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大佛街道办事处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大佛街道办事处
关于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大佛街道〔2026〕20号
各村(社区),各内设机构、事业单位:
经党工委会议同意,决定对6件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重庆市潼南区大佛街道办事处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大佛街道办事处
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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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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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大佛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大佛街道深入推进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大佛街道〔2022〕10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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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大佛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大佛街道乡村治理积分制推广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大佛街道〔2023〕4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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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大佛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大佛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制度》的通知 |
大佛街道〔2025〕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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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大佛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大佛街道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大佛街道〔2025〕7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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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大佛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大佛街道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个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大佛街道〔2025〕7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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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大佛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大佛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 |
大佛街道〔2025〕1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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