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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区公开第二轮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日期: 2026-07-24

2025121日至1215日,重庆市第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潼南区开展了第二轮市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并于202633正式反馈督察报告潼南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系统制定了《潼南区贯彻落实〈潼南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严肃对待,坚决整改,高标准推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将《整改方案》主要内容予以公开

《整改方案》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强化上游意识、扛起上游责任、展现上游担当,把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重大发展任务、重大民生工程,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制度、最有力的措施持续推进,一体推进九治攻坚,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整改方案》明确4项工作目标。一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全面深入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解更加透彻,对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任务更加清晰,把处理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二是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持续夯实三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坚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与第二轮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整改一并推进群众举报投诉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四是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地表水国控、市控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提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生态质量指数(EQI)稳定保持在二类以上。

《整改方案》对督察报告指出问题进行分解,逐项明确整改实施主体、验收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将美丽重庆建设、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督察反馈问题统筹推进落实,提出5方面主要措施。一是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培训、宣传,做好政策解读和深度报道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全面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考核问责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力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二是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水环境质量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得到保障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完成市级下达的目标任务推进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全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以上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100%续加强生态环境修复全区森林覆盖率持续保持稳定防范化解环境风险隐患,环境应急能力不断强化。三是持续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开展生活污水综合整治积极谋划一批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加强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化工新区B区污水处理厂、雨污管网、事故废水基础设施建设。四是突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积极发展机动车零部件再制造、资源循环利用、新型电子产品等绿色制造产业,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持续提升公交车和巡游出租车纯电动化占比加快推进华电潼南气电项目、天然气热电联产等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等工程。五是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琼江、涪江等跨界河流联防联控联治,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一体联动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从源头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保障深化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为保障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整改方案》明确了保障措施。明确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职责区级各部门和相关镇街落实具体问题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以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整改工作专班,负责整改工作统筹协调和日常调度。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对督察问题所反映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逐一核实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调查,依规依法开展索赔工作。大力宣传整改成效、经验做法,及时通过一台一报一网或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

下一步,潼南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切实将问题清单转变为成效清单,以实干实绩全面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努力为美丽重庆建设作出更多潼南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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