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
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
教师研修的通知
各公民办学校、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2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认真执行。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教师研修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进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服务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提升的重要举措。各学校要进一步深化认识, 广泛动员,扎实做好部署和组织实施工作,逐步完善教师暑期、寒假研修的常态化机制。
二、严格落实通知要求。各学校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落实专人负责,不断优化工作举措,主动提供支持服务,确保所有教师尽快熟悉平台课程模块、功能操作、安全培训等。学校管理员要及时了解教师研修进展情况,督促教师按时完成研修任务,确保每位教师培训合格。区教委将适时公布各校教师研修情况,对不按时完成研修任务的教师进行通报。
三、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各学校要及时总结教师研修工作经验,主动挖掘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特别是在推进教师发展数字化转型、人工智能促进教师发展等方面的典型经验。请于 2023年2月22日前,将本校经验总结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411917787@qq.com。
联系人及电话:人事科,吴波,44576039;
技装所,李丽,15213386089。
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
2022年12月28日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