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政协重庆市潼南区第十届第三次会议第226号建议的复函
周乐委员:
您在政协重庆市潼南区第十届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学校周边小卖部进行整治的建议”(建议编号226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关爱。对于你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党组书记、局长王敏局长亲自牵头办理,现回复如下,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关于加强对学校周边小卖部整治力度的问题。
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涉及群体特殊、人数众多、人群集中,关系到学生的身体健康、关系到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是社会关注焦点,在日常监督检查一直把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持续关注新的经营形式的出现,如食品销售者利用其现有经营场所从事现场制售食品等问题,不断强化监管责任落实,避免出现监管盲区。为有针对性地强化学校周边小卖部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有效控制和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学校周边食品专项整治已形成每年常态化工作机制。特别是2018年以来多次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加大了对销售不合格食品处罚力度,取得较好成效,食品经营者经营行为更加规范,基本杜绝了“三无”食品的存在。并在今年初结合食品销售者现场制售食品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问题,培训、约谈相关经营者强化责任意识,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从经营资质、人员卫生、原料使用、制售过程控制、设备设施清洁等方面全面进行规范。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734人次,检查中小学校周边食品销售者358户,食品立案查处案件9件,查获问题食品1.378公斤。主要措施:一是强化责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层级责任,清晰工作责任、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密切协调配合,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以校园及周边为重点区域,以食品小卖部及现场制售食品的经营者为重点对象,以“五毛食品”为重点品种,围绕不具有经营资质、不具备现场制售条件、食品来源不明、标识不规范、销售过期食品或被污染食品等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工作。二是强化检查落实。严厉查处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两超一非”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不具备现场制售的行为。加强对食品经营环节过程监管,要求食品经营者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持续符合经营许可要求,履行进货查验,确保来源合法,品质有保障。三是强化监督抽检。检查中突出重点食品,针对低廉辣条、油炸面制品、膨化食品、豆制品等开展监督抽检14批次。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发放“杜绝五毛食品倡议书”等宣传资料1000余份,并借助微信公众平台开展“五毛食品”危害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增强儿童、青少年识假辨假、安全消费意识和能力,鼓励学生家长及社会公众对“三无”食品及其销售者进行投诉举报,共同打造安全健康的校园及周边环境。
二、关于学校周边一定范围限定许可食品小卖部及食品销售的问题。
近期,由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三部门审议通过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于2019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我局将依据总局、市局有关工作要求,推进《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的贯彻实施,积极着手构建完善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加强对学校及周边食品业态的规范与促进。学校周边一定范围限定食品经营许可,在未有新的规定前,将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重庆市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从许可层面开展事前规范,严格食品经营准入门槛,强化食品经营许可准入条件,进一步完善食品经营许可审批机制,从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等方面严格审批流转、落实责任追究,推进食品经营许可工作的落实,切实加强促进对学校周边食品经营业态的谨慎许可。
再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恳请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
此复函已经王敏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