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崇龛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崇龛镇因灾倒塌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37
重庆市潼南区崇龛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崇龛镇因灾倒塌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各办公室(站、所、中心)、镇直各单位:
现将《崇龛镇因灾倒塌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重庆市潼南区崇龛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崇龛镇因灾倒塌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部署要求,扎实做好2023年度全镇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工作,帮助受灾困难群众重建家园,为规范全镇农村居民因灾倒塌、损坏房屋恢复重建救助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一、重建补助对象
各村(社区)要对今年以来统计的倒损住房情况进行逐一核定,尽快确定恢复重建对象,要按照“确定一户、重建一户”的原则分期分批发放救助资金。对在原址或自行选址自建的,要加大引导,督促农户尽快开工新建;对到统建区按统一规划建房的,要尽快签订重建协议,加快重建进度;对有意愿到城区、集镇购买商品房和购买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安全闲置住房的,要及时跟踪掌握购房协议签订过程,签订重建(或购置)协议后,应将补助资金发放到户。
二、重建补助者家庭条件
因灾损坏、倒塌房屋必须是唯一的住房。有以下的情况者不得纳入恢复重建资金补助范围:一是因灾损毁的长期无人居住的房屋;二是有两处住房,其中一处因灾损毁的;三是因灾损毁的不属于居住的临时房、简易房、不影响人员生活的独立厨房、厕所和家禽养殖圈舍等。
三、重建遵守的要求
重建地点必须符合国家国土要求,建房处必须符合无安全隐患要求,若原地有安全隐患,则另寻他地建房。建房面积要符合国家人均住房要求。现建面积不得大于原倒塌房屋面积。建房必须属于一般住房,不属于豪华住宅。建房形式是因灾倒塌或者因灾损坏后自建住房。
四、重建补助标准
补助资金视情况而定,原则上不超过自建资金的80%,每间补助5000元、补助资金最大限额为20000元,实际以区级打卡为准。
附件:1.基本指标解释
2.村社区倒损住房户台账
3.村社区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发放情况统计表
4.村社区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情况统计表
重庆市潼南区崇龛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7日
附件1
基本指标解释
根据《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对本通知中相关基本指标界定如下:
基本住房:城镇和农村地区受灾群众所拥有的、主要用于居住的房屋,包括客厅、卧室等,不含独立的厨房、牲畜棚等辅助用房、活动房、工棚、简易房和临时房屋。
倒塌住房:因灾导致房屋整体结构塌落,或承重构件多数倾倒,必须进行重建的房屋;以及因灾遭受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牧区帐篷。
严重损坏住房:因灾导致房屋多数承重构件严重破坏或部分倒塌,需采取排险措施、大修或无维修价值需拆除的房屋;以及因灾遭受严重损坏,需进行较大规模修复的牧区帐篷。
一般损坏住房:因灾导致房屋多数承重构件轻微裂缝、部分明显裂缝或个别非承重构件严重破坏,需进行修理,采取安全措施后可继续使用的房屋;以及因灾遭受损坏,需进行修理,采取安全措施后可继续使用的牧区帐篷。
具体统计调查过程中,统筹考虑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的鉴定结论,综合确定倒损房屋具体情况。统计调查范围仅限于因灾受损房屋。对于灾前即已鉴定为危险房屋的,灾后需重新鉴定,因灾损坏程度加剧的房屋纳入统计调查范围。原则上,A级不纳入统计,B、C、D级结合具体情况可确定为一般损坏或严重损坏
附件2
序号 |
家庭基本情况 |
住房倒损情况 |
恢复重建救助情况 | ||||||||||||||
户主姓名 |
户主 身份证号 |
户主 联系方式 |
家庭住址 |
住房间数 |
房屋结构 |
受灾时间 |
灾害种类 |
倒塌住房间数 |
严重损坏住房间数 |
一般损坏住房间数 |
是否申请恢复重建救助 |
家庭类型 |
家庭人口 |
是否为 唯一 住房 |
拟恢复重建方式 |
一卡通账号 | |
备注:具体指标释义参见《自然灾害情况调查统计制度》。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_____村(社区)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发放情况统计表
单位:户、万元、万元/户
村居(社区) |
倒塌和严重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发放情况 |
一般损房修缮补助资金发放情况 | ||||||||||
发放金额 |
户均补助标准 |
发 放 户 数 |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或低保对象 |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或低收入家庭 |
其他 |
发放金额 |
户均补助标准 |
发 放 户 数 | ||||
户 数 |
户均补助标准 |
户 数 |
户均补助标准 |
户 数 |
户均补助标准 | |||||||
合 计 |
||||||||||||
注:根据补助对象的不同类型和身份,补助标准可进一步区分细化明确。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4
_____村(社区)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情况统计表 | |||||||||||||||||||||||
单位:户、间、万元 | |||||||||||||||||||||||
村居(社区) |
倒房重建情况 |
损房修缮情况 |
资金投入情况 | ||||||||||||||||||||
需重建户数 |
已开工 |
已竣工 |
需修缮户数 |
已修缮 |
合计 |
中央 |
市级 |
区县(自治县) |
其他 | ||||||||||||||
户数 |
开工率(%) |
户数 |
竣工率(%) |
户数 |
修缮率(%) | ||||||||||||||||||
合计 |
|||||||||||||||||||||||
注:1.开工率、竣工率、修缮率均按户数计算; 2.竣工率是指已竣工的户数占需重建户数的比例,开工率是指已开工建设的户数占需重建户数的比例。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