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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体育强区建设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 2020-07-15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建设体育强区,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体育强区建设的实施方案(潼南府办发〔202034,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发布充分体现了区委、区人民政府对体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对充分发挥体育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的重要作用,为努力将体育建设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标志性事业,提供了政策保障。现在,我就《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作以下说明: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体育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和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体育强国建设纲要》的发布对充分发挥体育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的重要作用,提供了政策保障。目前我区体育基础设施与周边区县相比,在体育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人均场地面积、设施设备档次、承接国家及市级赛事能力等方面都十分落后;体育场馆社会化利用率较低;全民健身活动规模有限,普及率有待提高;同时体育产业发展相对滞后;体育产业发展缺乏系统和长远规划,缺乏配套政策支撑,没有建立完善的发展机制;竞技体育人才体系不完善。《实施方案》的出台,对于着力破解短板,夯实发展根基,激发市场活力,加快推进体育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升我区体育发展至关重要。

二、实施方案为我区未来五年体育发展指明了方向

《实施方案》含括了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工作保障等五项内容,全篇以思想为先导、以目标为方向、以任务为核心、以政策措施为抓手、以工作保障为保障,指明了我区未来五年体育事业发展工作的方向和内容。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时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提升城市品质和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实施“1+5+1”全民健身行动计划,切实加强全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大力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全面促进体育消费,有效提升体育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充分发挥体育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凝聚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助推我区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中“两城”“两区”“两都”“两基地”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二)总体目标2025,六个身边”工程建设扎实推进,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明显提升,三级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建成以大型综合体育场馆为核心的城市体育综合体,具备承办全市综合性运动会和国家级单项赛事的能力。各镇街至少建1个文体广场,城市社区健身点、行政村农体工程实现全覆盖。全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全市平均水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50%以上,市民体质抽样合格率达到94%以上,建成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加强校校联合,建成市级单项训练基地6个,力争创建市级重点体校。体彩销售达到1.2亿,体育产业总规模年均增长10%以上

(三)主要任务。包括六大方面:

一是全面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重点项目。建成一个大型综合体育场馆,科学设置体育馆、游泳馆,配套建设羽毛球场、乒乓球场等综合性体育场地;升级改造区体育馆;引进社会资本提档升级体育公园;规划建设区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夯实基础阵地。城区内各社区均建有健身点,新建居住区按相关标准规范配套健身场地及设施,建设城市或社区体育公园不10,各镇街均建有文体广场,行政村农体工程实现全覆盖,建设健身步道(含登山道、健步道和骑行道)不少300公里完备专项场所。学校体育场地达到国家规定标准,镇级中心小学建200米田径运动场或每人不少2平方米体育活动场地。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和百人以上企业建设、安排体育活动场所。区、镇()、村(社区)三级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网络更加完善,“15分钟健身圈”基本形成。

二是切实健全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构建体育协会网络体系。成立区体育总会,统筹协调和组织管理全区各单项体育协会、群众体育组织和运动员;建立各单项体育协15个以上,引导成立区、镇街、村各级群众体育组织,积极创建市级及以上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青少年户外营地。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建设。重点培养锻炼指导型、技能传授型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确保全区文体广场、健身站(点)、晨晚练点都有社会体育指导员,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达25,全区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2000人。开展体育志愿服务鼓励各类具备体育专长的人员担任“好体育人”体育志愿者,全区“好体育人”体育志愿者达到500,常态化开展“好体育人”等体育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实施国民体质监测。每年测定人数不低于户籍人口的3,并确保市民体质抽样合格率逐年上升。逐渐形成“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

三是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区级赛事高规格。每四年举办1次区级综合性运动会;每年举办1次区级全民健身运动会,承办12项国家、市级高水平赛事;区教育、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工青妇、老干部等系统定期举行全民健身活动。镇街活动有特色。镇街应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体育活动,每年定期组织群众体育赛事不少于2次,同时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群众性体育活动或比赛;指导和督促村(社区)建有群众健身队伍不少于1支,每年组织或参加上级组织的体育活动1以上。单位活动常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和百人以上企业应将职工体育活动纳入党建、工会活动范畴,鼓励职工长期坚持参加健身活动,每年举办2次以上体育竞赛活动。老年体育多门类。重视老年人体育工作,每年至少组4个种类的区级老年人体育比赛,并积极引导各镇街认真开展老年人体育比赛。执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真正把群体活动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群众身边,成功创建“全国群众体育工作先进集体”。

