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古溪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策解读
重庆市潼南区古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古溪府〔2026〕65号
各村(社区),机关各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镇直各单位:
根据上级安排,我镇对制发的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2026年6月26日第99次镇党委会研究,决定自公布之日起,废止《古溪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古溪府〔2022〕105号)。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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