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府函〔2024〕188号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3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议案
潼南府函〔2024〕188号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审议《2023年度区级财政预算
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
整改情况报告》的议案
区人大常委会:
区政府同意《2023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现委托区审计局局长尹万平向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报告,请予审议。
区长:秦启光
2024年11月25日
2023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2024年11月26日在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局长 尹万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24年7月29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我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2023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并就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提出了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区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潼南区2023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方案》,定期召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推进会,要求相关单位加强组织领导,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逐项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彻底整改到位。区审计局牵头负责,区政府督查办协同配合,实现常态化审计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检查跟踪督促、通报制度,坚决杜绝屡审屡犯行为,切实提高了审计整改实效。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13个具体整改事项中,立行立改事项81个、分阶段整改事项24个、持续整改事项8个。截至2024年10月底,有88个事项已完成整改,其中立行立改事项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率100%;分阶段整改事项完成整改7个。各相关单位积极推进审计整改,其中上缴财政1.41亿元,促进资金拨付2.41亿元,调整有关账务3.21亿元,制定完善相关制度9个。
一、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针对5.8亿元代编预算未细化到具体部门或项目的问题,已印发《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通知》,今后对能明确到具体项目的按程序按规定细化。针对年初将应细化到具体单位的项目预算1341.64万元纳入了财政代编的问题,区财政将加强项目预算编制管理,将年度部门急需重点支出、刚性支出等应细化到具体单位的项目支出足额纳入年初部门预算。针对26家单位年初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7家单位超预算采购的问题,已开展政府采购专项培训,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政策和流程进行采购,并将单位采购预算调整情况与次年年初预算安排挂钩。针对区财政未按规定时限分配下达代编预算2.57亿元的问题,已明确各单位在编制年初预算时,将所有支出应编尽编,对于在当年6月30日内未细化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单位的,由区级财政部门收回总预算。针对区财政超范围将1354.25万元预备费安排用于4个单位的项目支出的问题,已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预备费的使用规定,将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针对绩效自评结果未作为年度支出预算安排及支出预算调整的依据,评价结果实际未与预算安排挂钩的问题,编制2024年年初预算时,已根据《关于2023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和建议的报告》,相应调减了有关部门的项目预算,同时组织绩效评价,并应用到部门绩效目标的审核。针对10个单位和镇街年末突击列支费用298.72万元的问题,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将严格审核各预算单位支付申请,做好年度支出管理。针对10个单位无预算或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62.4万元的问题,要求各单位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支出规模,按照“只减不增”原则安排“三公”经费预算。针对2个镇在无出差事由的情况下,报销差旅补助4.81万元的问题,2个镇已将差旅补助全额退回到区财政局国库账户。针对3个单位以长期租车等形式变相增加公务用车,产生租车费用42.22万元的问题,3个单位均已停止租用车辆。针对17个镇街以企业发展资金名义违规返税3199.68万元,并无依据为“总部经济”企业列支费用131.27万元的问题,已督促清理废止违规政策,并与相关企业达成协议,立即停止不规范优惠政策兑现。
