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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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6-03-03

重庆市潼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

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5年以来,区住房城乡建委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住房城乡建委精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实际,持续提升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能力,着力营造优质的法治环境。现将区住房城乡建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按计划定期组织集体学习10余次,主要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让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

    (二)大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一是制定清单,动态更新。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认真制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涵盖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地方性法规共计100余部,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更新。二是丰富形式,深化学习。按照学法+考试+旁听工作机制要求,组织领导干部学法共计10余次,涉及《中国共产党章程》《监察法》《招标投标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重庆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68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均考试合格,组织142名领导干部参加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在线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其中新提任领导干部1人次撰写心得体会。三是依法办事,规范履职。领导干部坚持依法办事,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处罚案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信访纠纷常态化听取法律顾问意见,依托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做到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按照法定程序和范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三)提升普法宣传工作实效。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按照《普法责任清单》,利用平安建设宣传月、国家安全宣传周、防灾减灾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12·4”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法治宣传节点,有针对性开展线上线下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维护国家安全,你我皆是捍卫者”、“统一大市场·公平竞未来”、“12·4”宪法宣传周、民法典之“渝尚法·赋能强企”、优化营商环境、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12次专题宣传活动,发放法治宣传资料3200余份。

(四)着力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立项申报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规定,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申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民意调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二是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与合法性审查协同联动的法律审核机制,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同步开展审查,确保政策措施合法合规、符合公平竞争要求。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曾勇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区住房城乡建委常年法律顾问,构建法制审核人员和法律顾问联合审查机制。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合同审查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和建议,做到事前防范法律风险、事中法律控制和事后法律补救,强化权力制约监督,2025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意见80余次。

(五)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一是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开展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申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与合法性审查“两审”相衔接,落实备案审查报告制度。对《关于建立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的通知》《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条件及安置分配有关事宜的通知》《关于确定潼南区公租房项目租金价格的通知》3件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以及备案审查。二是建立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开展涉市场准入壁垒、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涉及民营经济发展、涉及治理欠薪欠款等文件集中清理6次,保留18件,报区政府集中废止2件。

(六)持续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一是动态维护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运用“执法+监督”数字应用系统开展执法活动,68名执法人员全员入驻系统,执法人员活跃率、“信用+执法”综合场景实施率、行政检查规范率均达标。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适用行政裁量权基准,推行柔性执法,注重说理式、“柔性”执法,对47家企业共124人进行约谈,督促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积极整改。本年度法制审核行政处罚案件共7件,召开行政处罚案件审查会3次,会上审查案件2件,通报案件3件;简易处罚135件。在“信用中国”公开行政处罚信息7条。

(七)稳步推进涉企行政执法改革专项工作。一是开展“综合查一次”组团式执法,按照《2025年度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和《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五位一体”联动检查的通知》有序开展执法检查。二是抽查2023年以来的行政执法案卷,通过全面梳理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6件,按照不低于30%抽查标准,对14件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均未发现违规处罚、乱处罚问题,报送1件案卷评查获得优秀成绩。三是强化执法能力培训,开展“规范执法·提升能力”“执法+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司法审查法律适用问题3次行政执法专题培训,重点围绕转变执法理念、程序规范、制度落实、疑难点问题处置、平台系统应用、司法审查法律适用标准等方面进行授课,保障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学习全覆盖。四是对照市级住建领域涉企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认领46项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并对外公开,严格依照清单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同时对外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目前未收到线索反馈。

(八)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和出庭应诉制度,保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听证率和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做到应出尽出、出庭出声,尊重并落实行政复议决定和法院生效裁判,并切实履行。今年行政复议案件2件、诉讼案件2件。

(九)强化合同审查监督。积极开展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定《潼南区住房城乡建委合同审查工作制度》,规范审查范围、流程。加强事前对合作单位资质调查和风险预判,明晰履约要求和双方权利义务,及时推进合同履行。今年审查合同67件,法律顾问参与审查18件。

(十)全面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矛盾,夯实社会平安稳定基础。聚焦住房和房地产领域市场风险防控、保交楼、保障房建设,开展风险排查整治。在保交楼工作中,充分发挥综合专班+项目专班作用,由区领导包案+部门主要负责人任项目专班组长,推进房屋建设交付,做好维稳处突工作。坚持普法和依法治理相结合,构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依托三个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持续对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工程质量纠纷、合同纠纷、物业纠纷、征收拆迁等相关问题进行调解,全力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14件,化解率达86.8%。强化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治理,聚焦市场主体解决既有房屋建筑消防审验遗留问题,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及备案违法违规专项治理工作。通过对幼儿园和养老服务机构等场所开展联合排查、问题整治、违法查处,排查监管对象168处,发现问题26处,完成整改9处,线索移交8起,立案查处2起,完善制度机制2项,办理4项涉及消防审验的民生实事。

二、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政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区住房城乡建委主要负责人坚决扛起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将法治政府建设置于住建核心工作。主持召开法治工作部署会,制定详细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普法工作计划。开展法治护企专题述法,并严格落实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向区依法治区办书面报告工作,同时向社会公开建设成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完善决策机制,提升决策质量。严格遵循依法依规决策原则,全面贯彻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与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必经合法性审查与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决策论证、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机制,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有效提升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三)依法履行职能,提升治理效能。严格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审核机制,确保文件合法合规;坚持政务信息全面主动公开,常态化公开重点领域政策信息;深化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推进机构职责法定化,明确权责边界,确保依法全面履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持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稳步推进行政执法改革,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提升执法效能;深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参加行政复议制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并实施普法责任清单,丰富法治宣传内容与形式,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强化内外部监督,依托内审制度,对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监管,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审计、群众和司法等各界监督。

(四)强化法治保障,夯实工作基础。针对基层法治基础薄弱、法治人才不足问题,通过招聘、选调等方式,引进法律专业人才,充实法治队伍;充分发挥执法队伍、法制监审机构在法治建设中的关键作用,为法治工作提供坚实组织保障;组织开展多样化的法治学习培训活动,同时保障法治建设所需财政经费。

二、2025年推进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素养综合性能力不足。部分干部职工在法治学习和实践能力方面还有短板,系统化、专业化学习不足,缺乏将法律知识、程序意识、证据思维、权利观念融会贯通的能力。

(二)行政执法证据意识不强。由于部分执法人员的法律专业知识储备不足,不注重全面、客观、合法地收集和固定证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政执法的规范性、准确性以及案件质量。

(三)矛盾纠纷调解程序不够规范。由于住房建设领域矛盾纠纷频发、问题复杂、化解难度大,调解人员基数小、年龄大、专业知识欠缺,会出现调解程序不规范的情况,调解笔录、档案归档等基础工作薄弱等问题。

三、2026年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一)强化法治思想引领,努力提升法治素养。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法治建设正确政治方向,将党的领导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各环节。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法治建设重点工作。认真落实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住建领域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切实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专业能力,树立依法行政的思维与理念,学会运用法治方式维护经济发展与稳定。

(二)创新普法宣传模式,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常态化普法宣传工作。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深入建筑企业、物业小区等领域开展线上线下多形式、多渠道、多维度的普法宣传活动,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典型案例的收集与运用,建立健全以案普法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全方位营造良好住建法治氛围。

(三)加强调解队伍建设,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能效。持续发挥建设领域、征地征收、物业管理三个调解委员会作用,配齐调解工作组织和人员,依托司法局组织的调解业务培训会,提升调解工作人员法律政策、调解技巧、心理学应用、伦理规范、文书制作等业务技能。持续推进房地产开发、征地拆迁、物业管理等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地化解,营造和谐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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