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237907293725/2021-00036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潼南区桂林街道
[ 主题分类 ]
社会救助
[成文日期 ]
2021-02-25
[ 发布日期 ]
2021-02-25
[ 体裁分类 ]
公文
桂林街道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事指南
一、认定条件
(一)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1、无劳动能力;
2、无生活来源;
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视力、肢体残疾人,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身份信息复印件;户口本(含增减页)、身份证复印件,残疾人残疾证复印件;本人邮政银行账号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本人申请,镇街受理,调查核实,村(社区)公示,区县民政部门审批。
四、救助供养标准
生活补贴806元/月,护理补贴50元/月,全护理300元/月,半护理200元/月。
五、办理时间、地点
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地点:在街道各村(社区)或街道民政办208办公室
联系电话:023-81656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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