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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

日期: 2021-01-19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坚定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现就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建立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通过夯实潼南区绿色发展本底,以维护和改善重要生态功能为重点,切实加强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为构建潼南区碧水青山、绿色低碳、人文厚重、和谐宜居的生态文明城市和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奠定生态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坚持分类施策。针对流域、区域、行业特点,聚焦问题和目标,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坚持稳中求进。坚持生态环境管控内容不突破、管理要求不降低,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环境质量改善新要求,定期评估调整和动态更新。

(三)总体目标

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2025年,产业结构调整深入推进,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减少,生态系统稳定性进一步提升,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2035年,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

到本世纪中叶,生态文明全面提升,实现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分区管控

(四)环境管控单元划分

优先保护单元指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主要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等。重点管控单元指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主要包括人口密集的城镇规划区和产业集聚的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一般管控单元指除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

全区国土空间按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大类划分为18个环境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7个;重点管控单元7个;一般管控单元4个。

(五)分区环境管控要求

优先保护单元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点管控单元优化空间布局,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有针对性地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

全面落实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求,实施差异化管理,促进潼南区发挥优势、彰显特色、协同发展。对定明山-运河风景名胜区、马鞍山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地、涪江湿地公园等具有极重要生态功能的地区和极敏感生态地区进行强制性保护,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不受损害,确保绿色菜都的土壤质量安全。

三、工作要求

(六)实施与应用

相关数据纳入重庆市三线一单数据应用平台,数据集中管理、查询、应用、展示和交换,实行信息共享共用。根据市级总体管控要求,制定具体单元管控要求,相应管控要求数据上传至上级数据应用平台。

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应将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重要依据,相关政策、规划、方案需说明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执法监管中不得变通突破、降低标准,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的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调整。

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规划应将落实到具体空间的生态、水、大气、土壤、资源利用等红线、底线和上线要求作为编制的基础。

区域、流域等产业发展应将三线一单提出的要求作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基础,具体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作为推动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在具体区域、园区和单元落地的支撑。

监管开发建设行为和生产活动时,应将三线一单作为重要依据。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应作为生态环境监管重点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应作为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内容。

(七)更新与调整

根据上级要求,生态环境部门定期组织开展三线一单实施情况评估,充分听取相关部门提出的更新调整意见,依据评估情况编制三线一单更新调整方案,报上级技术部门审定后,按程序和要求审议发布,更新调整后的成果报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上传至生三线一单数据共享系统。因国家与地方发展战略、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和生态环境质量目标调整,三线一单确需进行更新的,由区生态环境部门报请市生态环境部门审定后进行更新。

四、保障措施

(八)组织保障

在区政府领导下,区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全区三线一单实施、评估、更新调整和宣传工作。区级相关部门结合本单位职责职能作好三线一单实施工作,并积极参与评估、更新调整和宣传工作。

(九)资金、技术保障

区生态环境部门负责联系专业技术团队作技术支撑,区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财政资金,切实保障三线一单实施、评估、更新调整、数据应用和维护等。


附件:1.潼南区环境管控单元统计表

      2.潼南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

                                                    2020617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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