(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针对区财政违规统筹专项资金511.62万元用于平衡预算的问题,已通过《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关于安排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三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将专项资金511.62万元下达给有关单位。针对2个项目未及时开工,2427万元专项资金未发挥效益的问题,2个项目均于2024年6月开工。针对区财政未及时拨付3个老旧小区配套设施改造项目专项资金953万元的问题,各责任单位正按照支付流程申请资金拨付,保障项目资金的拨付。针对环境污染治理能力建设项目储备不足,进度缓慢,2339.47万元专项资金未发挥效益的问题,现有两个项目已入实施库,已拨付专项资金233.29万元,并安排预算资金343万元。针对部分项目支出未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区财政局也未会同有关单位开展抽查复核,个别单位绩效自评不真实的问题,已督促有关部门开展绩效自评,并对其开展了抽查复核。同时,印发《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抽查结果的报告》,将预算单位项目自评结果纳入单位目标考核,与单位年初预算挂钩。
(三)财政资金管理方面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针对违规出借资金2.9亿元的问题,区工投集团已归还3000万元,同时,区财政落实专人负责,督促区城发集团、区旅游集团偿还剩余出借资金。针对以前年度财政借款2.8亿元未及时清理收回的问题,区财政已制定借款清收计划,按计划在规定时间内收回出借资金。针对34个应撤销银行账户未按规定及时撤销的问题,截至目前,已撤销26个,保留8个。
(四)财政审核把关不严,部分单位决算数据不准确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针对15个预算单位账表不符导致决算数据不准确,涉及金额2.49亿元的问题,15个单位已经全部完成调账。
二、区县财政运行质效暨园区改革攻坚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债务管控及风险防范方面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针对融资平台有息负债总额压减不实的问题,区金潼公司已完成数据补录。针对违规使用财政应急周转金的问题,区城发集团已筹集资金归还,区财政局已在规定时间足额偿还给市财政局。针对专项债券资金使用不及时的问题,截至目前,区城发集团已拨付68万元专项债券资金,区财政局已督促责任单位加快工程进度、完善用款手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针对违规统筹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于平衡区级预算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对收回的专项债券资金予以预算安排至对应项目,截至目前,已拨付2.27亿元。针对违规出借专项债券资金的问题,已收回1055万元,剩余资金区财政局已督促区城发集团、区工投集团在2025年7月底之前归还出借资金。
(二)重点支出保障方面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针对欠缴机关事业单位准备期职业年金本息的问题,区财政局已预算安排1674.02万元,已拨付1255.95万元。下一步,将清理核实欠缴准备期职业年金,做实解缴前期准备工作。针对新增财政隐性赤字的问题,区财政局正与区工投集团进行政策清算,涉及有关部门对形成的隐形赤字正申报用款计划,确保在整改时限内完成资金支付。
(三)园区开发区改革攻坚方面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针对因招商引资项目效果不佳等原因导致闲置厂房的问题,已对厂房硬件设施进行了改善,对未确权办证厂房进行了确权,2024年新出租1994.2平方米厂房。针对土地“批而未供”的问题,已督促签约企业启动建设,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截至目前,已出让土地523亩。针对土地“供而未建”的问题,已整改470亩,其中已开工建设370亩,收回土地使用权100亩。针对土地“建而未完”的问题,截至目前,2家化工企业涉及北区环保搬迁正进行重新选址,2家企业正进行司法处置再通过招商引入新项目盘活资源,并督促7家企业加快推动项目开工建设。针对土地“完而未投”的问题,11个停产项目中,已引入5个项目盘活闲置厂房,18个未投产项目中,6个企业已陆续投入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和试生产。针对违规兑现与税收挂钩的财政补助资金、违规兑现与土地价款挂钩的财政补助资金的问题,已及时清理并纠正不合规的招商引资协议,并制定了《高新区违规返还税费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持续推进问题整改。
三、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针对挤占专项资金的问题,已通过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来确保专款专用。针对年末突击花钱的问题,已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支出进度管理,避免年底集中支付、突击支付等行为再次发生。针对以长期固定租用车辆方式变相配置公务用车的问题,已修订完善《车辆租赁管理办法》,全面清理不规范租车并退租,规范车辆租赁行为。针对实体账户未按规定及时上缴利息收入的问题,已全额上缴利息收入至市财政局。针对新购资产未按规定入固定资产账和登记的问题,已将未按规定入账的资产做入账处理,并在资产系统进行了登记。针对通用办公设备采购超限额的问题,已加强资产购置管理,严格执行办公设备限额规定。针对超预算实施政府采购的问题,已加强预算编制工作和财务监管,合理制定采购计划,减少预算与实际采购金额差异。
