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龙形镇人民政府
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潼南区龙形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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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龙形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关于印发<潼南区龙形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的决定

龙形府〔2023137

 

各单位、企业、居民:

经龙形镇第15次党委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关于印发<潼南区龙形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龙形府〔2019254号)予以废止,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潼南区龙形镇人民政府
              202311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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