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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 补充通知

日期: 2023-01-04

重庆市潼南区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

补充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重庆市潼南区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有关规定及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现将资格审查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14天内重庆市外旅居史考生资格审查

进入和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且网上预审核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前14天内有重庆市外旅居史的考生,不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所需资料在网上预审核通过之后,资料原件扫描为PDF格式,命名为“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发送至报考岗位联系人邮箱。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之前(含当天)联系人未收到资料的,视为考生主动放弃。

请考生自觉遵守诚信报考制度,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简章》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请进入和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且网上预审核通过的考生,填写《潼南区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程情况统计表》(附件1),同“通讯大数据行程卡”截图、《资格审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一起于2022624日下午5:00前,发送至报考岗位联系人邮箱。考生应提供真实行程信息,若虚报、漏报、瞒报相关信息,一应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附件:1. 潼南区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程情况统计表


重庆市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68

附件下载:

1.附件1:潼南区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程情况统计表.xlsx




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补充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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