(二)区交通运输委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针对未按规定及时分配受灾公路抢险保通、公路灾损抢险保通专项资金的问题,已按规定分配。针对项目推进缓慢导致资金闲置的问题,已与区财政对接,加快支出预算进度,计划在2025年5月前支付完毕。针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的问题,今后将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财政资金。针对未按项目进度支付工程款的问题,已制定未拨付的工程款计划,每年拨付20%,5年拨付完毕。针对超编制配备特种车辆的问题,2025年3月前将未核定编制的车辆进行报废处理。针对新购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的问题,目前已入固定资产账。针对通用办公设备采购超限额的问题,今后将严格执行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限额规定,杜绝出现超标准购置的现象。针对部分执法案件罚款未及时追缴的问题,63件案件已全部清理完成。针对编外人员使用超核定数的问题,现已减少5人,将在5年内将编外人员数量控制在核定范围内。
(三)区应急局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针对绩效指标与区财政批复绩效目标不一致的问题,已召开职工会学习《重庆市市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加强绩效管理。针对加油卡使用记录缺失的问题,已修订《公务车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务车的管理。针对配置部分办公设备超标准的问题,今后将严格按照办公家具配置标准,严控采购限额。针对超配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的问题,已组织学习区财政局相关文件规定,今后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采购。针对无预算开展政府采购的问题,已通过预算一体化系统进行了采购资金调剂。
四、重点行业和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国外贷援款项目形成资产管理使用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针对龙泉公司堤防工程及防汛物资仓库、洪水风险图及三维实景资产达预计可使用状态未及时转固,资产所有权归属不清的问题,已对堤防工程及防汛物资仓库、洪水风险图及三维实景资产进行转固,并签订移交协议。针对区农业农村委移交给各村社、农业合作社的移交书资产未明确资产价值,三星打印机未及时办理报废手续,爱普生扫描仪设备闲置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世界银行贷款可持续发展项目财务手续的通知》,要求项目相关村(社区)、专业合作社完善会计手续,对资产登记入账,三星打印机已按照固定资产报废程序向区国资委提交固定资产报废申请,爱普生扫描仪已调剂至农田建设科使用。针对划拨给区妇幼保健院使用的远程心电系统资产闲置未发挥效益,划拨给区妇幼保健院的远程医疗会诊系统中软件资产闲置,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排队叫号系统未合理分配利用资产,导致设备闲置的问题,已将远程动态心电系统实物移交给区塘坝卫生院,远程医疗会诊系统软件部分,区国资委已同意报废(远程医疗会诊系统硬件部分正常使用),闲置的叫号显示屏2个已安装到检验科,1个已安装到中药房。
(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针对潼南区产教融合示范片区项目二期工程未达时序进度的问题,已发函督促项目公司加快推进建设进度,目前二期17#、18#楼完成总工程量的92%,19#楼已建成,二期剩余部分以及三期土石方工程完成50%。针对潼南新能源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区发展改革委未严格对重点任务的申报进行审核把关,导致该项目在迭代升级中调出重大项目清单的问题,区发展改革委已健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大项目遴选标准和审查机制,优化工作程序,要求项目主管部门书面确认项目情况。针对潼南农产品第三保供基地用地问题未及时解决,导致年度目标任务推进缓慢的问题,区农投集团已取得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已完成风景名胜区总规调整技术成果市级审核等关键前置手续的办理。
(三)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针对向不符合条件的个人或企业违规发放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待遇的问题,已追回25.05万元,未追回1人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已通过国际商报公告送达《失业保险待遇撤销追回决定书》。针对企业或个人应享受未享受就业补助资金的问题,已通过电话、网络、培训会等形式宣传,提高企业对政策的知晓度和低保群体政策知晓率。针对未及时支付稳岗返还资金的问题,已对未支付补贴完成补发。针对未及时上缴失业保险费收入的问题,已将少上缴的失业保险收入全额上缴。针对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少获利息收入的问题,经工商银行潼南支行经核实,实际需补计利息为4.68万元已补入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针对培训任务制定不合理,培训通过率低的问题,已召开专项工作会,重新按照本地区实际需求情况修改完善计划。针对职业技能培训审核不严,14个培训班人数超标的问题,已约谈培训机构,要求严格控制开班人数。针对未按要求制定本地区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和实施方案的问题,已出台文件,并转发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经办规程(试行)》,明确公益性岗位使用范围、安置对象、监管要求等。针对见习基地招募见习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问题,已对到岗率为零的见习基地责令整改,对整改未达到要求的进行清退处理。针对违规将贷款资金用于房地产、民间借贷的问题,已收回贴息资金0.78万元,并要求银行加强贷款后的监管,确保贷款资金使用合规。针对创业担保贷款审批流程过长,22笔贷款申请到发放时间超过3个月的问题,银行、担保公司对贷款的资料、流程等进行了梳理,明确了贷款一次性告知内容,减少贷款过程中的时间损耗,提高贷款审批发放效率。针对16家获得补贴的就业见习基地中,13家基地留用率为零,就业见习留用率低的问题,开展了人社领域“三服务”行动,对全区57家就业见习基地进行实地检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进行清退,并持续加强就业见习政策宣传,积极落实就业见习补贴,提高就业见习留用率。
