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玉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潼南区玉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玉溪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内设机构、事业单位,镇直各单位,各村(社区):
现将《玉溪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潼南区玉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玉溪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坚持“全生命周期管理、全过程综合治理、全区域统筹实施、全社会普遍参与”。按照《重庆市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渝分类组〔2020〕1号)文件要求,全面深化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形成党建引领、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市场运作、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进一步推动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以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协调各村、社区、镇属有关部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开展日常检查考评和督促等工作。(具体成员及职责见附件1)
二、工作目标
2024年,玉溪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全覆盖,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1.2024年将持续对场镇7个村4个社区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大垃圾分类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持续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提升巩固生活垃圾分类质量和投放正确率。
2.加大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培训。各村居通过干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以及宣传栏、墙报、标语等方式,反复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的意义,大力开展村民教育、家庭教育、学生教育,让广大村民普遍认识生活垃圾的种类,掌握分类方法,提高参与热情。
3.完善督查考核机制,逐步建立形成垃圾分类常态化。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我镇各部门考评体系。对照《重庆市潼南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价细则》要求,落实“月检查、季通报”制度,对生活垃圾体制机制建设、设施设备配置、分类作业情况、信息报送、宣传氛围营造等相关方面开展考核。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全域覆盖
1.党政机关、镇属单位、镇属企业、所有村居和饭店、超市、农贸市场、商铺等场所严格按照规定和标准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分类设施覆盖率100%、宣传设施覆盖率100%、分类知晓率95%以上。
2.责任分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镇属有关部门负责本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各自分工完善基础台账。(各行业部门生活垃圾分类基础台账模板可参照附件2)
(1)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负责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统筹协调。制定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收集汇总成员单位实施方案、分类开展情况,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督查考核机制,对全镇分类落实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体系;每季度按规定报送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资料。按照《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开展检查执法。
(2)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负责全镇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党政机关和镇属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公共机构节能年度考核)并组织实施;做好日常宣传、监督、指导等工作。
(3)党的建设办公室负责将党建引领垃圾分类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范畴。形成以党建引领为契机,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垃圾分类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
(4)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协调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开展多层次宣传,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常态化,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负责协调组织志愿者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志愿者进家入户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指导。发挥各级文明单位和文明社区带头作用,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等文明创建考核内容。
(5)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落实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所需收集收运设施设备及运行的经费保障,配合相关部门争取上级资金及政策的支持。
(6)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辖内种养殖大户垃圾分类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农用有害垃圾的分类和处置,依法查处餐厨垃圾饲养畜禽的违法行为。
(7)民生服务办公室负责指导辖区敬老院,五保家园的垃圾分类工作。
(8)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车辆、站、点的垃圾分类宣传指导工作。
(9)各村、社区作为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的组织实施,并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加强收集设施建设,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
(10)驻村领导和干部把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全村全社一项重点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村、社落实好垃圾分类工作,并认真开展好垃圾分类的宣传和推广。
(二)促进体系完善
1.垃圾分类小区,推进楼层撤桶、桶边指导的同时,在各投放点位增设洗手清洁设施,提升分类投放体验。居住区域(含居民小区、公寓楼、单体楼等),楼栋(单元)下结合实际设置其他垃圾和厨余垃圾收集设施,小区其他公共区域应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果皮箱,每个居民小区至少应配置1组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类集中收集点。
2.政府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办公场所,办公室需配置其他垃圾和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楼梯、走廊、楼栋下结合实际配置其他垃圾、可回收物两分收集设施或者其他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三分收集设施。有集中供餐的需在餐区设置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收集设施,每个单位至少应配置1组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类集中收集点。
3.户外公共区域(辖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人行道、公园休闲区等)应配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
4.企事业党委办公室区域必须配备两分类桶,食堂必须设置厨余垃圾收集设施,学校、医院在教学楼办公楼集中点设置分类桶,楼层撤桶。对只设置有其他垃圾桶的收集点需按要求增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三类收集设施。
5.农贸市场(超市)内要配备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结合实际设置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类集中收集点,满足投放需要。
6.收集设施要定时清理、擦拭、消毒,确保整洁卫生,无满溢、无渗漏、无积尘、无污渍、无明显异味。垃圾分类收集车辆、设施上均应有规范、统一、清晰的分类标志。之前已经设置,且符合重庆市标准的设施设备、标志标识可以继续沿用,结合实际逐步更换,两个标准都不符合的,严格落实最新《生活垃圾分类标准》(GB/T19095)。
7.优化升级垃圾收集站功能,按要求增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收集设施,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功能。
