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潼南区2023年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潼南区2023年政务服务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潼南区2023年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潼南区2023年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2023年,全区政务服务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等精神,按照市级部署,坚持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理念,以数字化变革为引领,以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为主线,持续深化“一网通办”和“一窗综办”,着力擦亮“潼易办”政务服务品牌。
一、推进“渝快办”数字赋能
1.强化政务服务“总入口”。落实部门业务系统与“渝快办”平台全事项全用户深度对接融合。对标“建设超级移动终端”要求,推动各类政务服务移动端应用统一接入“渝快办”平台移动端,区内政务服务资源统一接入“渝快办”平台“潼易办”小程序。推进“渝快码”集约化,推动涉及个人服务的各类二维码与“渝快码”融合。常态化开展“渝快办”使用数据考评,强化平台推广运用。
2.深化公共数据运用。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推动公共数据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以场景化应用需求为牵引,对照公共数据目录,建立完善“一人一档”“一企一档”。推动公共数据属地返还、按需回流。
3.推进办事材料电子化。扩大电子签名、印章及存证服务应用,优化“身份认证+电子签名”功能。分行业领域规范电子证照标准,健全电子证照制发机制,推进常用证照电子化,并将数据推送至电子证照基础数据库。加快电子证照互通互认,推动实现“两个免于提交”(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推进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单套归档和电子档案单套管理,认可电子文档归档效力。
二、拓展数字化应用场景
4.推进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落实“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现从企业开办到退出、新生儿出生到公民身后等50项以上“一件事”套餐网上办理,并不断优化服务规范。
5.推进“川渝通办”同城化便民服务改革。通过“渝快办”“天府通办”等平台拓展应用场景,推动高频电子证照亮证互认。推动“渝快码”在川渝地区图书馆进馆、医疗机构就医等场景一码通行、扫码互认。推动川渝社保卡“一卡通”在政务服务中心实现刷卡(扫码)核验身份、办理事项等服务。
6.深化“一窗综办”改革。落实全市深化“一窗综办”改革部署,全面建立政府供给侧由“单一窗口”向“全科窗口”转变、群众需求侧由“找部门”向“找政府”转变的政务服务机制,系统性重构线上线下融合的“一站式”全方位服务体系。
7.提升智慧化精准化个性化服务水平。优化“企业服务专区”,集中发布助企惠企“政策包”。推进条件成熟的行政给付、资金补贴扶持、税收优惠等政策服务“精准直达”“免申即享”全覆盖。
8.打造“信用重庆”升级版。健全告知承诺制管理机制,推动告知承诺系统与“渝快办”“互联网+监管”以及部门执法系统互联互通,推进审批监管执法一体化信用赋能。推进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全覆盖,推动信用修复协同联动、“一网通办”。
三、提升便捷服务能力
9.高频事项网上办。全面梳理“让群众提一摞材料跑来跑去”的问题症结,提出化解措施。新增一批“扫码办”“免证办”“零材料”事项。探索“云窗口”视频交互、远程受理模式。推动高频证明材料在线申请、电子化出具,简易查询事项立等可取。
10.线下事项一次办。除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外,行政许可事项全面实现“最多跑一次”。推进企业事项向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个人事项向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集中,更多公共服务向村(社区)延伸。完善容缺受理服务机制,依法依规编制和公布可容缺受理的事项清单。充分授权“首席事务代表”,推动更多事项当场办理、即时办结。做实“帮帮团”,完善办前辅导、帮办代办、延时预约服务等工作机制。
11.特殊群体上门办。建立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服务台账,推行“网格化+政务服务”模式,主动发现需求和上门服务,探索运用大数据、智能化等技术手段实现“免申即享”,让行动不便的群众“一次也不跑”。
12.告知承诺省心办。推动“证照分离”改革扩面提质,全面落实告知承诺制事项。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让更多材料“自动填”。分行业领域发布告知承诺制办理规则和事中事后核查办法。
13.涉企服务帮代办。深化政务服务进产业园区,对招商项目“签约即服务”、全程帮代办,重点企业由服务专员“一对一”进行保姆式服务,对中小微企业实行网格化包片联系服务。设置线下惠企政策统一咨询和集中兑现综合窗口。
14.跨域服务就近办。推进1500项政务服务“全渝通办”。深化“川渝通办”,推动公共服务政策标准统一,加强遂潼政务服务一体化协作,在毗邻镇乡开展高频政务服务“互办”试点。持续推进西南地区六省(区、市)“跨省通办”。
四、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创新
15.投资和工程建设领域。优化“技审分离”“平面审批”机制,探索对环评、地灾等专项论证提前到可行性研究阶段会审。推进市政工程、房屋建筑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审批“一件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无纸化”。扩大信任制审批、“打捆”审批、免打扰现场踏勘、交地即交证、拿地即开工、标准地改革等改革成果应用,用好水电气讯等市政公用服务“一站式”联合报装平台。