(四)琼江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针对琼江流域川渝联防联治机制未充分发挥协调统一作用的问题,已与资阳市、遂宁市、铜梁区签署《琼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治协议》;与遂宁市生态环境局、资阳市生态环境局组成琼江流域水环境问题联合巡查组,对涉及的6条跨界河流开展水环境问题联合巡查;与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对琼江干流大安断面及观音阁河每季度开展1次联合监测,并通报监测结果。针对琼江流域上下游、左右岸防控措施要求未协调统一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委制定印发了《潼南区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方案》,开展田间肥效试验10个,完成农户施肥调查200户,修订完善主要农作物施肥推荐配方10个。针对巡河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饮用水水源地隔离网、标识及标牌破损,部分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规范的问题,梳理形成了《河长制工作指南》,让河长有针对性开展巡河查核,区河长办、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组成水环境问题联合暗访督查组,定期对巡河查核情况督查通报。针对相关部门缺乏整改力度,踏水桥雨污混流排入琼江长期未得到整治的问题,区发展改革委督促区住房城乡建委、重庆潼南三峡水环境治理公司等单位加快建设,现已完成主要改造内容。针对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不规范,未对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实行预算管理,小水电站少缴纳水资源费的问题,已全额收回少缴纳的水资源费。针对小水电生态流量监测信息系统云平台未充分发挥监管功能,监控平台不具备2年数据存储功能,只能追溯2个月的问题,已对生态流量监控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对储存容量进行扩容,完成了洪灾后损坏的泄放设施、监测装置恢复重建。针对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整合中监管缺失,2020—2022年43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灌站)开工前未提交取水许可申请,建成后也未办理取水许可证的问题,区水利局对全区取水用户和重点河流岸线开展监督检查,防止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情况,并与区农业农村委对接,告知补办取水许可所需资料,并督促办理。针对水资源的监督管理不到位,282处取水口未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取水权人未上报取水数据,无法核定其实际取水量,区水利局未定期对装有计量设施的取水口的结算器具计量进行强制检定的问题,区水利局督促办理取水许可证的取水户及时报送取水数据,逐步完善取水计量设施安装,已完成22套计量设施的新建、改建,对现有的在线收费计量设施进行了检定或校准。针对崇龛镇白沙水质自动监测站附近废弃鱼塘未及时整治,存在污染外溢的风险的问题,崇龛镇人民政府已将鱼塘的污水抽出用于景区油菜基地灌溉,并交由村集体管理。
五、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区农业农村委未严格履行农药经营监管责任的问题,已加强执法监督和日常监管,植保站在信用中国(重庆)网站上公示了潼南区2023年受行政处罚的农药经营违法行为4条。针对未按规定落实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措施的问题,已严格落实《关于规范水产养殖尾水排放的管理方案》,对全区尾水治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检查,并督促6个有问题的养殖场立即整改。针对未严格督促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问题,已清理未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养殖场、屠宰场,并加强执法监管工作,对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养殖场进行督促办证和处理处罚。针对“露天焚烧秸秆”罚款未及时追缴的问题,已追缴罚款1800元。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不严的问题,对《潼南区2021—203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进行了调整,具备耕种条件的,有序推进复耕复种,暂不具备复耕复种条件的经果林等,逐步退出,有序恢复,同时组织施工单位对未验收部分水毁设施进行修复整改,修复水毁高标准农田。
