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同意依法注销原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现将拟注销的医疗机构名单公告如下:
机构名称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地址 |
登记号 |
注销时间 |
重庆潼南善友阳光医院 |
法定代表人:张明 主要负责人:龙永会 |
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凉风垭桥南大道289号 |
570685500223013515 |
2024年5月27日 |
注销登记批准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向我委反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晓华,81656625。
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