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潼南区委组织部 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关于举办全区行政执法能力提升示范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中共重庆市潼南区委组织部
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
关于举办全区行政执法能力提升示范专题培训班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2023年度潼南区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潼委组〔2023〕7号)安排,决定举办全区行政执法能力提升示范专题培训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需新办行政执法证件及其法制(规)科、执法大(支)队工作人员,总人数100人。(参训单位及参训名额详见附件1)。
二、培训时间
6月7—9日
三、培训地点
区委党校106教室
四、培训内容
习近平法治思想解读、法治政府示范建设、依法行政问题研究、《重庆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及《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解读、行政复议视角下的行政执法。
五、培训要求
(一)积极组织参训。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严格按照附件1确定的名额安排人员参训,并按要求于6月2日中午12:00前报送参训人员回执(附件2,只需报电子档,电子邮件:532435327@qq.com)。
(二)做好报道准备。参训学员请提前准备好《重庆市潼南区干部参训自律责任书》(附件3)两份,于6月7日(周三)上午8:20—8:50在区委党校报到时提交,开班仪式将于当天上午9:00举行。
(三)严守纪律要求。参训人员培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学习。对无故缺训或在培训期间表现较差者将给予通报批评,并与年度依法治区考核挂钩。培训原则上不准请假,如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参训的,须经本单位主要领导书面签字同意后将假条报送区委组织部。培训期间,所有学员务必佩戴蓝色口罩,做好自我防护。
六、其他事项
培训期间,参训人员可凭餐券在党校食堂用午餐。6月9日下午将进行培训考试,考试合格者,予以办理行政执法证件,若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办理执法证件。
后续区司法局将建立网上执法培训系统,相关单位需新办执法证件的人员可通过系统进行线上培训,考试合格后即可申领执法证件。
联系人:张艺龄,电话:44577803
附件:1. 名额分配表
2. 报名回执表
3. 重庆市潼南区干部参训自律责任书
中共重庆市潼南区委组织部 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
2023年5月29日
附件1
名额分配表
单 位 |
人数 |
单 位 |
人数 |
大佛街道 |
5 |
花岩镇 |
3 |
柏梓镇 |
4 |
五桂镇 |
1 |
古溪镇 |
3 |
区委网信办 |
2 |
塘坝镇 |
3 |
区民族宗教委 |
2 |
小渡镇 |
4 |
区教委 |
3 |
崇龛镇 |
4 |
区人力社保局 |
5 |
卧佛镇 |
3 |
区生态环境局 |
2 |
太安镇 |
6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5 |
田家镇 |
4 |
区城市管理局 |
3 |
玉溪镇 |
3 |
区农业农村委 |
3 |
上和镇 |
5 |
区文化旅游委 |
1 |
米心镇 |
1 |
区应急局 |
5 |
新胜镇 |
2 |
区审计局 |
1 |
群力镇 |
2 |
区医保局 |
5 |
别口镇 |
5 |
潼南市场监管局 |
5 |
附件2
报名回执表
填报单位: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人员性质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注意事项:
1.“人员性质”填写人员身份,如:公务员、参公管理、事业、工勤编制。
2.拟新办执法证件人员须符合办证条件:一是岗位要求,从事执法工作,有执法需求;二是人员编制,须为本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行政、参公、事业、工勤编制均可。三是年度考核,上年度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及以上。
3.请勿改变word文档格式,以便汇总统计。
附件3
重庆市潼南区干部参训自律责任书
(2023年度)
施教机构:中共重庆市潼南区委党校
参训班次:2023年度全区行政执法能力提升示范专题培训班
培训时间:2023年6月7日至9日
为严肃培训纪律,确保培训质量,按照中央、市委和区委有关干部培训纪律要求,签订本责任书。
一、严守铁规禁令。牢固树立学员意识,无论什么级别,都以普通学员身份参加学习培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准则等铁规禁令。
二、做好自我防护。参训学员应树牢并自觉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参训前一周,及时开展流行性疾病临床症状观察或健康自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要检测抗原或核酸,如检测结果确认感染病毒,请第一时间向主办单位说明情况,履行请假手续,不参加本次培训。
三、不准走读吃请。外出期间统一就餐、住宿,不得外出参加任何形式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与老师、同学之间相互吃请或请吃。
四、不准涉足“黄赌毒酒”。严禁饮酒,严禁涉毒,严禁出入赌博、色情场所和各类会所,严禁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黄赌毒”活动及高消费娱乐活动。
五、不准互访馈赠。不得接待以探望等为名的礼节性来访。不得以学习交流、集体调研等名义互请走访。不得接受和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土特产等。
六、不准不假离校。原则上与原单位工作脱钩,不再参加会议、考察等活动。确需请假的,必须按程序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七、不准“陪读”。不得安排工作人员“陪读”,不得请人代笔,必须亲手撰写发言材料、调研报告、学习总结等。
八、不准搞“小圈子”。一律不得以同学、老乡等名义拉“小圈子”、搞联谊会、开展聚会活动。不得利用同学关系在干部任用和人事安排及子女入学、就业、经商等方面提供方便、谋取私利。
九、转化培训成果。培训结束后,及时向主办单位提交《重庆市潼南区干部培训学习总结》,在本单位以中心组汇报、党课等形式分享所学所思所获,并积极转化运用到具体工作中,确保学以致用。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区委组织部、主办单位、派员单位分别留存一份。
参训干部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