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5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重庆市潼南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5号代表
建议的复函
李小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恢复X310白马路(白坟店—花岩段)段升级改造工程施工以及启动X310白马路(花岩—马家段)建设的建议》(第115号)已由区政府交办区交通运输委办理。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对于我区公路建设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研究落实。现就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潼南区X310白坟店至马家升级改造工程加快遂潼一体化建设的重要一环,对打破潼南区与毗邻合作镇的交通瓶颈有重要意义。该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是双江镇白坟店至花岩场镇,该部分花岩段已完工,双江段由于前期征拆问题影响施工进度,目前已完成征拆工作,正在督促施工单位进场。二期是花岩场镇至马家界,该段路设计长度3.76km,路基宽度7.5m,目前项目方案已经完成。
我委对二期花岩场镇至马家界段项目高度重视,正积极对上争取资金,资金到位后,立即实施。
此复函已经李林直局长审核,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恳请您一如既往关心支持并督促我们不断推进公路建设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重庆市潼南区交通局代章)
2024年5月24日
(联系人:李豪,联系电话:150232996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