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米心镇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街镇 > 米心镇人民政府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基层政务公开 > 救灾领域 > 灾后救助

[ 索引号 ] 11500223771757124M/2022-00010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潼南区米心镇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成文日期 ] 2022-12-19 [ 发布日期 ] 2022-12-19 [ 体裁分类 ] 公文

重庆市潼南区米心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米心镇2021-2022冬春救助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米心20225


重庆市潼南区米心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米心镇2021-2022冬春救助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镇机关各部门、镇直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米心镇2021-2022冬春救助资金分配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潼南区米心镇人民政府    

202215日          


米心镇2021-2022冬春救助资金分配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1-2022年今冬明春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依据潼民政发〔2017102号、潼民政发〔2017204号文件,结合区应急局、财政局分配救助资金金额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救助资金金额

2021年,区应急局向我镇分配冬春生活救助资金7500,救助资金由区财政局统一打款。

二、救助对象

辖区内受到自然灾害影响和过境洪水影响的受灾生活困难群众,根据13个村(社区)统计上报,2021我镇受灾需资金救助共计48户。

三、分配方案

依据受灾群众申请、村居核实上报数据,并结合受灾群众家庭人口、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实施分类救助,按照不低于150/人的标准,区财政局统一打款,给予资金救助。

四、救助标准

对受灾较轻的一般户,每户给予150元;对受灾较重的一般户和受灾较轻的低保户、贫困户,每户给予160元;对受灾严重的种植大户每户给予210元。

、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必须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切实将冬春救助重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资金发放到户到人。严格救助资金发放程序和原则,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整个救助过程透明公开。切实做好民主评议记录、公示图片影像资料存档、发放花名册登记等相关台账的存档工作。


附件:米心镇2021-2022资金分配明细表


米心镇2021-2022资金分配明细表


序号

村(社区)

拟分配冬春救助金额

受灾户数

1

童家村

3030

20

2

白果村

450

3

3

响水村

2310

15

4

毗卢村

160

1

5

岳家村

940

5

6

竹台村

450

3

7

禅鹤村

160

1

合计


7500

4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