四是努力提升竞技体育实力。支持体校发展。硬件建设投入,着力打造射击、乒乓球、摔跤、射箭、举重、排球传统优势项目,建成市级单项训练基地6个,重点指导足球、武术、羽毛球、攀岩、跆拳道等重点竞技项目,挂牌区级单项业余训练基地5-8,初步形成重点项目小学、初中、高中一条龙的体育后备人才业余训练梯队,区业余体校在训学员达到400,力争创建市级重点体校。打造教育教练队伍。积极开展体育教练和体育教师的专业培训,参加岗位培训或岗位继续教育培训的教练员人数与专职教练员之比达到50%以上,打造一支精英教练员队伍。发展裁判员队伍。扩大国家一、二级裁判员人数,提高裁判团队的专业知识和执裁素养,提高赛事服务质量与水平。注重体育特长生培养。实施体教结合,凡代表我区参加市级以上体育或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竞技体育比赛,获市级以上单项比赛前名、集体项目前四名的主力队员(不超过该项目报名参赛人数20%)市运会及以上级别赛事获单项前八名的,三年内就读高一级学校,由区教育部门负责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参照特色教育内容确保其正常入学就读学校加大培养其体育竞技和学业水平,提高我区体育特长生升学率,向上一级专业运动队或体育高校输送优秀的体育后备人才。

五是认真强化学校体育和残疾人体育。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认真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大力推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校体育经费纳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经费预算,配齐配足专职体育教师,开齐开足体育课,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运动,全面普及课间操,严格实施体育中考。教育部门每年至少举办1次区级中小学生运动会,学校每年至少举办1次运动会或校体育节,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到95%以上。加强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项目布局学校建设,重点挖掘并打造舞狮、跳绳、毽球、武术等重点项目,挂牌命名10所以上的传统项目学校。开展传统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活动,推动传统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加强幼儿体育工作,组织和引导各级各类幼儿园常年开展丰富多彩的幼儿趣味体育活动。重视残疾人体育工作。区体育、教育、民政、残联等部门要主动作为,在公益性体育场馆配备一批残疾人运动设施,加强残疾人运动服务,保障残疾人的体育权益。

六是大力加快体育产业发展壮大体育服务业。大力培育和发展以体育竞赛表演、体育健身、体育培训等为主体的体育服务业;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体育健身服务业、体育用品制造业和生产销售企业,活跃体育商品市场;积极引进、培育拥有自主品牌的体育企业,打造拥有自主IP的大型综合体育赛事。拓展体育休闲业。依托涪江旅游度假区及其20公里滨江路,引资建设水上运动中心,举办马拉松、龙舟赛、骑跑两项等市级体育赛事,发展皮划艇、摩托艇等水上运动休闲产业;依托体育公园发展户外体育产业,培育卡丁车、徒步露营等业态;依托九龙山森林公园、人工运河,打造体育旅游综合体,培育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发展体育市场。引导设立一批民营的体育市场经营单位,大力支持发展健身、游泳、跆拳道、自行车、水上运动、体育舞蹈等群众体育项目,满足多元化的体育健身消费需求。着力推进智能化体育惠民平台建设,切实加强体育市场监管。支持体彩销售。优化体育彩票营销奖励办法,全区体彩销售网点实现镇街和新建小区全覆盖,数量稳定在60个左右;扩大销售站点规模,增大发行总量,确保每年发行增长幅度不低于20%

