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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府函〔2023〕215号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2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议案

日期: 2024-08-14

潼南府函〔2023215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审议《2022年度区级财政预算

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

整改情况报告》的议案

                           

区人大常委会:

区政府同意《2022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现委托区审计局局长杨德海向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报告,请予审议。

                    

区长:李成群

                           2023121

2022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2023125日在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局长 杨德海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23724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我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2022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就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提出了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区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潼南区2022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方案》,由区政府办印发各整改单位,定期召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推进会,要求相关单位加强组织领导,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逐项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严格按要求整改到位。区审计局具体负责,区政府督查办协同配合,实行常态化审计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检查跟踪督促、通报制度,坚决杜绝屡审屡犯现象,切实提高了审计整改实效。

截至20231031日,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78项,完成整改71项,部分整改7项,整改率100%,整改完成率91%。上缴财政或归还资金242万元,促进资金拨付23273万元,完善了相关制度规范,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10个。

一、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组织财政收入方面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针对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应收未收4家企业土地出让价款共计52463.07万元的问题,已对梓鸥、万涪达、泰欣等欠缴企业进行了依法催缴和约谈,并形成了阶段性整改计划,督促企业及时缴款;针对区住房城乡建委应收未收2家企业城市建设配套费共计383.57万元的问题,已收回83.57万元,剩余300万元已依法催收,由区人民法院于2023927日对梓鸥地产有限公司出具限期缴纳城市建设配套费强制执行裁决书。针对应收未收1家企业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9.5万元的问题,鑫联物流有限公司已全额缴纳。

(二)债券资金使用方面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针对债券资金24452.52万元使用不及时的问题,区财政局已拨付专项债券资金8447万元,剩余16005.52万元将按照项目进度及时支付。

(三)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针对预算编制基础信息不规范的问题,区财政局加强了预算一体化系统数据与决算数据一致性审核,确保决算与预算信息一致。同时重视资产信息管理,加强资产信息的更新与完善。针对部分法定程序执行不规范,预算启动时间滞后,预算草案初步方案、预算调整初步方案、决算草案等提交区人大财经委审查的时间滞后的问题,区财政局已于20236月部署2024年预算编制工作,印发2024年区级预算编制工作方案。针对预算公开评审范围不明确,未做到应评审尽评审,实际评审资金占应评审资金的17.26%的问题,区财政局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市级公开评审管理办法,强调将严格按照预算公开评审办法的规定对各预算单位申报的专项项目进行评审,切实提升预算公开评审质量。针对年初预算与人大批准数不一致,一般公共预算中年初收支预算比人大批准数少176.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年初收支预算比人大批准数少174.33万元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在2023年预算编制工作中加强基础工作管理,确保预算指标完整准确。针对绩效再次评价数量、资金比例未达要求,未按时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未有效运用的问题,区财政局出台了《潼南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潼财绩发〔2023638号),对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规范。针对上级转移支付35556.5万元未分配或分配不及时的问题,已出具分配资金文件,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等8笔上级转移支付838万元分配至预算单位,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上级专项资金审批办理程序的通知》(潼财预发〔2023433号),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时限下达资金。针对专项资金3368.79万元使用不及时的问题,区财政正督促相关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根据进度及时拨付专项资金,现已拨付190万元。

(四)财政资金管理方面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针对978笔用款申请已完成审批流程,未实现支付,涉及资金20010.10万元的问题,已拨付14636.74万元。针对部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未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管理的问题,已将10个预算单位的12个银行账户维护进系统。针对预算执行动态化监控规则不完善且监控不到位的问题,已制定《潼南区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方案》(潼财库发〔2023201号),对系统预警事项继续支付的审核标准和程序进行明确。

(五)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方面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针对区财政总决算报表部分数据账表不一致,个别部门决算报表中三公经费数据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数据不一致的问题,已开展往来款清理和调账工作,逐年消化。

二、56个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违规发放各种补贴、补助问题整改情况。针对区民政局向49名应停发未停发人员发放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生活补贴等共计1.18万元的问题,审计期间已全部清退。

(二)违规在所属企业报销费用问题整改情况。针对区供销合作社将退休干部餐费、贫困户节日慰问、职工体检费、党员远程教育业务等费用在所属企业重庆市潼南区正兴贸易有限公司报销,涉及金额38.15万元的问题,区供销社已完善《社有资产管理办法》,应由机关承担的费用,不再由下属企业支付,20243月底前,将涉及金额全额退回到正兴贸易公司账户。

(三)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问题整改情况。针对区林业局将天保工程区管护补助资金、绿化工程二期资金、地方公益林区级配套资金、有害生物防治资金等专项资金36.21万元用于支出西部志愿者补贴、办公费、租车费等;区教委将市级安排学生资助工作奖补资金”5.39万元用于支出驻村干部补助、驻村工作经费等;区故管处将“2021年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2万元用于支出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等问题,区林业局、区教委、区故管处均已调整相关账务,还原了原资金渠道。

