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失业登记
一、失业登记及《就业创业证》申领
1. 对象范围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
2.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无
3.申请条件
(1)申请人处于未参保状态,或申请人以个人的名义参保
(2)申请人本人无营业执照
4.申请材料
(1)《重庆市失业登记申请表》,
(2)初次办理的申请人出示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市外户籍人员需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3)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等申请人提供毕业证书等身份凭证复印件
(4)办理《就业创业证》的申请人,提供近期2寸免冠登记照1张
5.办理流程
(1)失业登记实行全渝通办,申请人可向全市任一镇街社保所申请登记
(2)镇街社保所进行调查核实
(3)镇街社保所即时为符合条件人员根据办理类型免费发放《就业创业证》
6.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内
7.办理地点(方式)
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地点:桂林街道办事处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桂林街道办事处大厅
8.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即时发放,实时告知
9.咨询电话
桂林街道办事处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81656660
二、就业登记及《就业创业证》申领
1.对象范围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城乡就业人员
2.办理条件
申请人本人处于就业状态
3.办理材料
(1)《重庆市个人就业登记申请表》;
(2)初次办理的申请人出示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
(3)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等申请人提供毕业证书等身份凭证复印件;
(4)办理《就业创业证》的申请人,提供近期2寸免冠登记照1张
(5)下列人员还需提供以下凭证:
①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复印件等相关凭证
②家政服务人员、个体工商户雇工、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提供劳务协议复印件
③商贩提供进货凭证或经营图片等凭证复印件
④网约车驾驶员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证》,网约车平台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复印件
⑤其他就业类型人员提供相关就业凭证复印件
4.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就业所在地的镇街社保所申请登记
(2)镇街社保所进行调查核实
(3)镇街社保所即时为符合条件人员根据办理类型免费发放《就业创业证》
5.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内
6.办理地点(方式)
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地点:桂林街道办事处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桂林街道办事处大厅
7.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即时发放,实时告知
8.咨询电话
桂林街道办事处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81656660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1. 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2.政策对象
(1)在我市行政区城内实现下列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我市户籍登记失业“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
①为自然人及其家庭(近亲属除外)提供孕产妇新生儿照护、婴幼儿照护,饮食服务、保洁服务、老人照料、病人陪护的家政服务人员
②个体工商户雇工
③在城市管理部门规定区域和时间内,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的商贩(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人员除外)
④网约车驾驶员
(2)在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就业,并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就业困准人员
3.补贴标准
按个人实际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含大额医疗保险)费的2/3计算
4.申请条件
(1)申请人女性满40岁、男性满50岁,户籍地在重庆范围内
(2)申请人以个人名义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及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3)申请人本人无营业执照
(4)申请人就业地点在桂林街道办
5.申请材料
(1)《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家政服务人员、个体工商户雇工提供雇主出具的申请补贴月度就业情况说明(雇主信息应与就业登记信息一致)
(3)商贩提供申请补贴月度进货凭证或经营图片等凭证复印件;
(4)网约车驾驶员提供申请补贴月度交易流水截图,(网约车平台公司流水信息应与就业登记信息一致)。
6.办理流程
(1)向就业登记地镇街社保所提出申请;
(2)就业登记地镇街社保所对比相关信息进行调查核实;
(3)经就业登记地镇街社保所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区就业局审核,区财政局复核后将社会保险补贴划入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卡中的个人储蓄账户
7. 办理时限
每年3月9月均可向就业所在地镇街社保所申报上一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补贴。(3月1日-3月31日成9月1日-31日均可报上一年1-12月期间的社会保补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申报的不再补办)
8.办理地点(方式)
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地点:桂林街道办事处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桂林街道办事处大厅
9.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审核发放,申请人自查账户
10.咨询电话
桂林街道办事处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81656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