16.商事登记领域。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推行市场监管领域集成化服务,实现一次申请、证照联办。推进食品销售领域告知承诺制全覆盖。推行企业办事“一照通办”,探索实现仅凭电子营业执照即可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
17.住房服务保障领域。推进住房租赁综合服务系统接入“渝快办”平台,提供房源查验、租房申请、退租管理等便民服务。以存量房转移预告登记和抵押预告登记“一次办”为基础,全面推行存量房“带押过户”。
18.科技教育和人力社保领域。推行川渝地区流动人口入学政策咨询通办,实现“一网集中查询、一号电话咨询”。推动川渝地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互通互认。升级打造“智慧人社”“数字人社”,推动更多事项“一卡通办”“一网通办”。参加行政办事员(窗口服务)职业技能大赛。
19.公安服务领域。深化派出所业务“一窗通办”。推进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等电子证照场景应用。优化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方式,实现境外人员住宿“网上办”“掌上办”。
20.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推进智慧民政建设,实现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一网通办”。推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扫码办、婚姻登记全流程电子证照办理。推动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相关信息在线核验,更多退役军人服务网上办理。
21.司法行政领域。推进“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深度对接“渝快办”平台,扩大“掌上复议”“智慧调解”等数字化应用。增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22.交通运输领域。推动“数字交通”建设,简化水路运输经营相关信息变更办理程序。推动Ⅰ类、部分Ⅱ类超限运输许可实现“全程网办、当日办结”。推进客货运输电子证照跨区域互认与核验,制定电子证照标准和技术规范。推进成渝地区交通运输信用一体化发展,共享交通运输信用评价结果。
23.文化旅游和体育领域。实施智慧文旅建设行动计划,推进成渝地区文化旅游政务数据共享。整合川渝地区公共文化和体育场馆资源,推进电子社保卡川渝阅读“一卡通”在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全覆盖。
24.医疗健康领域。以共建成渝“智慧医保”示范区为牵引,推进成渝地区门诊特病病种统一、住院免备案、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互认。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基本实现川渝地区三级公立综合医院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25.办税缴费领域。深化数字化电子发票改革,完善“人工+智能”在线征纳互动平台。拓展“掌上办税”功能,推出一批“川渝通办”税务事项数字化场景应用。集成川渝毗邻地区基层办税资源,设立“川渝枫桥式税费争议调解室”。
26.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推动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开标等业务全流程在线办理,招标投标领域数字证书跨地区、跨平台互认。拓展中介服务“网上超市”交易种类,优化网上评价和社会监督。
27.加强审管衔接协同。厘清审批和监管权责边界,健全审管衔接机制。制定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目录,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分行业领域开展放权“回头看”。规范行政备案管理。
五、夯实政务服务基础体系
28.加强场所管理。加强政务服务分中心一体化管理,纳入区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效能监管和督察考核,提供规范化服务。理顺基层政务服务管理体系,明确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日常管理机构,加强镇街(村社)便民服务中心(站)规范管理,推进大佛坝新农城便民服务站标准化建设。
29.拓展服务范围。推动“渝快办”平台服务场景从行政审批向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延伸。推进党务、政务、商务、便民服务等“四务”集成,拓展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覆盖面。
30.统一服务标准。发布《潼南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版)》。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颗粒化梳理,统筹编制和修订办事指南,全面实现“同事同标”。用好“大家来找茬”查错纠错机制,针对办事指南要素管控情形,检视办事指南、审核要点准确性和易读性。
31.重塑服务流程。推广“一件事”集成服务、并联办理、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免打扰勘验(核验)等便捷服务方式。对现场踏勘、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程序实施清单化管理。依法规范和简化中介服务、证明事项。
