁丘、访问调查为主,疫情发生区以重点普查为主,发现情况后请立即报告区植保植检站(02344559518)。

2.请各相关部门、各镇街即刻开展红火蚁疫情普查并填写此表,于2024131日前将此表报送至区植保植检站(140920366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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