六、政府性工程投资结算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违反程序开展建设方面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针对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履行初设审批和施工图审查手续的问题,在今后项目管理中将严格履行相关程序,无相关批复手续,项目不得开工。针对招投标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今后将督促招标代理机构认真核验投标人资料,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办理。针对未按规定合理确定工程预算的问题,已组织相关人员对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相关文件进行了学习,在今后代建项目中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确定工程预算,精准工程投资。针对边设计边施工的问题,已制定《项目管理制度》予以规范,在今后的项目中严格按照规定履行施工图审查程序。针对先建后批的问题,在今后的项目管理中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相关规定,无许可不得开工。针对项目投资增加未履行相关手续的问题,已补充完善审批程序。针对未按规定履行水土保持验收和备案手续的问题,已于2024年9月补充完善相关手续。
(二)建设管理欠规范方面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针对参建单位管理不到位、竣工签认不真实、工程款支付不规范的问题,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出台了《代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区城发集团出台了《项目管理制度》予以规范,区工投集团按照监理合同对监理单位进行了处罚。针对设计施工图质量不高、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问题,已按照相关规定对设计单位进行了处罚。针对高边坡施工不规范的问题,该项目形成的高边坡在后续实施的工程中已完成整改。针对注册建造师超范围执业的问题,将在今后的建设项目管理中加强投标人资格审查。针对质量检测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在今后的项目管理中将督促参建单位严格落实质量检测责任,确保工程质量。针对部分桩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低于设计标准存在质量风险的问题,已责成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现已验收合格。针对未严格按程序进行桩基础验收的问题,在今后的项目管理中将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做好项目工序验收。针对部分进场材料未按规定复检的问题,该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已通过。针对目标进度滞后的问题,东升大桥及连接线工程项目已重新调整施工进度计划表,确保项目顺利建成通车。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潼南校区建设项目二、三期项目同步建设已进场施工。针对进度款审核不精准的问题,东升大桥及连接线工程项目已对连接线软基处理工程相关材料及佐证资料进行认真核查整改。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潼南校区建设项目已对绿化养护定额进行了调整,后期结算将据实扣除此部分费用。
(三)投资控制乏力方面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针对四个结算项目审核不严,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四个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已按照审计报告金额,调整最终支付金额。针对超政策规定擅自商定调差条款,扩大调差范围的问题,将在今后的招投标及合同签署过程中强化招标文件审核。针对投资控制不力、跟审质量不高的问题,已按《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规定完善变更程序,严格控制项目投资。针对擅自变更,过度设计增加投资的问题,今后将严控施工过程设计变更,强化变更程序管理。针对项目资金存在缺口的问题,区交通运输委已与投资人签订《潼南区东升大桥建设项目PPP框架协议补充协议》,目前贷款资金已到位。针对建设资金未按期到位的问题,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潼南校区建设项目已完成项目公司股东变更,项目公司累计收到资本金3.18亿元。针对建设管理费存在超概算风险的问题,在后期项目管理中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控制项目管理支出。针对项目公司欠付征地拆迁费的问题,已督促项目公司及时支付征地拆迁费用,目前已支付3.1亿元。针对外来弃方监管缺位的问题,在后期的建设中,做好已拆迁未施工地块的现场管理。针对未按约定开展投资认定工作的问题,已开展认质核价对价工作,纳入本次认质核价范围清单共3851项,现已达成一致意见约80%。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23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下,区政府采取了切实有力措施,使审计整改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有部分问题需持续推进整改。下一步,区审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强对未完成整改事项的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同时,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强化协同审计整改工作责任体系,不断提升审计整改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潼南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