8.按照市级、区级布置沤肥池修建任务,持续推进高标准沤肥池建设。将村内厨余垃圾、农业废弃物分别收集至厨余垃圾沤肥池和农业废弃物沤肥池。各村要抓好沤肥池正常运行长效机制的建立,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严禁建而不用情形的发生。
9.规范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合理确定收运频次、收运时间和运输线路,做到专车专用、分类运输。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专业分类作业队伍向社区、村组延伸,逐步替代“低、小、散、乱”的非正规收运队伍。
(三)加快机制健全
1.坚持党建引领垃圾分类,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实施垃圾分类,将垃圾分类作为基层党建的重要内容和社区治理的重要任务。广泛开展“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发挥社区(村)党支部、“党建引领、小区治理”小区党支部等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业委会、物业企业的积极性,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新模式。
2.强化单位垃圾分类责任落实。全面落实以党政机关、学校、医院、酒店宾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引领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强化对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容器配置、分类投放实效等执法检查工作,依据相关法规,对拒不执行垃圾分类的单位、个人进行处罚,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3.落实村(社区)属地主体责任,充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基层力量,各村(社区)明确相应的负责工作人员,每个村(社区)至少明确1名专人负责。村(社区)负责招募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各村明确1至3名指导员,各个村组明确1名指导员),每个社区(村)明确专人负责垃圾分类桶边指导和入户宣传。各村(社区)要建立示范村(社区)台账(见附件1),内容包括: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的数量。
建立分类收集设施。按照“规划合理、标准落实、符合实际、运行顺畅”的分类原则,对其余生活垃圾分类村(社区)收集分类设施进行建设配置。
4.强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生活垃圾分类执法职能,加大执法检查处罚力度,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执法。
(四)发动社会参与
1.开展垃圾分类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进窗口单位、进商铺,进村组、进家庭、进企业等“八进”宣传活动,着力推进垃圾分类教育培训进社区,全方位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各村(社区)进一步开展垃圾分类“敲门行动”主题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垃圾分类知晓率。
2.利用公益广告设施(持久耐用,不建议横幅、插牌、泡沫材质的设施)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镇属各媒体及其新媒体平台,报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为垃圾分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各学校需组建“环保小卫士”志愿者队伍。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促进形成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
4.深入开展“文明新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形成稳定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引导、监督专业志愿者队伍,积极发挥工会、工商联、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优势,组织垃圾分类主题志愿服务活动。、
5.按时推动并完成生活垃圾主题宣传活动,并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区城市管理局。
6.加强生活垃圾分类从业人员、操作人员、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
(五)推进源头减量
1.推动绿色采购、绿色办公,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公共机构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
2.贯彻落实上级精神,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代替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
3.加强旅游、餐饮等服务行业管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动宾馆、酒店、餐饮、娱乐场所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消费用品。
4.深入推进“光盘行动”,推广小份菜、分餐制等,引导餐饮企业免费提供剩菜打包服务。
5.鼓励引导快递行业使用电子运单、循环中转袋,减少二次包装,在快递收发点设置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
(六)推进资源化利用
1.积极推广“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建立完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信息管理系统和可回收物统计制度,实现可回收物信息统计科学化。
2.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建设“两网融合”物资集散基地,促进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处理和循环利用。
3.玉溪镇大件废弃物临时转运处理场所暂定为大兴建新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垃圾分类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在工作部署、人员组织、财力安排上统筹协调。加强宣传,将宣传教育贯穿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过程,形成社会动员,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督导评价。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全镇生态创建考核体系。各村、社区以及相关部门要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定期调度、评价、通报措施,推动形成争优创先的工作格局;要善于总结工作经验,并将现有工作机制不断优化升级,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体系,建立长效管理体制。
(三)强化资金保障。为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全面推行和试点示范工作有力推进,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应充分整合资源,全面建立政府主导、居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多渠道筹集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经费。
(四)强化法治保障。坚持依法治理,深入学习贯彻《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结合实际,通过宣传教育、限期整改、处罚和纳入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等方式对不规范行为进行约束,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法治化保障水平。
(五)强化政策保障。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政策引导、激励和补贴机制,提高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发挥专业企业优势协助政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创新政府、市场、社会合作模式,逐步形成多元投入、财政保底的经费保障机制。
附件:1.潼南区玉溪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2.玉溪镇XX社区(XX部门)X月份生活垃圾分类基础情况台账
附件1
玉溪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高德建 党委书记
唐铭悦 镇长
副组长:吕雪洋 镇人大主席
成员: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各村(社区)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由分管领导吕雪洋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协调各村、社区、镇属有关部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开展日常检查考评和督促等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重庆市潼南区政府和区城管局关于城区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署以及镇委、镇政府工作安排。
(二)研究审议场镇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要事项。
(三)统筹协调、指挥调度、部署推进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附件2
玉溪镇XX社区(XX部门)月份生活垃圾分类基础情况台账
日期 |
可回收物(吨) |
处置责任主体 |
厨余垃圾(吨) |
处置责任主体 |
有害垃圾(公斤) |
处置责任主体 |
其他垃圾(吨) |
处置责任主体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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