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宝龙镇人民政府
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潼南区宝龙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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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潼南区宝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宝龙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宝龙府发〔2021〕15号

各村(社区)、涉林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压实各级、各部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以及《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渝委办发〔2021〕13号)和《重庆市潼南区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潼南区宝龙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使命担当,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动建设山清水秀美丽潼南。

(二)实施范围

围绕全镇行政区域内的林地、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开展林长制工作。林长制责任区域划分实行行政区域管理和权属管理相结合。镇级林长责任区域为镇所辖区域,村级林长责任区域为本行政村(社区)所辖区域。

(三)工作目标

到2021年底,全面建立起镇、村(社区)两级林长和网格护林员“2+1”责任体系,实现全镇林长制管理责任全覆盖。基本建立山林资源保护发展、山林资源损害问题发现与整治、完善相关治理体系。到2025年,全面构建起责权明确、协调有序、保障有力、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山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森林数量、森林质量和森林资源综合效益显著提升;以实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生态建设为统领纵深推进国土绿化,以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为统领加快推进生态惠民发展。加强森林火灾防控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违法侵占和破坏山林资源行为。全镇森林面积达2300亩,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建立林长制责任体系

镇、村(社区)设立“两级”林长,充实网格护林员队伍,建立完善“两级林长+网格护林员”责任体系,通过强化各级领导责任,推动山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落地落细落实。

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全镇设镇级林长,由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为全镇林长制第一责任人;其余镇相关领导担任片区林长,负责统筹、协调解决责任区域所在村(社区)林长制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村(社区)级林长,由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担任,负责落实本村林长制相关工作。以天保护林员、生态护林员以及村(居)民小组长等为主力,动员广大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完善网格护林员队伍,对山林资源实行网格化管理。按网格责任区域落实巡山护林责任,及时发现并报告森林火险、林业有害生物、各类破坏山林资源和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情况。镇上设立林长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林长制工作实施。

落实林长职责与工作报告制度。镇级林长组织领导全镇林长制工作的实施,负责全镇山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落实保护发展山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组织协调解决林长制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依法保护山林资源,负责责任区域内的林长制相关工作;分管林业的副镇长,负责林长制工作具体实施、统筹、协调、督导、等相关工作,负责责任区域内的林长制相关工作;村(社区)级林长组织制定实施山林资源保护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解决责任区域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落实森林防灭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责任和措施。镇级林长、片区林长每月至少率队巡查辖区山林1次,及时处置山林资源保护发展中的具体问题。村(社区)级林长每周至少巡查辖区山林1次,对巡林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并向片区林长报告。网格护林员每天至少开展1次以上巡林工作,并及时向村(社区)级林长报告巡查情况和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级林长要加强对辖区林长制工作的调研、督导,及时处置巡山护林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各村(社区)林长每月向镇级林长报告辖区林长制贯彻落实情况。

完善林长办公室职能职责。成立镇林长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服中心,林长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林业的副镇长担任,副主任由农服中心主任担任,统筹协调全镇实施林长制日常工作。

(二)建立落实山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

围绕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遂潼一体化”生态廊道建设,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大力推进以“两岸青山·千里林带”为统领纵深推进国土绿化,着力提升森林数量、森林质量与综合效益。

持续推进生态修复。一是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二是实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长防林工程、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未成林造林地培育、森林抚育等林业重点工程,提高全镇森林覆盖率。

2. 强化林地林木资源管理。一是严格林地用途管制,严格限制经营性项目占用享受过政策补助的人工造林和公益林。二是严格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加强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

3. 强化森林防火管理。一是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将责任落到各责任区域。二是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做到防火宣传家喻户晓。三是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禁止一切野外违规用火。四是加大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投入,及时制定和完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五是切实强化巡山护林队伍建设,实现制度化网格化管理。

4. 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一是严格野生动植物管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二是加强对古树名木的全面保护,落实古树名木保护责任制。

5. 强化有害生物防治。一是认真落实防控责任制,发现疫情及时处置并向上一级林长报告。三是抓好种苗、木竹制品产地检疫,确保产地检疫率达100%。四是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6. 整治涉林违法违规突出问题。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和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行为。

(三)建立落实山林资源损害问题发现与整治机制

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及时全面发现问题,规范有效整治问题,发挥问题整改教育警示作用,让破坏生态环境者付出相应代价。

