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
《重庆市潼南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
为了广泛征求各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意见,现将《重庆市潼南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政策依据
为加强我区城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2023年,我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等技术规范的规定,制定了《重庆市潼南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潼南府办〔2023〕2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法典)已于2026年3月12日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同步废止。《法典》仍然对声环境管控提出了要求。因此,需对《重庆市潼南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的通知》(潼南府办〔2023〕28号)中的法律依据进行调整,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二、制定目的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改善声环境质量、规划城市环境布局。
三、适用对象
普遍适用。
四、主要内容
《方案》共有5大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则,明确《方案》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划定依据、划分范围、区划目标。
第二部分为各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定义和管控要求,定义了0类、1类、2类、3类、4类5种声环境功能区,并明确了各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
具体定义如下: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可细分为4a类和4b类两种类别: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专指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各类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定义如下:
0类功能区:昼间50dB,夜间40dB;
1类功能区:昼间55dB,夜间45dB;
2类功能区:昼间60dB,夜间50dB;
3类功能区:昼间65dB,夜间55dB;
4类功能区:4a类昼间70dB,夜间55dB;4b类昼间70dB,夜间60dB。
备注:昼间是指6:00-22:00之间的时段,该时段执行昼间环境噪声限值;夜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该时段执行夜间环境噪声限值。
第三部分解释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步骤及划分标准,明确了单元格划定要求,阐述了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如何划定。
第四部分为划定结果,本次划分结果共计20个区划单元,其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6个,区划面积4.68平方公里,1类声环境功能区10个,区划面积13.12平方公里,3类声环境功能区4个,区划面积21.49平方公里,4类声环境功能区分布于各区划单元中,不单独划分区划单元,区划面积为11.8平方公里。各类建制镇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7.2条规定,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其他区域执行乡村声环境功能区管理标准。
第五部分为监督与管理,为保障《方案》实施,明确了相关单位监督管理职责。
五、针对《方案》进行问答式举例解读
问1:声功能区分为哪些类别?
答:按照城市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声环境功能区分为0类、1类、2类、3类、4类,不同类别的声环境功能区适用不同的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噪声排放标准。
问2:本次声功能区划分范围包括哪些?
答:划分范围包括:1.潼南城区和工业园区,面积约55.88平方公里;2.上和镇、龙形镇、古溪镇、宝龙镇、玉溪镇、米心镇、群力镇、双江镇、花岩镇、柏梓镇、崇龛镇、塘坝镇、新胜镇地、太安镇、小渡镇、卧佛镇、五桂镇、别口镇和寿桥镇共19个建制镇的镇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
问3:声功能区的主要区划目标是什么?
答:城市规划区、城镇规划区范围实现声功能区全覆盖。确保主要功能区为居民区宒、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的城市区域得到有效保护,保障人民群众享有良好的声环境。严格控制交通干线环境噪声功能区(4类)范围,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通过声环境功能区划定,初步构建起覆盖全面、结构完整、分布均衡的城市声环境质量管理空间格局,为环境噪声综合整治、城市规划管理等提供依据。
问4: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是什么?
答:本次划分结果共计20个区划单元,其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6个,区划面积4.68平方公里,1类声环境功能区10个,区划面积13.12平方公里,3类声环境功能区4个,区划面积21.49平方公里,4类声环境功能区分布于各区划单元中,不单独划分区划单元,区划面积为11.8平方公里。各类建制镇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7.2条规定,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其他区域执行乡村声环境功能区管理标准。
问5:声功能区划调整的时限是多少?
答:原则上5年调整一次。
六、政策咨询渠道
政策咨询部门: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
咨询电话:023-816589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