(四)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针对区工商联超预算采购4.08万元的问题,区工商联制定了预算计划,严格按照预算进行采购。针对21个单位采购台式电脑、打印机、办公椅、书柜等通用办公设备家具单价超规定限额的问题,21个单位重点学习了《重庆市潼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关于转发<重庆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试行)>的通知》(潼国资发〔202186号),今后将严格按照办公家具配置标准,严控采购限额,严把购买审批和财务支出等关键环节,切实强化资产购置管理。

(五)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针对20个单位购入的部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未按规定进行资产入账处理,也未在资产系统进行登记,涉及金额351.2万元的问题,20个单位已调整和补录相关固定资产账务,并进行资产系统登记。针对3个单位固定资产折旧未按月计提的问题,3个单位已按要求每月计提折旧。

(六)其他方面问题整改情况。针对租车管理不规范,区残联、区农业农村委未定点租车的问题,2个单位已严格公务租车管理规定,定点租车。针对区交通局、区乡村振兴局租赁车辆无相关审批手续的问题,2个单位已按照公务车辆租赁服务相关管理办法,加强公务车辆租赁管理。针对区文化旅游委超标准支出职工体检费0.2万元,涉及驻村干部4人的问题,审计期间已全部清退。针对区住房城乡建委下属征地和房屋征收中心实体资金账户利息收入0.79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国库的问题,审计期间已上缴。

三、重点行业和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政策措施落实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针对个别重大项目管理不规范,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潼南校区PPP建设项目的社会出资人未及时足额缴纳注册资本金,影响项目融资的问题,项目公司重庆市铁城电专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1亿元已全部实缴到位。针对特色产业合作基础工作不够完善,示范园区部分工作推进滞后,遂潼产业合作示范园区共建任务未聚焦协同打造一批产业集群,未按照计划设立4亿元遂潼协同发展基金的问题,潼南高新区与遂宁高新区于20231月共同承办首届遂宁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暨第十一届遂宁国际汽车展,开设了“潼南绿”“遂宁鲜”主题展区,有力增强了两地高新区特色消费品等产业互动。根据工作安排,潼南区和遂宁市将共同设立遂潼一体化发展基金不再单独设立产业协同发展基金。针对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使用率不高、运营管理不规范,存在部分充电桩闲置未用、未购买安全责任保险、夜间充电噪音扰民遭投诉、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充电设施标识标志的问题,印发了《重庆市潼南区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1-2025)》(潼南府办发〔20234号),对充电桩进行统筹布局,减少充电桩对居民的影响,同时制定《关于印发潼南区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潼经信委发〔202317号),规范了辖区内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行为。

(二)潼南区2021年1月至2022年9月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针对2家民营医院涉嫌通过虚增药品耗材采购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约237.12万元的问题,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针对821名已死亡人员被冒用身份就医报销医保基金18.48万元的问题,已加强医疗机构就医核查,督促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实名就医管理,加强与人社、民政、公安等部门协作,完善了联动协作机制。针对43家医疗机构违反医保报销规定收费,多报销医保基金87.76万元的问题,已完成43家医疗机构基金收回和处罚,追回医保基金87.76万元,并健全长效机制,加强与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综合监管,常态化开展部门联合检查。针对14家公立医疗机构违反物价规定收费,多报销医保基金92.11万元的问题,已明确14家公立医疗机构等级,督促医疗机构严格执行物价规定,规范收费行为。针对3名困难群众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问题,经核实3名人员已在异地参加居民医疗保险。针对196名困难群众参保未获或少获参保补助1.69万元的问题,已协同民政、残联等部门进行事后补助,未获资助的2名低保对象已事后补助金额0.056万元,少获参保补助的194人已事后补助1.6296万元。针对19单解”“双解人员参保未获补助2.71万元的问题,已联系“单解”“双解”参保人员及时申请参保补助,按政策对已申请参保补助的4人予以了补助。针对医保基金存款少计利息33.41万元的问题,中国建设银行已对少计利息收入进行全额补息。针对区医保局违规支付结算不应由医保基金承担的费用10.52万元的问题,已完成29家医疗机构整改入库医保基金10.52万元,处理违约金21.5万元。针对26家公立医疗机构未完成集中采购任务的问题,已督促医疗机构制定本单位集中采购药品和耗材使用管理办法,将医疗机构完成集中采购药品任务情况纳入考核。针对27家公立医疗机构未及时支付集中带量采购货款793.01万元的问题,已督促27家医疗机构结清集中采购药品货款793.01万元。针对2家公立医疗机构违规线下采购高值耗材351.04万元的问题,已督促公立医疗机构加强耗材集中采购管理,并不定期抽查医疗机构耗材采购情况,将违规线下采购高值耗材情况纳入考核。针对2家公立医疗机构拖欠药品供应商货款205.25万元的问题,已督促医疗机构结清拖欠货款205.25万元。针对15家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收取相关检测费,多报销医保基金0.46万元的问题,已完成对15家定点医疗机构的基金收回和处罚,督促机构按时执行到位。针对1家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收取相关检测费用6.91万元的问题,已书面通知并督促有关医疗机构严格执行核酸检测的相关规定,规范收费行为。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区水利局未推动开展农田水利改革工作、信息系统建设维护不到位的问题,已将生态环境影响、设施运行维护等内容纳入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并联合区农业农村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的通知》(潼水〔2022477号)。针对294处小型提灌站权属不明、管护不足,损毁率达60.88%的问题,已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型提灌站运行管理维护的通知》(潼水〔202335号),完成13处小型提灌站维修整治、13处已建成未通电小型提灌站电力设施安装。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维修改造完成后小型提灌站权属移交区农业农村委管理。针对河长制工作管理不力,“一河一策”目标任务文件编制质量差,巡河率不达标的问题,已开展“一河一策”修编,分解出年度任务并印发实施,镇级河长巡河频次增加至每月2次。针对河道采砂监管不力,少征收砂石出让金12万元的问题,已建立采砂监管相关管理制度,并全额补缴12万元砂石出让金。针对126家单位应纳入未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管理覆盖率不足50%的问题,已印发《关于下达2023年取水计划的通知》(潼水〔202320号)《关于下达2023年用水计划的通知》(潼水〔202321号),达到管理覆盖率100%。针对移民后扶资金2290万元、水利发展资金3021万元未及时分解到项目的问题,已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资金分配下达工作。针对五一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推进缓慢,专项资金391.04万元未及时发挥效益的问题,已加强项目进度管理,完成后期尾款支付手续。针对移民情况摸排不到位,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补助13.54万元的问题,审计期间已全额追缴多发补助款。针对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不到位,20192020年新增供水能力未达绩效目标要求的问题,已加强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2022年潼南区水利发展资金绩效排名上升至全市11名。针对第三方服务管理不足,财政资金存在损失浪费风险的问题,已出台《重庆市潼南区关于印发水资源第三方服务机构管理制度的通知》(潼水〔202341号),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管理。

