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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区灾害信息员公示

日期: 2022-11-14

    一、灾害信息员工作职责

灾害信息员主要承担灾情统计报送、台账管理以及评估核查等工作,同时兼顾灾害隐患排查、灾害监测预警、险情信息报送等任务,协助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和紧急生活救助等工作。

(一)规范灾情统计报送。灾情统计报送是灾害信息员的主要职责。灾害发生后,各级灾害信息员要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要求,在灾后2小时内将本地区灾害情况统计、汇总、审核,并报上一级。对于造成10人以上人员死亡(含失踪)或房屋大量倒塌、城乡大面积受灾等严重损失的自然灾害,以及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热点和焦点灾害事件等,各级灾害信息员应在接报后立即电话上报初步情况,随后动态报告全面灾害情况。灾情稳定前,实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接到应急管理部要求核实信息的指令,各级灾害信息员应及时反馈情况,对具体情况暂不清楚的,应先报告事件概要情况,随后反馈详情。原则上电话反馈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书面反馈(包括传真、微信、短信等方式)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各级灾害信息员要规范信息报送渠道,除紧急情况外,应统一使用“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报送灾情。

(二)规范灾情台账管理。灾情台账是实施灾后救助的主要依据,各级灾害信息员对于因灾死亡失踪人员和房屋倒塌情况,应按照灾情统计制度要求,及时填报《因灾死亡失踪人口一览表》《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户一览表》,加强台账管理。灾害信息员应按照“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规定格式和要素填报各项信息,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灾种、影响范围、灾情损失、因灾死亡失踪人员台账(有具体死亡失踪原因描述)、灾害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措施和下步工作建议等要素。

(三)规范灾情核查核定。灾情稳定后,各级灾害信息员要及时做好本地灾情核查核定。省、市、县级灾害信息员对于可能达到启动本级应急响应级别的重大灾情,要报请本级应急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灾情会商核定,并逐级建立同本级涉灾部门的会商核定机制,确保各涉灾部门灾情数据准确、口径一致。

二、灾害信息员联系表


部门/镇街

灾情信息员

办公电话

区应急管理局

邓贵碧

陈 林

44552309

桂林街道

谭 雯

张 浩

81659086

梓潼街道

李红梅

文和林

81659894

大佛街道

龚海涛

米福伟

81655365

柏梓镇

钟 柳

丁 玲

44710002

双江镇

杨 平

张中发

44860001

古溪镇

李 胜

张碧莲

81658216

塘坝镇

李 贤

邓祖明

44340000

小渡镇

廖一臣

石学森

44270001

崇龛镇

曾继文

44750001

卧佛镇

刘兀伟

44770000

龙形镇

陈仁富

李智奇

44445400

太安镇

米俊杰

卓林荫

44310000

田家镇

尹 红

魏 望

44316513

玉溪镇

赵丹丹

陈 权

44810001

上和镇

徐 彬

44410001

米心镇

全卫东

李 莉

44815513

新胜镇

廖红勋

杨 澳

44760025

宝龙镇

黄维兴

吕 锋

44220172

群力镇

邓 诚

骆 伟

44816771

别口镇

赵相龙

44415513

花岩镇

赵术雄

44820399

五桂镇

刘意思

邓 菁

44775513

寿桥镇

吕家宇

44275516


附件下载:

潼南区灾害信息员公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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