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您的位置: 首页>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检查>检查结果

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查处公示

日期: 2024-02-26
字体:
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查处公示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 处罚事由 相对人名称 处罚依据 处罚单位 处罚决定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
潼卫公罚〔2024〕6号 潼南区舒颜美颜养生馆未取得(提供)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生活美容服务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案 公共场所 未取得(提供)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生活美容服务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 潼南区舒颜美颜养生馆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2/22 处罚款伍佰元