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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科技型企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加快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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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关于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的若干政策措施》(潼南府办〔2020〕6号)、《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支持科技型企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加快创新发展步伐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支持科研项目立项

发挥科技创新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作用,针对新冠肺炎防治开展科技协同攻关,支持一批区级科研项目立项,加大对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牵头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诊疗救治提供的具有明确应用效果的新技术、新产品的科技型企业的支持。

二、优化科技流程管理

根据目前防疫和企业复工情况,延长区级科研项目申报时间至3月10日止。科研人员因直接或者间接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导致在研项目不能按期结题,或因受疫情影响,材料采购、检验检测等受限而无法正常开展在研项目的,可申请延期结题。

三、推进科技便利服务

对科研项目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等业务倡导实行网上受理、邮件受理,需提供纸质材料的,待疫情结束后延迟提交。采取市区联动、线上为主的方式,积极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火炬统计调查培训,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解惑释疑。

四、重点项目资金配套

对获得市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针对新冠肺炎立项资助的科技项目采用后补助的方式予以配套。对国家级科技项目,给予50%的资金配套,最高100万元;对市级科技项目,给予20%的资金配套,最高50万元。单个项目获得上级和本区财政资助总额不超过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资金总额,超过部分不予配套。

五、加大科技人才激励。

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疫情防控相关领域开展研究并及时推广应用、疫情防控科普知识推广取得明显效果的,或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科技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创新领军人才”培养计划进行培养,并推荐申报重庆英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等称号和相关专项。

六、发挥科技平台作用

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适当减免入驻企业和团队办公承租、实验科研租金。在众创空间绩效评估中,增设抗击疫情贡献评判参考项,对为入驻企业和团队减免房屋租金等的,对其运营补贴给予倾斜支持。

七、争取市级科技政策

加强上级科技部门出台的支持科技型企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系列政策的宣传。指导和支持企业申报应急攻关、自然科学基金和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等科技项目,争取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普惠项目等政策支持。


重庆市潼南区科学技术局

2020年2月26日


潼科局〔2020〕6号关于支持科技型企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加快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