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关于西部金融中心高质量建设工作先进个人推荐人选公示
中共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
关于西部金融中心高质量建设工作先进个人推荐人选
公 示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市委金融办《关于开展西部金融中心高质量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渝人社〔2025〕485号)精神,严格对照评选条件,经党组研究决定,现对西部金融中心高质量建设工作先进个人推荐人选进行公示:
一、拟推荐对象
彭思,女,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金融科科长。该同志在推进西部金融中心高质量建设工作中,紧扣潼南发展定位,打造多项标志性成果:推动全国首笔“清欠”专项贷款落地,金融支持企业清欠工作走在前列;助力落地全市首笔区县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打造金融支持民生工程标杆案例;助推中新互联互通项目框架下全市首笔4.8亿元绿色债券成功发行,切实丰富中新跨境融资模式。成果转化与荣誉创建贡献突出:2024年推动潼南获评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牵头优化营商环境“金融服务”指标持续位列主城都市区第一方阵,所在单位获评全市“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优秀集体”;2025年牵头参与“第五届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短视频大赛”,助力荣获全国优秀作品奖、全市二等奖和网络最佳人气奖,参赛作品获央广网点名推荐。
二、公示时间
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21日,共5个工作日。
三、公示要求
1.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推荐条件,或在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请在公示期限内,以电话、信函、来访的形式向区政府办公室反映。
2.反映人应署报本人真实姓名,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反馈。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并提供具体事实或可查线索。严禁借机故意捏造事实、造谣中伤或者串联诬告。如发现有泄愤报复、恶意诬陷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区政府办公室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调查属实并影响申报的,取消推荐人选的申报资格。
四、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23-4451125
来信请寄:重庆市潼南区行政中心501办公室
中共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
2026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