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潼南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 “双倍增”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023—2027年)》政策解读

日期: 2023-04-20


潼南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

双倍增”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023—2027》政策解读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2023-2027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26号)精神,结合潼南实际,特制定《潼南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7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个方面。一是关于总体要求。提出坚持企业主导和政府引导并重、数量增长和质量提升并举、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并进,加快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到2025年,全区高新技术企业超过145家、科技型企业超过1300家。到2027年,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在2022年的基础上实现“双倍增”,分别超过180家和1600家。二是关于重点任务。提出着力构建科技企业“小升科、科升高”梯队培育体系,孵化科技型企业,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加快提升企业“建平台、强研发”能力,支持企业建设创新平台,鼓励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打造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到2027年各类科技创新平台达到100个,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超过20亿元,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5%,孵化载体面积超过50万平方米以上,聚集在孵企业和创业团队2400个以上,孵化培育科技型企业360家以上,其中,重点打造国家级孵化载体1个以上;积极优化全社会创新创业生态,全面激发创新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升科技服务能级,提高核心技术人员和团队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奖励比例,不低于转让比例的70%,到2027年,全区技术合同成交额超过5亿元。三是关于保障措施。提出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工作协调机制;保障资金投入,依托区财政设立的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优化对科技企业的激励机制;强化金融支撑,用好用活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种子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科技金融产品。优化资源配置,根据孵化科技企业的绩效对孵化载体给予综合奖补。


政策原文: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潼南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