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商务委员会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5191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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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潼商务发〔2025〕36号
重庆市潼南区商务委员会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5191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夏巾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潼南“平急两用”重点保供基地配套加油站的建议》(第2025191号)收悉,感谢您对商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经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我委高度重视您提出的意见建议,会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等部门开展现场调研、召开协调会议,对“平急两用”重点保供基地配套加油站的问题进行了综合研判,由于保供基地片区位于定明山-运河风景名胜区范围内,按照国务院《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在风景名胜区内禁止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加油站属于储存爆炸性、易燃性物品场所,该区域内不能建设加油站点。
目前我区保供基地方圆10公里内,有站前大道加油站、顺潼综合能源站等2座加油站,保供基地往成都方向有崇龛服务区加油站,往重庆方向有双江服务区加油站,基本能保障保供基地用油需求。
再次感谢您对潼南区商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为潼南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此复函已经张琦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回执进行评价,以便我们改进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商务委员会
2025年5月15日
(联系人:丁翱翔;联系电话:18983711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