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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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37907293725/2021-00036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潼南区桂林街道 [ 主题分类 ] 社会救助 [成文日期 ] 2021-02-25 [ 发布日期 ] 2021-02-25 [ 体裁分类 ] 公文

桂林街道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事指南


一、认定条件

(一)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1. 1、无劳动能力

    2无生活来源;

    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视力、肢体残疾人,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身份信息复印件;户口本(含增减页)、身份证复印件,残疾人残疾证复印件;本人邮政银行账号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本人申请,镇街受理,调查核实(社区)公示,区县民政部门审批。

四、救助供养标准

生活补贴806/,护理补贴50/,全护理300/,半护理200/月。

五、办理时间、地点

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地点:在街道各村(社区)或街道民政办208办公室

联系电话:023-81656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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