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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商务委员会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5224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5-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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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商务发〔202537

重庆市潼南区商务委员会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5224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袁梦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取缔城市建成区内所有门市再生资源回收站的建议》(第2025224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区商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相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取缔城区内所有门市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规划建设到城市规划区外的建议。

再生资源回收站经营为注册登记备案制。依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登记管理、经营信息共享及对发现存在未办理营业执照及超范围经营的,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责令限期整改,办理注册登记。公安机关负责对废旧金属回收企业的备案管理和日常监督管理。相关管理办法未对经营场所有明确禁止性要求,办理了营业执照的均视为合法经营,商务部门无权限取缔。为提高回收效率和环保水平,我委组织规划、住建等部门进行了专题会商,进一步研究在建成区外规划建设规范化、集中化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条件成熟后将逐步合理规范引导城区内再生资源经营网点外迁。

二、关于加强协同执法、检查,对所有站点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的建议。

今年以来,我委联合区公安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以及属地镇街,对全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进行全面摸底,进一步强化对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日常监管和安全隐患检查督促整改,对违规回收站依法取缔,重点整治无证经营、占道经营、污染环境、安全隐患等问题。同时,制定了长效管理措施,对再生资源城区门市回收站实行一店一策管理,结合网格员加强督查,确保回收站点不乱占道、不乱搭建,有序文明经营。截至目前共摸排规范再生资源站点203家,其中城区144家。

再次感谢您对潼南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再生资源行业的监督管理,推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宜居的城市环境。

此复函已经张琦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回执进行评价,以便我们改进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商务委员会

                           2025515

(联系人:丁翱翔;联系电话:1898371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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