三、《实施方案》落实职责,凝心聚力组织政策措施和工作保障  

(一)政策措施包括三方面:一是加强规划布局与用地保障。落实体育设施用地规划。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相关标准规范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执行,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群众健身设施的,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通过改造利用城市边角地增添公共区域体育设施等多种方式予以完善。保障非营利性体育设施项目用地计划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中,支持企业、单位利用原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建设用地兴办体育设施,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营利性体育设施项目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经营性体育设施项目,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鼓励企业及开发商建设营利性的体育场地及设施支持公共体育设施与项目建设。对公共体育设施、重点体育产业项目建设,在立项、报建、用地和配套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基层社区文化体育设施共建共享。二是健全体育消费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完善公共财政体育投入机制,保持与经济增长相适应,并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体育强区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安排资金用于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全面实施全区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有序推进学校公共体育设施在节假日和周末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公共体育设施在非上班期间向社会开放或低收入开放引导体育消费。增强体育消费粘性,丰富节假日体育赛事供给,拓展体育健身、体育观赛、体育培训、体育旅游等消费空间,引导经营主体提供公益性群众体育健身服务,激发大众体育消费需求。落实财税政策。提供体育服务的社会组织,经认定取得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资格的,依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企业向体育事业的捐赠,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可按要求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体育场馆自用的房产和土地享受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公共体育场馆等健身场所的水、电、气价格按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三是加大体育人才培养使用。培育专业体育人才。开辟绿色通道引进具备专业技能的体育人才,配齐配强专职或兼职体育专业教练教师,积极参加国家及市的体育高层次人才专项培训。完善政府、用人单位和社会互为补充的多层次体育人才奖励体系,健全适应体育行业特点的人事制度、薪酬制度、人才评价机制,加强体育战线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健全激励体制机制。建立优秀教练员和优秀运动员奖励机制;鼓励并支持区内教练员、裁判员晋升高级教练员、国家级裁判员称号;设立“春苗”体彩奖励基金,对我区青少年(18及以下)运动员和教练员在市级及以上的比赛中获奖的运动员予以奖励,对区级单项训练基地成绩较好的予以鼓励,以激发我区竞技体育人才活力。用好社会体育人才。大力培养社会体育指导员,鼓励各类具备体育专长的人员担任体育志愿者,鼓励学校、街道、社区聘用体育专业人才从事健身指导工作。

(二)工作保障包括四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以全域旅游发展领导小组为平台,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分析体育强区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推进相应政策措施,促进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各镇街和区级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体育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并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文化旅游(体育)部门在区规划委员会的作用,将体育事业与产业发展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区级相关部门及各镇街要会同区文化旅游(体育)部门,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充分利用近年来中央及市级对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的补助政策,积极争取体育方面的项目与资金支持,切实加强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工程的施工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规定执行,所使用的健身器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要求。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或改变其用途。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体育设施规划用地的,应当依法调整规划,并重新确定体育设施规划建设用地。在土地出让时,应将体育设施建设项目详细规划和需配套建设的公共体育设施告知投标人。严禁随意调整和置换体育建设用地,确保法律法规严肃性。三是落实工作职责。区文化旅游(体育)部门要建立全区公共体育场地与设施管理数据库,制定具体的管理规范。全区公共体育场地与设施的管理要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进行登记、建档,并严格落实其日常安全使用检查与评估、维修与更换等管理责任。其中区级体育场、体育馆有委托管理单位的由该单位负责,没有委托管理单位的由区体育部门负责;全区各级各单位的由各自单位负责;全区学校范围内的由区教育部门负责;城区公园、绿地、广场及其它公共场所的由区城管部门负责,建设未交付的由建设单位负责;居住小区的由各小区开发商或物业公司负责;镇域内的行政村(含社区)及广场等公共区域内的由各镇负责;街道辖区内的行政村(含社区)等公共区域内的由街道负责,并且须指导和督促居民小区加强其小区内的公共体育场地与设施的管理。四是强化督查考核。切实加强体育强区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督促检查,并将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对取得显著成绩、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擅自侵占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或改变其用途的,公共体育设施管理不善出现安全隐患且造成人身伤害事故或不良影响的,由相应单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给予通报批评,确保体育强区工作扎实有效推进,从而努力提升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美好体育生活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重庆市潼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0714


政策原文: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体育强区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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