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日期: 2026-07-20
字体: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整改实施主体

中共重庆市潼南区委、潼南区人民政府

公示日期

2026721日至83

整改任务概述

小流域污染防治不到位问题:监测数据显示,长江重庆段部分支流水质波动明显。2023年,长江二级支流大清流河大埂等8个国控断面水质超标月份超过3次,长江一级支流桃花河碧桂园、碧溪河斑竹2个市控断面水质超标月份分别达6次和8次。督察发现,长寿区桃花河整治不彻底,流域内农业面源污染严重,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不彻底,生活污水溢流问题时有发生,虽经多年治理仍不能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类标准。其中,2023年,潼南琼江中和断面水质超标月份为4次。

整改情况

潼南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小流域污染防治不到位问题,3条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

一是20241030日,印发了《琼江流域水质稳定达标方案》(2024—2025),对流域内的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进行全方位排查,目前已发现水环境问题386个,已完成整改386个,并长期坚持开展巡河查河工作。

二是投入1081万元实施潼南区琼江(小渡段)水生态修复治理工程,该项目于20253月完成建设,建成生态净化湿地11559平方米、梯级植物隔离带20997平方米和生态拦截沟1000米。

三是通过整治雨污管网7处,改造提升泵站1个,20256月,已完成太安镇太安小学旁雨洪排口、塘坝镇政府外转盘旁雨洪排口等8个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2025年琼江中和断面年均保持类水质,2025年,琼江中和断面年均保持类水质,其中有3个月水质为类水质,5月、6月化学需氧量临界超标、8月因高温极端天气造成高锰酸盐指数临界超标。超标月次较2023年下降25%,达到《琼江潼南段水环境达标方案》(2024—2025)整改目标要求。

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2026414日,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组成验收工作组,对潼南区小流域污染防治不到位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核查,核查验收组对照《重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明确的3项整改措施,通过听取情况汇报、现场核查、查阅资料、谈话问询等方式,逐一核实整改任务的措施落实,目标完成情况。

核查验收组认为:潼南区委、区政府对标对表,按期完成了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一是印发了《琼江流域水质稳定达标方案》(2024—2025),对流域内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进行了全方位排查并形成台账,推进各项污染治理,完成了达标方案明确的各项整治任务。二是建设完成潼南区琼江(小渡段)水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建生态净化湿地11559平方米、植物隔离带20997平方米和生态拉结构1000米;三是完成太安镇太安小学旁雨洪排口等8个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各项整改措施推进有力,琼江流域污染治理问题整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2025年琼江中和断面年均保持类水质,达到预期整改目标。

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8521842

电子邮箱:cqhjjcb2@163.com

备注:反馈意见联系方式栏中内容为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方式,公示时不得擅自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