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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日期: 2025-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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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25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为便于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政策依据

科学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是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决策机关要根据管理权限和本地实际情况编制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编制是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举措,《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制定机关可以根据需要编制行政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计划。通过编制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实现“可视化”管理,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

二、制定目的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编制既是增强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前瞻性和权威性,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也是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区的重要指标,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内在要求。通过编制目录、计划,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制定实现“可视化”管理,确保决策事项能够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得到有效监督,有利于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从源头上规范政府行政行为。

三、制定过程

202412月,由区司法局向各单位收集本年度拟由该单位牵头实施或者起草的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立项建议。同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通告,向社会公开征求立项建议,共收到立项建议17件(其中决策10件,文件7件)。区司法局按照程序开展审查论证工作,征求各单位、区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意见。综合各方意见、合法性审查和研究论证,形成了提请审议的《目录》和《计划》。《目录》和《计划》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适用对象

文件适用的对象为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五、主要内容

(一)列入2025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事项:

1. 调整重庆市潼南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

2. 重庆市潼南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五五”规划(20262031);

3. 重庆市潼南区调整火葬区划定范围的实施方案;

4. 重庆市潼南区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行动方案(2024—2027年);

5. 重庆市潼南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

6.实施琼江防洪综合治理工程

7. 重庆市潼南区商务发展“十五五”规划(20262031);

8. 重庆市潼南区林区森林防火及森林质量提升专项规划(修编)。

(二)列入2025年度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事项:

1.重庆市潼南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撤销方案

2. 重庆市潼南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

3. 重庆市潼南区调整火葬区划定范围的实施方案

4. 重庆市潼南区推动经济持续向上向好30条政策举措;

5. 重庆市潼南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建议审查处理办法;

6.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露天烧烤区域的通告。

六、针对《2025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进行问答式举例解读

1:哪些事项属于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

答: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和《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三条规定,主要包括区人民政府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决定在本区内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2:哪些文件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

答: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由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3: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建议的征集渠道有哪些?

答:每年初,潼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会发布《关于征集潼南区人民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立项建议的通告》,社会各界可通过通告中明确的联系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提出建议。

4:如何编制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答:由潼南区司法局向各单位收集本年度拟由本单位牵头实施或者起草的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立项建议,同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通告,向社会公开征求立项建议。区司法局对收到的决策和文件建议事项,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专家咨询论证,拟订区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目录和计划提请区委、区政府同意后于每年年初向社会公布。

5: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执行与落实如何监管?

答:区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布后,决策承办单位应当按计划拟订决策草案,并依法依规履行相应程序。决策承办单位未按计划拟订决策草案或提交的决策草案未依法履行相应程序的,区政府办公室应当进行督促或将决策草案退回决策承办单位,不得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七、政策咨询渠道

政策咨询部门: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

咨询电话:023-44577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