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桂林街道办文办会制度》的通知
桂林工委〔2020〕4号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桂林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桂林街道办文办会制度》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支部)、各办(所、站、队、中心)、各村(社区):
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现将《桂林街道办文办会制度》印发给你们。
特此通知。
中共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桂林街道办事处
2020年1月3日
桂林街道办文办会制度
第一章 机关公文管理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规范高效原则。规范办文程序,提高办文效率,在文件处理、流转过程中,做到不压、不拖、不漏、不扣、不滞留,严格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文件办理规范高效。
(二)严谨准确原则。在公文的起草、审核、印制过程中,严谨细致,明确拟稿人是文件办理的第一责任人,文责自负。在公文的传递和保管工作中,要做好登记,确保文件不丢失、流转不脱节、办理不出错。
(三)精简原则。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凡上级有文件的,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不再照抄照转。必须印发的文件,要从实际出发,文字精炼简明,内容切实可行。严格控制文件的印发数量,发送范围,按其内容和工作需要,发给负责办理和必须阅知的单位。
(四)保密原则。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加强各类文件尤其是机要文件的保密管理,认真执行保密要求及相关规定,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记录的不记录,不该说的不说,不携带秘密文件外出或出入公共场合,未经批准不翻印、复印、摘录、转抄、私存、外借秘密件。
二、管理规范
(一)收文处理
1.办理程序。上级来文统一由党政办接收、分类、登记、送批。来文按党委、政府分类,分别送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阅批、互阅,再送有关分管领导办理或传阅。急件下载后,及时送达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
2.督促落实。对需要贯彻执行或承办的文件,有关领导应作出明确具体的批示,由党政办转有关部门和人员承办,并在一个月内将原文送党政办归档,并跟踪督促文件落实情况。
(二)发文办理
1.发文内容。街道党工委、政府文件内容主要包括:职责范围内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包括方针、政策,行政措施等的发布,对全街道工作或一个时期工作的部署,对重大问题或行动的决策以及向上级党委、政府的请示、报告和对下级单位、部门的指示、批复等。
2.办理程序。凡以党工委、办事处、人大工委、纪工委名义发文的,办理程序如下:经办人拟稿,部门负责人初审,党政办核稿,分管领导会签,主要领导签发,党政办印制,领取文件。上行文及重要文件必须由部门分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交主要领导签发,并由党政办编发文号后才能印发。
第二章 会议管理制度
一、管理原则
遵循精简会议、节约务实的原则,杜绝文山会海,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合并召开,能不开的会议则不开,大力提倡电子办公、电话办公,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严禁铺张浪费。
二、会议审批
凡召集全体机关干部、直属单位负责人、村(社区)干部参加的全局性、综合大型会议,需请示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后方能召开,党政办负责统筹协调;一般性工作会议及其他临时紧急会议,凡须全体基层党组织书记、村(社区)主任参加的会议,须请示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后方能召开,其他一般性工作会议由各分管领导负责。
三、会议服务
所有会议原则上提前一天通知党政办,由党政办统筹协调并通知参会人员。党工委会以及全局性、综合性大型会议由党政办负责下发会议通知,做好会场服务、材料准备与印发、会议记录等工作;一般业务性会议,由召集部门负责通知参会人员、会务工作、材料准备与印发、会议记录及服务等工作,党政办协助。各类会议均由主持人负责考勤。
四、会议室使用管理要求
会议室由党政办统一管理。各部门使用会议室须提前一天到党政办登记,并注明会议时间、内容、人数等信息。如需使用音频、视频及投影设备,应提前联系党政办做好调试工作。会议室座牌由党政办负责保管,召开会议须使用座牌的,须提前将参会名单报党政办。
使用会议室期间,参会人员应爱护会议室配置的设备及家具,室内的设备、物品、桌椅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挪作他用,确因需要借用,必须征得党政办同意后方可动用,事后归还原处。如若发现设备故障或损坏,应及时向党政办报告,以便及时修复。
会议结束后,使用者须将会议资料清理完毕并关闭各类设备电源,同时及时告知党政办会议结束时间。
(此页无正文)
中共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0年1月3日印发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