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区医疗保障局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信息 > 公示公告

重庆市潼南区医疗保障局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日期:2023-07-19


根据《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16239号)和《重庆市潼南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实施办法》(潼人社发〔2016285号)规定,我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区医疗保障局服务岗位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重点是零就业家庭、低收入人口的高校毕业生。

()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服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

6、具备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

(1)重庆籍2023年应届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并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困难群体高校毕业生优先;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学类、医学类专业优先;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630);

(4)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统计分析能力;

8、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720日——2021726,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过时投递无效)。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请应聘者如实填写报名表后将报名表投递至报名地点或指定邮箱

报名地点:潼南区医疗保障局602办公室,联系电话:023-81653012

网上报名: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Tnybj2023@163.com

(二)现场资格初审、考核时间及地点

应聘者于2023728日(星期)上午12时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潼南区医疗保障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份,学信网证明1份。在区医保局602办公室(区卫生健康委6楼)参加现场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应聘者参加考核。

(三)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潼南区医疗保障组成考核,对应聘者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法律法规常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应变能力。分值100(其中:面试占70+计算机实际操作占30)。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公示无异议后,由潼南区医疗保障局研究决定是否予以正式聘用因审查不合格或应聘者自动放弃出现岗位空缺时,按参加考核的应聘者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正式聘任人员与潼南区医疗保障局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岗位以具体安排为准。劳动合同1年一签,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双方约定是否续签。公益性岗位聘用期限不超过3年。

(二)岗位待遇:

工资待遇为 2500/月(含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并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

六、工作要求

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接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相关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公告及相关规定。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工作期间,所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一)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二)连续无故旷工3日或半年内累计无故旷工15日的; 

(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四)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五)其他违反相关规定情形的。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潼南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潼南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81653012

附件:潼南区医疗保障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重庆市潼南区医疗保障局

                  202371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