1. 建立健全问题发现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拓宽森林资源损害问题采集渠道,构建全方位、常态化的山林资源损害问题发现机制。一是严格落实各级林长和网格护林员日常巡护次数。确保网格护林员在岗在位、认真履职,对重点隐患区域及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增设检查哨卡,增加上岗护林员,延长巡护时间,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同时督促辖区内涉林企业开展日常巡护,守住自己的山头、林地,严防新增生态破坏点。二是严格执行林长制工作报告制度。在巡护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向上一级林长报告,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置。三是强化社会监督。积极发动群众举报各类破坏山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充分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引导更多群众知晓、参与和监督。

2. 建立落实问题整治机制。明确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责任,规范流程、明确界限、依法处置、提高效率,逐步消除问题存量,坚决遏制问题增量。一是规范整改流程,各级林长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交相关职能部门或下级林长妥善处理并跟踪解决到位,实行整改销号、清单化管理。二是明确政策界限,实行分类处置。统筹保护生态与保障民生,协同整治现实问题与历史遗留问题,对能够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迅速到位;需要阶段推进的,明确阶段目标,打表整改到位;需要长期坚持的,利用建章立制固化好经验、好做法,建立长效机制。三是强化依法治林,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协助执法部门严厉打击破坏山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四)建立落实林长制绩效考核评价机制

各级林长对本区域山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负总责,探索建立山林资源保护发展指标量化、考核公开、评价客观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将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火灾等列入各级林长责任制目标考核指标,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责成限期整改。实行生态环境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山林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党委政府作为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把林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狠抓责任落实。因地制宜,制定本镇推行林长制的具体工作方案、各项规章制度、实施“路线图”、措施和考核办法,明确镇级、片区林长责任区域及村(社区)级林长责任区域,实现“一林一长”“一林一警”“一林一技”“一林一员”,确保“一林一策”全面落实,最后形成“一林一档”。

(二)强化能力建设

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统筹国土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布局,编制落实镇街山林资源保护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并纳入“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内容。建立市场化、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投入,重点用于林长制工作开展。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共同参与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加强林业队伍工作能力建设,强化对网格护林员等管护人员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加强重点林区道路、水利、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森林草原防灭火监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基础能力建设。

(三)注重宣传引导

在各级林长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置林长公示牌。公布山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民知晓、支持和推进林长制工作的社会氛围。

附件:重庆市潼南区宝龙镇林长制工作责任清单

重庆市潼南区宝龙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重庆市潼南区宝龙镇林长制工作责任清单

责任主体

主要职责

工作要求

镇级林长(党委书记、镇长)

负责辖区内林长制的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

负责责任区域内山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每月至少率队巡查辖区山林1次,及时处置山林资源保护发展中的具体问题。

片区林长(分管领导)

1.组织实施“一林(山)一策”协调解决辖区山林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2.负责网格护林员队伍建设管理,落实山林资源源头监管责任

3.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林业行政执法,依法查处各类破坏山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4.负责责任区域内山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每月至少率队巡查辖区山林1次,

每年至少组织1次网格护林员培

训。

片区林长(其余镇领导)

负责统筹、协调解决责任区域所在村(社区)林长制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每月至少率队巡查辖区山林1 次,及时处置山林资源保护发展中的具体问题。

村(社区)级林长

1.负责村(社区)林区内各类资源的保护管理、日常巡查等工作,及时上报巡查信息

2.及时处理巡林发现的问题,劝阻破坏山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并按规定上报

3.加强森林草原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4.及时向上一级林长报告有关山林资源管理情况

5.负责网格护林员队伍的日常管理

6.配合查处各类破坏山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负责落实本村林长制相关工作,每周至少巡查辖区山林1次,对巡林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并向片区林长报告。每月向镇级报告辖区林长制贯彻落实情况。

网格护林员

负责网格责任区域巡山护林

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及时发现和报告盗伐林木、捕猎野生动物资源、非法毁林开垦和侵占林地等行为

负责森林防火巡查、阻止违章用火,发现火情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报告情况

适时进行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完成村(社区)交办的其他工作。

每天全面巡林不少于1次,对风险

隐患点进行重点巡查,填写护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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