32.规范服务管理。加强区政务服务中心现场纪律管理和作风管理,严格执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四制”,持续优化政务服务。落实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现“应进必进”,6月底前发布《潼南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33.提升服务水平。完善政务服务培训体系,分层分类实施政务培训,持续举办“政务大讲堂”,不断深化“精业务促融合优服务”学习提升系列活动。推进行政办事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评定,推动窗口人员职业化发展。开展延时服务,通过工作日延时和休息日预约等方式,为群众提供错峰办事渠道。
34.强化服务监督。持续完善“内外结合、双向发力”的政务服务监督体系,健全完善政务服务投诉处理机制、政务服务体验官制度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常态化开展法制专业督导。制定出台《潼南区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2023年版)》,推广使用《潼南区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示范文本》,开展2023年行政许可案卷评查。
六、工作要求
35.加强组织领导。把政务服务纳入深化“放管服”改革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加强机制共建、工作共推、成果共享。主动学习对标先进地区,大胆改革探索,力争“一地创新、全市共享”。落实常态化“三服务”机制,主动检视和整改政务服务问题。
36.强化宣传引导。全方位、多渠道、立体化宣传解读便民利企举措。把握工作重点、挖掘工作亮点,认真梳理总结政务服务的政策举措、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加大宣传推介力度,争取更多先进成果在更大范围得到复制推广。
附件
2023年潼南区政务服务工作任务分解
重点任务 |
具体工作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强化政务服务“总入口” |
落实部门业务系统与“渝快办”平台全事项全用户深度对接融合。 |
区政府办公室、区大数据发展局 |
区级各部门 |
市级统筹,区县配合落实 |
推动各类政务服务移动端应用统一接入“渝快办”平台移动端,区内政务服务资源统一接入“渝快办”平台“潼易办”小程序。 |
区大数据发展局、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
| ||
推进“渝快码”集约化,推动涉及个人服务的各类二维码与“渝快码”融合。 |
区政府办公室(区电子政务中心) |
| ||
常态化开展“渝快办”使用数据考评,强化平台推广运用。 |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区政府办公室(区电子政务中心) |
各政务服务部门,各镇街 |
| |
2.深化公共数据运用 |
见正文 |
区大数据发展局 |
区级有关部门 |
市级统筹,区县配合落实 |
3.推进办事材料电子化 |
区政府办公室、区大数据发展局、区档案局 | |||
4.推进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一件事一次办”改革 |
完成新生儿出生、就医服务、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入学、义务教育阶段中学入学、人才服务、大学生创新创业、员工录用、灵活就业、企业职工退休、生育津贴办理、公民婚育、公民身后、社会救助、收养和户口登记、扶残助困、已故人员银行账户信息查询、公租房申请、小型低风险施工许可、公积金贷款个人还款账户变更、房屋中介准营、二手房交易与水电气联动过户、存量房转移预告和抵押预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不动产双预告“带押过户”、涉企不动产登记、户籍迁移、居住证办理、养犬登记、企业准营(住宿业)、军人退役、企业开办、企业准营(餐饮)、企业变更登记(税务信息变更)、企业变更登记(社保信息变更)、企业变更登记(水路运输经营者相关信息变化备案)、企业变更登记(证照联办)、企业简易注销、企业普通注销、企业注销登记(证照联办)、车辆租赁准营、我要开货车(新增)、兽药准营、农药准营、畜牧养殖准营、动物诊疗、文化娱乐场所准营、卷烟销售、中小企业政策兑现、建设项目水影响论证报告审批、渣土运输等50项“一件事”套餐网上办理,并不断优化服务规范。 |
区卫生健康委、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医保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公安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潼南市场监管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委、潼南烟草专卖局、区经济信息委、区水利局、区城市管理局、潼南公积金中心 |
区级有关部门 |
|
5.推进“川渝通办”同城化便民服务改革 |
通过“渝快办”“天府通办”等平台拓展应用场景,推动高频电子证照亮证互认。 |
区政府办公室(区电子政务中心) |
区级有关部门 |
2023年10月 |
推动“渝快码”在川渝地区图书馆进馆、医疗机构就医等场景一码通行、扫码互认。 |
区政府办公室(区电子政务中心)、区人力社保局 |
区文化旅游委、区医保局 |
2023年9月 | |
推动川渝社保卡“一卡通”在政务服务中心实现刷卡(扫码)核验身份、办理事项等服务。 |
区人力社保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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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 | |
6.深化“一窗综办”改革 |
分领域推进“一窗综办”改革。 |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
各政务服务部门,各镇街 |
|
7.提升智慧化精准化个性化服务水平 |
优化“企业服务专区”,集中发布助企惠企“政策包”。 |
区经济信息委、区发展改革委、区政府办公室(区电子政务中心) |
各政务服务部门 |
|
推进条件成熟的行政给付、资金补贴扶持、税收优惠等政策服务“精准直达”“免申即享”全覆盖。 |
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潼南税务局、区大数据发展局 |
区级有关部门 |
