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商务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94号提案的复函
A
公开
潼商务发〔2025〕11号
重庆市潼南区商务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94号提案的复函
农工党界别: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质改造全区农贸市场的建议 》收悉,感谢您对商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引入资金改造市场的建议
自2022年以来,区商务委先后通过农商互联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争取中央资金补助840万元,对12个农贸市场进行提档升级改造,其中包含1家标准化智慧化农贸市场-江北智慧农贸市场。目前,正在组织桂林街道、玉溪镇等镇街,组织辖区内农贸市场管理方包装策划市场改造项目,力争在2025年改造3个农贸市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50万元。
二是关于疏堵结合盘活市场的建议
根据城区逢场日实际情况,区商务委将会同城管、规划、商务、市场监管、街道等有关单位合理选址,由城管局分别设置赶场交易临时市场。同时,加强执法,取缔占道经营、临街为市,为金瑞农贸市场、江北智慧农贸市场引流,逐渐盘活城区农贸市场。
三是关于部门联动管好市场的建议
目前,重庆市针对农贸市场(菜市场)管理的政策共出台了三个文件,分别是《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区菜市场管理的指导意见》(渝办发〔2011〕229号)文件,明确了工作原则。一是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县(自治县)政府负责菜市场的综合管理,所在街道(镇)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二是坚持分工协作原则,各相关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做好菜市场的监管工作,做到权责相符,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监管到位。《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菜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 〔2013〕199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责任。“严格执行渝办发〔2011〕229号文件明确的职责分工,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区县政府综合管理、工商部门牵头监管、有关部门依职管理、街镇社区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菜市场长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 〔2014〕54号)文件,再次明确了属地管理责任。“构建区县(自治县)政府综合管理、乡镇(街道)日常管理、有关部门依职管理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形成菜市场管理工作合力。”我区配套出台《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菜市场长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潼南府办〔2015〕138号),明确了农贸市场(菜市场)属地管理和部门分工协作原则。区商务委将严格按照职责分工,配合有关单位做好市场管理与服务工作。
此复函已经张琦主任审签,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我们改进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商务委员会
2025年3月27日
(联系人:黄开顺;联系电话:18883153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