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度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政策解读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6年度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政策解读
近日,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26年度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为便于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政策依据
科学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是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决策机关要根据管理权限和本地实际情况编制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编制是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举措。
二、制定目的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既是增强行政决策的前瞻性和权威性,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的重要指标,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内在要求。通过编制目录,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现“可视化”管理,确保决策事项能够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得到有效监督,从源头上规范政府行政行为。
三、制定过程
2025年12月,由区司法局向各单位收集本年度拟由该单位牵头实施或者起草的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议,共收到立项建议16件。区司法局按照程序开展审查论证工作,征求各单位、区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意见。综合各方意见、合法性审查和研究论证,形成了提请审议的《目录》。《目录》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适用对象
文件适用的对象为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五、主要内容
列入2026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事项:
(一)重庆市潼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二)重庆市潼南区林区森林防火及森林质量提升专项规划(修编);
(三)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健康发展“十五五”规划;
(四)重庆市潼南区商务和现代物流发展“十五五”规划;
(五)重庆市潼南区“十五五”推进新型工业化规划(2026—2030年);
(六)重庆市潼南区文化旅游“十五五”发展规划;
(七)重庆市潼南区“十五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八)重庆市潼南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规划(2026—2030年);
(九)重庆市潼南区“十五五”科技创新规划(2026—2030年);
(十)重庆市潼南区“十五五”美丽潼南建设规划(2026—2030年);
(十一)重庆市潼南区“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十二)重庆市嘉陵江水系重点中小河流(涪江)防洪治理工程;
(十三)琼江重庆段防洪综合治理工程;
(十四)重庆市潼南区法治宣传教育第九个五年规划(2026—2030年);
(十五)重庆市潼南区综合交通运输“十五五”发展规划;
(十六)重庆市潼南区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6—2035)。
六、针对《2026年度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问答式举例解读
问1:哪些事项属于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
答: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和《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三条规定,主要包括区人民政府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决定在本区内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问2:如何编制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答:由潼南区司法局向各单位收集本年度拟由本单位牵头实施或者起草的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立项建议。区司法局对收到的决策和文件建议事项,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审查,并组织决策承办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政府法律顾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立项建议逐一论证其可行性、必要性,将符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的决策事项列入目录。目录提请区委、区政府同意后于每年第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问3: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执行与落实如何监管?
答:区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布后,决策承办单位应当按计划拟订决策草案,并依法依规履行相应程序。决策承办单位未按计划拟订决策草案或提交的决策草案未依法履行相应程序的,区政府办公室应当进行督促或将决策草案退回决策承办单位,不得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七、政策咨询渠道
政策咨询部门: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
咨询电话:023-445777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