| |
8.打造“信用重庆”升级版 |
健全告知承诺制管理机制,推动告知承诺系统与“渝快办”“互联网+监管”以及部门执法系统互联互通,推进审批监管执法一体化信用赋能。 |
区发展改革委、区司法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
区级有关部门 |
|
推进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全覆盖,推动信用修复协同联动、“一网通办”。 |
区发展改革委 |
| ||
9.高频事项 网上办 |
全面梳理“让群众提一摞材料跑来跑去”的问题症结,提出化解措施。新增一批“扫码办”“免证办”“零材料”事项。 |
区政府办公室(区电子政务中心)、区大数据发展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
各政务服务部门,各镇街 |
|
探索“云窗口”视频交互、远程受理模式。 |
区政府办公室(区电子政务中心)、区大数据发展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
各政务服务部门 |
| |
推动高频证明材料在线申请、电子化出具,简易查询事项立等可取。 |
区司法局、区政府办公室(区电子政务中心)、区大数据发展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
各政务服务部门,各镇街 |
| |
10.线下事项 一次办 |
除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外,行政许可事项全面实现“最多跑一次”。推进企业事项向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个人事项向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集中,更多公共服务向村(社区)延伸。 |
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
各政务服务部门 |
市级统筹,区县配合落实 |
完善容缺受理服务机制,依法依规编制和公布可容缺受理的事项清单。 |
区司法局、区住房城乡建委、潼南市场监管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
区级有关部门 |
| |
充分授权“首席事务代表”,推动更多事项当场办理、即时办结。做实“帮帮团”,完善办前辅导、帮办代办、延时预约服务等工作机制。 |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
各政务服务部门 |
| |
11.特殊群体 上门办 |
建立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服务台账,推行“网格化+政务服务”模式,主动发现需求和上门服务。 |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
各政务服务部门,各镇街 |
|
探索运用大数据、智能化等技术手段实现“免申即享”,让行动不便的群众“一次也不跑”。 |
区政府办公室(区电子政务中心)、区大数据发展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
各政务服务部门 |
| |
12.告知承诺 省心办 |
见正文 |
区发展改革委、区司法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
各政务服务部门 |
市级统筹,区县配合落实 |
13.涉企服务 帮代办 |
深化政务服务进产业园区。 |
高新区管委会 |
区级有关部门 |
|
对招商项目“签约即服务”、全程帮代办,重点企业由服务专员“一对一”进行保姆式服务。 |
区招商投资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工商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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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中小微企业实行网格化包片联系服务。 |
区经济信息委、区工商联 |
|
| |
设置线下惠企政策统一咨询和集中兑现综合窗口。 |
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潼南税务局 |
| |
14.跨域服务 就近办 |
推进1500项政务服务“全渝通办”,持续推进西南地区六省(区、市)“跨省通办”。 |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
各政务服务部门,各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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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川渝通办”,推动公共服务政策标准统一。 |
区发展改革委、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
各政务服务部门,各镇街 |
| |
加强遂潼政务服务一体化协作,在毗邻镇乡开展高频政务服务“互办”试点。 |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
区级有关部门,毗邻镇街 |
| |
15.投资和工程建设领域 |
见正文 |
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委 |
市级统筹,区级配合落实 | |
16.商事登记 领域 |
潼南市场监管局 | |||
17.住房服务 保障领域 |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18.科技教育和人力社保领域 |
区教委、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 | |||
19.公安服务 领域 |
区公安局 | |||
20.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领域 |
区民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
21.司法行政 领域 |
区司法局 | |||
22.交通运输 领域 |
