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桂林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桂林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制度》的通知
桂林街道〔2025〕45号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桂林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桂林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制度》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板块各岗位、直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管护的通知》便笺〔2025〕3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建后管护利用工作,结合上级下达任务情况及我街道实际建设情况,现将《桂林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
2025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桂林街道高标准农田项目建后管护制度
一、管护责任
村(社区)履行工程设施建后管护主体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本村(社区)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管护工作。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流转经营高标准农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管护主体,各村(社区)应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项目管护合同,明确管护责任。各村(社区)落实至少1名管护人员,负责全村(社区)项目巡查和管护工作。
二、管护范围
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全部纳入管护范围。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重点对项目区田间道路、灌排系统、输配电工程、智慧农业设施、公示标牌和标识等进行管护。
三、管护标准
(一)田间道路。田间道路管护要维持路面平整,路沿石、砖完好平直,无杂草,无杂物,保持畅通。
(二)灌排系统。灌溉与排水工程需要定期巡查沟渠及用水管理,保证沟渠正常供排水;及时清除沟渠内杂草杂物,沟渠底无明显淤积、阻水;防渗体结构完好,勾缝、砂浆脱落及时修补;渠埂完好,无明显塌陷、崩塌,有决口应及时修复;渠埂外坡面草皮正常管护,损坏及时补植;无明显凹陷、积水,沟渠沿线管理范围内无灌木。对节水灌溉工程的首部系统设备正常保养,设备损坏及时修复,保证随时运行使用;取水口正常清理,无杂物堵塞;过滤设备定期冲洗,过滤网损坏及时更换;供水管道无断裂漏水,闸阀能正常开启,闸阀井等其他附属设施无损坏;无人为破坏现象,能按照项目区用水要求及时供水。
(三)输配电工程。保证输电线路、配电设施、弱电设施及相关配套工程设施完善、运行正常,围栏和警示标志完整无损,低压输电线路满足信息化建设。
(四)智慧农业设施。苗情、虫情、土壤墒情监测系统等智慧农业要经常巡查,定期维护,确保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五)标识、标牌。保证各类标牌和标志完好,信息清晰、完整,设施安全。
(六)对节水灌溉工程的首部系统设备正常保养,设备损坏及时修复,保证随时运行使用;取水口正常清理,无杂物堵塞;过滤设备定期冲洗,过滤网损坏及时更换;供水管道无断裂漏水,闸阀能正常开启,闸阀井等其他附属设施无损坏;无人为破坏现象,能按照项目区用水要求及时供水。
(七)管护人员每月应不低于2次巡查,并填写巡查日记。同时对发现有重大损坏现象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报告村(居)民委员会,由村(社区)向街道政府报告。
四、管护资金
管护经费主要用于工程设施维修、树木补植、标识标牌补充维修,严禁挪用和浪费。本着集中、统筹使用的原则,不分散下达到各村,确需维护的,由村(社区)向街道申请,经街道党委会审定后,按程序拨付管护经费。对能实行市场化运营的项目,管护经费原则上实行“以项目养项目”的办法和“谁受益,谁负担”原则解决。
五、奖惩机制
街道将高标准农田管护工作纳入年终考核,重点考核高标准农田区域是否存在破坏、占用、撂荒等情况,坚决防止高标准农田区域“非农化”“非粮化”、撂荒,确保良地种粮,筑牢粮食安全根基。对于完成管护任务,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对管护不负责任造成损失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
桂林街道各村(社区)高标准农田管护人员名单 | ||||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职务 |
备注 |
1 |
高庙社区 |
杨春平 |
管护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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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倒树村 |
周臣 |
管护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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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八角村 |
郑智仁 |
管护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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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舟村 |
刘何 |
管护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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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双坝社区 |
杨小山 |
管护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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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花厅社区 |
奚杰 |
管护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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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梨树村 |
郑卓 |
管护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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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观音社区 |
林伟 |
管护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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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高何社区 |
肖明阳 |
管护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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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桂花社区 |
龚全 |
管护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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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胡家社区 |
米佳 |
管护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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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半坡村 |
周南波 |
管护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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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雷伍社区 |
肖晗 |
管护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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