五、政府性工程投资结算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建设程序履行方面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针对用地手续办理滞后、质量监督手续未办理、部分设计变更未履行程序、增加投资未按规定报批等建设程序问题,建设单位分析原因,举一反三,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履行程序。其中: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潼南校区建设项目采取分批次办理规划手续的方式,完成一期建设工程所有用地手续,有序推进办理前期建设手续。

(二)建设管理执行方面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针对勘察单位违规分包勘察业务、质量检测管理不规范、个别项目未按图施工问题,建设单位加强了对跟审、监理、设计、勘察等参建单位的资质、人员管理,避免发生类似问题。针对设计单位初期设计质量不高的问题,建设单位在今后的项目中将加强对设计单位的监管,严格要求设计单位对施工图及工程量进行审核,避免因设计单位考虑不周全,导致设计图与规范不符等问题发生。针对履约保证金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建设单位加强了对合同履约管理,重点严查各未完工项目履约保函有效期。

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潼南校区建设项目:针对“出图缓慢”的问题,建设单位多次函告设计单位,已完成一期线下全部施工图;针对“监理单位履职不力,质量检测管理不规范,现场监管不严导致个别项目未按图施工”的问题,检测招标已完成,检测报告已同步出具;针对“项目组织协调不到位,项目施工进度滞后”的问题,建设单位积极对接街道办及村社,完成一期建设用地征拆款划拨,在进度安排上,督促施工单位已重新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施工计划,增加人员设备力量,目前一期已顺利完工。

东升大桥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潼南区委原书记张安疆同志高度重视,书面委托副区长廖世祥同志牵头办理,成立了项目建设指挥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专项研究,并进行了全面整改。

(三)投资控制方面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针对结算项目审核不严多计工程价款、材料实际价值与预算严重不符的问题,建设单位在今后的项目中加强对施工材料的认质认价工作。其中,人民小学分校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对其跟审单位采取了扣减50%结算审计费以及一年内不新承接本单位造价咨询业务的处理。针对复核责任履行不到位、部分签证内容不实问题,建设单位要求现场业主代表重新核对资料,对存在问题的部分签证进行整改,对不能提供票据的部分不予认可,并加强今后项目的现场签证管理,避免类似情况发生。针对投资过程控制不力、无法真实反映投资完成情况的问题,建设单位督促项目公司在设计变更后及时完善预算评审。针对认质核价程序未履行的问题,已会同区财政局、区发改委等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明确认质核价相关原则和程序,并开展认质核价工作。针对超前支付工程预付款、变相增大财务费用的问题,已安排跟踪审计单位对工程预付款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在后期工程计量中按合同约定扣回。针对代支付费用长期未清理归垫的问题,已启动该部分费用的核算程序,对施工单位欠付劳务费已支付完成。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22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下,区政府采取了切实有力措施,使审计整改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取得了明显成效。对于部分问题存在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有的问题整改不够彻底、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等情况,我们将督促相关单位把后续整改落地落实、整改到位:一是分类制定整改计划,系统梳理未整改到位问题,明确整改时限及整改目标等,推进整改落实;二是压实整改责任,加大督办力度,确保应改尽改,做好审计整改情况的通报提醒工作,对选择性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三是大力推动标本兼治,针对项目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深入研究分析原因,完善制度机制。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促进潼南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审计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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