区交通局 | |||
23.文化旅游和体育领域 |
区文化旅游委 | |||
24.医疗健康 领域 |
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 | |||
25.办税缴费 领域 |
潼南税务局 | |||
26.公共资源 交易领域 |
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 |||
27.加强审管 衔接协同 |
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 |||
28.加强场所 管理 |
加强政务服务分中心一体化管理,纳入区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效能监管和督察考核,提供规范化服务。 |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
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潼南公积金中心 |
|
理顺基层政务服务管理体系,明确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日常管理机构,加强镇街(村社)便民服务中心(站)规范管理。 |
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区委编办 |
区级各部门,各镇街 |
| |
推进大佛坝新农城便民服务站标准化建设。 |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
大佛街道 |
| |
29.拓展服务 范围 |
推动“渝快办”平台服务场景从行政审批向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延伸。 |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
各政务服务部门,各镇街 |
|
推进党务、政务、商务、便民服务等“四务”集成,拓展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覆盖面。 |
各政务服务部门 |
| ||
30.统一服务 标准 |
发布《潼南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版)》。 |
区级各部门 |
| |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颗粒化梳理,统筹编制和修订办事指南,全面实现“同事同标”。 |
区级各部门,各镇街 |
| ||
用好“大家来找茬”查错纠错机制,针对办事指南要素管控情形,检视办事指南、审核要点准确性和易读性。 |
各政务服务部门 |
| ||
31.重塑服务 流程 |
推广“一件事”集成服务、并联办理、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免打扰勘验(核验)等便捷服务方式。 |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委、潼南市场监管局 |
各政务服务部门 |
|
对现场踏勘、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程序实施清单化管理。 |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区级有关部门 |
| |
依法规范和简化中介服务、证明事项。 |
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区司法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
各政务服务部门 |
| |
32.规范服务 管理 |
加强区政务服务中心现场纪律管理和作风管理,严格执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四制”,持续优化政务服务。 |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
各政务服务部门 |
|
落实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现“应进必进”。 |
| |||
发布《潼南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
6月底前 | |||
33.提升服务 水平 |
完善政务服务培训体系,分层分类实施政务培训,持续举办“政务大讲堂”,不断深化“精业务促融合优服务”学习提升系列活动。 |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
各政务服务部门,各镇街 |
|
推进行政办事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评定,推动窗口人员职业化发展。 |
区人力社保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
各政务服务部门 |
| |
开展延时服务,通过工作日延时和休息日预约等方式,为群众提供错峰办事渠道。 |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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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强化服务 监督 |
持续完善“内外结合、双向发力”的政务服务监督体系,健全完善政务服务投诉处理机制、政务服务体验官制度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常态化开展专业法制督导。 |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
各政务服务部门 |
|
制定出台《潼南区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2023年版)》,推广使用《潼南区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示范文本》,开展2023年行政许可案卷评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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