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桂林街道办事处关于调整桂林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桂林工委〔2022〕85号
中共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桂林街道办事处
关于调整桂林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所、站、中心、队):
为加强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品牌建设工作,提升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严厉打击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品牌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提升市场竞争力,经党工委、办事处同意,决定调整桂林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舒红福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刘天兵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曾兴勇 党工委副书记
熊建懿 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
夏 旻 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李仁平 党政办公室主任
贾远明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段 茜 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负责人
周子文 派出所所长
龙丽华 财政办公室主任
夏巾晶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任
谭 雯 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彭 静 社区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
李佑青 市场监管所所长
各村(社区)农产品协管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服务中心,由贾远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奚佳、杜宏玉负责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其他部门等工作。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农业服务中心。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含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收购、贮存、运输)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农(兽)药残留监测;负责农(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化肥、种子等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的监测和监管;负责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制度,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负责“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组织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培训;依法组织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申报和监督管理。负责水产品养殖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对渔业生产过程中使用渔药、饲料及苗种的监督管理;负责对畜(禽)肉、蛋、奶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经济林产品、森林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运行,严格产品准出制度,监督农民专业合作社使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二)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负责对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现象的卫生处理和流行病学调查;负责监督实施农产品安全标准;负责落实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所安排的工作任务。
(三)派出所。负责依法、及时、有效地侦办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刑事案件,严厉打击涉案的违法犯罪活动;积极配合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展开专项整治行动,对妨碍行政执法的违法活动及时依法查处,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工作依法正常进行。
(四)财政办公室。负责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五)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负责指导企业开展新、改、扩建农产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负责农产品生产企业的环境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农产品生产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指导监督辖区农产品生产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
(六)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人员的应急救援,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和信息通报、报告等制度。
(七)社区文化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学校食堂、单位食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农村宴席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宣传工作。
(八)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流通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重点食用农产品市场设立食用农产品快检室,常态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并公开检测结果;组织实施流通环节农产品经营者的市场准入、农产品质量抽查;监督实施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农产品规范管理、农产品安全状况调查和风险监测、发布相关信息;规范农产品广告发布内容,依法查处流通环节违法行为;负责辖区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管理工作。
(九)各村(社区)。负责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工作,落实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宣传教育;配合各级部门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监管检测工作;督促辖区内各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严格落实农产品自检制度和准出制度,确保不合格农产品不采收、不入市。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村(社区)和街道有关科室要从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村(社区)要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协管员,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及时上报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和辖区内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街道有关科室要紧密配合、加强协作,认真依法履行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三)严格监督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街道每年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具体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村(社区)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对因工作失职,导致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此件公开发布)
中共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桂林街道办事处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